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永失蹤了,一連四天缺勤用了各種方法都聯系不上,甚至還打電話去了他外地老家。父母得知唯一的兒子失蹤後心急如焚,扔下家里的十畝玉米田就要沖來。無奈最後只好報警,警察來公司了解情況調查了柳永平時的為人、人際關系、負債與情債。
梓健猶豫再三,柳永與那位富婆肯定有不正常關系不然不可能花這麼些錢來支撐他的業績。
可另一方面這全是無憑無據的臆測,梓健就連那富婆長什麼樣都不曉得,萬一弄巧成拙說了這檔事警方去調查,那富婆包養小白臉的事豈不穿幫?那他丈夫得知還了得?富婆可有個在香港做生意的丈夫。
然而如果柳永的失蹤就和富婆的通.奸有關系呢?這也有極大可能,那自己不是向警方隱瞞了重要線索?
梓健感到左右為難,兩邊不是人。沒想到柳永的搭檔楊貝莉倒先把這事說了。還是年輕的好不用雜七雜八的顧慮這麼多,心直而口快。
警方仔細記錄下這情況並互留了私人電話,說有股票上面的事也可以聯系。
男男女女之間的關系就像一碗叫人無法自拔的毒湯,喝不到會渴望,喝多了便穿腸。
柳永這小子恐怕被人抓到**什麼一萬年無人問津的洞里,正被人生不如死的折磨吧。可他也感到懊惱,如果真因為外遇這事而失蹤,那當時自己為什麼沒有提醒他呢?
是提醒了也沒用吧。
當局者迷,見有這麼大的利可圖誰還考慮這麼多,就好比你正**焚身,突然看到沙發上坐這個美艷果.女,你會想到這女人有愛滋或者梅毒嗎?
必定不會,餓狼似的撲上去才是正常人吧。
這是一個道理。
公司已考慮從其他分部調一個人來。
廬小喻開始從家里帶飯,不知是連那十塊錢也舍不得花了還是終于醒悟阿姨的飯有多難吃。
可溫馨的是她幫梓健也準備了份。
中午她將兩份樂扣樂扣的飯盒塞進微波爐加熱,兩人一塊在辦公室吃著同樣的飯同樣的菜,感覺就像一對情侶。
可這是不是愛呢?梓健說不清。因為在吃過後小喻問他收了一個月三百的伙食費,而小喻呢,仍對上次john走失的事耿耿于懷,還稱自己一連幾天做了同樣的關于john死了的夢,每次都哭醒。
這或許是真的,因為梓健曾在那之後看見小喻走上天台,略顯失落的看著天空,又說他那一支「忘記了忘記了」的咒語。
「小喻你瘋了嗎?給他帶飯!他可是出了名的狼心狗肺啊。」曲佳瑞中午才進公司,一來就噴糞。
「他買的,三百塊一個月,佳瑞姐姐要不要呀,我也可以幫你帶。」
「哇你很空是不是,還要燒菜燒飯。」
小喻笑笑,「喜歡做這些,我覺得燒菜很好玩啊。」
「是哦,看你這手就知道衣服沒少洗,家務沒少做。小喻啊女人要懂得保養,不然很快就變黃臉婆了。」
「有啊有啊,我有用你幫我帶的護手霜,很好用哎。」
「用完了和我說,我再給你。」
「哎佳瑞姐,你要不要我幫你帶飯呢?」
「我就不用啦,我哪像你師傅那麼空。我跟你說他有秘密資料,是陪幾個銀行的女人陪來的。可我苦啊沒有資料,只有每天的勞碌命。」
「喂!你又在胡編什麼,那資料我不是也給過你?」
「急了小喻,你師傅急了。他一急就說明他有,我太了解他了,他沒有理都不會理你。」
小喻不知該說什麼,埋頭吃飯,陳弘華泡杯麥片從身邊走過。到了夏天她臉上的色斑似乎少了些,人也看上去快樂了些。
梓健將紅燒雞塊全吃完,但對蘿卜絲沒什麼興趣。
他拍拍小喻,「籃球,送給冬冬了嗎?」
「昨天一回去就送了。」
「……他怎麼說?」
「冬冬以為是我送的,我說是你,是上次一起打球的叔叔,可他說想不起來,完全沒印象。」
「是嘛……」
「不過冬冬是高興的,拿了球就跑去打了。」
「哦?怎麼樣他打的。」
「不知道,我在燒菜,沒看。」
「唔。」梓健放下筷子,天有些熱胃口不佳,可小喻似乎也不在意。她收了飯盒倒了雞骨又去水池清洗,接著再帶回家明天繼續帶。
在遇到陳弘華時她還向這位幾乎不吃午飯一百年處于減肥狀態的女人推薦了其三百塊一月的干淨美味便捷午餐。
陳弘華自然理都不會理她。
「小喻這星期五陪我去和兩個客戶吃飯。」
「師傅還是水產市場嗎?」
「不是,是另外兩個家具材料市場老板,我和他們吃過兩次,他們喜歡ktv唱歌,你會唱嗎?」
「唱歌我拿手啊。」
「真拿手?上次你也說自己喝不醉,你老實告訴我因為這兩個客戶不好對付。」
「真的可以。」
「你這麼不信下了班一起去ktv唱唱不就知道了。」曲佳瑞插一句。
「師傅我唱歌真的可以,至少不難听。」
「那行,你到時候陪他們唱,我陪他們喝,這次我們兩個人應該比我一個人要好一些。」
「恩好的。」
梓健沒說前兩次他們去的都是夜總會,精力都在小姐身上,玩不出太大名堂。可這次他準備去ktv希望用小喻拉近關系。
對付客戶的基本兩招,一是投其所好,愛唱歌的配同樣唱的好的人,愛喝酒的配同樣喝的好的人。
二是制造好奇,你要讓客戶覺得你證券公司是有吸引力的,他們才會拿錢來給你投資,不然平平無奇的一家公司別人憑什麼掏錢出來呢?
老john不在了,其原來的棲身之所迅速被兒子搶佔。小john像從沒發現父親失蹤似的照樣歡騰雀躍,又或是它知道但父親舒服的狗窩留給了它,而又不悲傷呢?
難怪清朝皇帝在立太子問題上慎之又慎,一旦立太子,太子必定整天在後面盼著老子早點死,怎麼還不死?什麼時候死?人之常情,狗之常情。
梓健本來也想紀念下陪伴了自己十年的老john,可又想不到如何紀念,是不是給狗也設個靈堂買塊墳地呢?正當他黯然神傷的時候小john跳上床,而梓健猛然醒悟了。
小john就是最好的紀念了,它在,過去的一份情就能傳承下去。
它在,懷念思念之情就在。
而既然家里只有一條狗了也就沒必要再叫老john、小john了,直接叫john就行了,john還是在身邊,還是帶有從前的經歷與記憶陪在了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