()第二天,各大報刊雜志頭版頭條競相報道,黎氏集團總裁黎謙澤深夜密約神秘女子,兩人關系親密,疑似其女友。照片上,黎謙澤一副溫文爾雅的一貫作派,嘴角的一絲笑意如暗夜里的明燈,而那女子則身披男士外套,看不清長相也看不清身形。只有那緊緊相握的手讓人遐想無限。
下午,黎謙澤便召開記者招待會,高調且正面回應了記者的提問,承認報道均屬實,只不過照片上的女子不是女友,而是妹妹!同時還宣布將在4月28號舉行訂婚典禮,皆時會讓自己的未婚妻和妹妹同時亮相,並歡迎各家媒體蒞臨觀禮。
電視機前,田佳雯瞪大著眼楮,不可置信地看看我又看看電視里的黎謙澤。
「不會吧,他這麼做到底是什麼意思?你真的同意了?同意做他的妹妹?」
我看著她點了點頭。回想昨天晚上其實是打定了主意要走的,走到一個沒有他的地方,安安靜靜地生活。可是他卻一直堅持讓我留在他可以看得見的地方,那樣急切的眼神那樣近乎哀求的話語,我不知道該怎麼拒絕。決絕地跑回自己的出租屋,努力地不讓自己回頭。可是站在窗前,一次又一次地看著那個靠在車旁的落寞身影時,我還是心軟了。快速沖下樓,跑到他的面前。
「我留下,以妹妹的身份。」
他黯淡的眼神瞬間有了神采。
「蕭蕭,我會用哥哥的身份永遠守護你。「那一刻,他的眼神是那麼的復雜難明,我似乎從那樣的眼神中讀懂了他的心聲——如果可以,我多麼希望可以用愛人的身份來守候,只是…….我不能。請原諒我的自私,我的世界不能沒有你,無能如何你一定要在我時時能夠看到的地方。在沒有你的那五年里,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挨過來的,所以再也不想品嘗那種想見又不能見的苦。蕭蕭,請原諒我的自私。
不管讀懂的是不是他的心聲,即便不是,也讓我自欺欺人一次吧,否則還有什麼可以支撐我繼續下去?
接下來的日子,生活似乎又變得平靜無波。高風還是每天一束百合花,每天一個電話。偶爾會過來接我下班,偶爾請我吃飯,如果不是真的有事,我便也來者不拒。莫未名(直到現在我還是接受不了他已經改了名字這個現實,畢竟莫未名這個名字藏了我們太多的美好回憶)也會經常來看我,我們有時候會在鏡湖邊逛逛,我不知道與我並肩走在鏡湖邊時,他有沒有一些感觸。我只知道我的心里是那樣的難以平靜,因為在這里他第一次吻了我。那年他十八歲,我十六歲,他剛上大一,那年的「十一」我過來看他。一樣的暮色漸沉,一樣的柳絲輕拂,一樣的輕風徐徐……淡淡的荷葉的清香點點地醉了人心,我們像是同時受了蠱惑,他輕輕地俯子,而我則微微仰起了頭。當唇與唇相觸的剎那,我的臉瞬間似竄起了無數的火苗,我們彼此灼熱的氣息相連,我的身子漸漸發軟,我不記得我們吻了多久,只記得誰也舍不得離了那難舍的氣息。最後他抱起我,把我放在旁邊的長凳上。而你則半蹲在我的身前,告訴我︰「蕭蕭,等你大學畢業了就嫁給我好不好?」
那一刻,他的眼里是那樣的深情,我們緊緊相握的雙手,指尖傳遞著他的溫度。我羞澀地垂下了頭。輕輕的一聲「嗯」其實哪里能表達出那一刻的激動與欣喜?所以,此刻我寧願相信他有不得已的苦衷,也不願相信他對我沒有愛。如果他的苦衷需要我喚他一聲——哥哥,那麼我接受;如果他的苦衷需要我看著他牽著別人的手共度下半生,只要他快樂,我也接受;如果他的快樂,需要我也找一個人來陪我一程,好吧,這些我統統都接受。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他的愁眉深鎖,無奈嘆息!
我知道我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算是幸福無邊的。突然出現了個疼我愛我的哥哥,對我可謂是呵護備至,體貼周到。男朋友(我忘了自己有沒有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不過我們一起踫到熟人的時候,他都是以男朋友的身份自我介紹的)也是「英俊瀟灑"(這是高風自己說的)。他總說︰"你現在的生活是別人羨慕都羨慕不來的,男朋友英俊瀟灑,哥哥瀟灑英俊,知足吧!"我就知道,在他那有限的文學細胞里,根本就找不出幾個不重復的形容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