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 第五章 偶遇

作者 ︰ 水聆風

()丁逸一邊拍著一個籃球,一邊向自己的汽車走去。離籃球場稍遠的地方就是露天停車場,他的汽車就停在那里。

每個禮拜天的下午他都會和朋友們在這個小區的院子里打上幾個小時籃球,這小區離他住的地方比較遠,所以通常他都是自己開車過來。

因為約好了要和女朋友方然在一起吃晚飯,他要早點回去洗個澡先,所以當其他人還在球場奮戰時,他就和球友們打了個招呼,自己先行離開了。

小區很大,從停車場到小區大門,步行至少需要十分鐘時間。

天很熱,人們都躲在家里納涼,雖然快到下午五點了,小區的道路上還是幾乎沒什麼人。除了知了不知疲倦的鳴叫聲外,似乎沒有其他的聲響,很嘈雜(指知了的叫聲),也很安靜(指除知了叫聲以外的其他背景聲),更很洶涌澎湃(指丁逸心中此時對作者大人在寫出這種妙筆生花的意境時自然迸發的極度崇敬之情)。

丁逸走到自己車輛的旁邊,將籃球挾在自己臂下,伸手掏向自己的褲兜,他把車鑰匙模了出來,按了鑰匙上的一個鈕,是車輛啟動鍵,鍵一按下,立即從車子里傳出了一個溫柔的女聲,女聲道︰「車門已開,歡迎乘坐寶驢牌,祝您在行駛過程中不闖紅燈,不打瞌睡,不撞人,即使撞到了人也撞不死,撞死了也撞不殘,撞殘了也沒有目擊者看到您的車牌號碼而讓您能夠順利月兌身……祝您一路順風。」

丁逸的車里並沒有人,這個女聲是車輛的智能系統在車輛啟動時發出的自動語音提示。由于丁逸的車極為高檔,能夠根據當地駕駛人員的普遍心理自動說出啟動祝詞,所以就有了「撞到了人也撞不死,撞死了也撞不殘,撞殘了也沒有目擊者看到您的車牌號碼」這樣的車輛啟動祝詞,也不足為怪。

丁逸一邊听著這一祝詞一邊正準備拉開車門,這時候他听到小區道路的那一頭傳來了一個人急促的腳步聲。

听這聲音就知道是一個女人,因為這腳步聲可以很明顯地听出,這是高跟鞋走在地上發出的響聲。高跟鞋與地面敲擊的聲音「鐸鐸鐸鐸鐸」地很是悅耳。

丁逸下意識地抬起頭向那邊望了一眼。

他開車門的動作不由地停頓了一下。

這女孩身材真是好,雖然看不太清她的臉,但可以看出她的衣服搭配得很協調,高挑的個子,上身是半緊身的白色T恤,略短露臍,肚臍眼露在外面,是所謂的「另一只眼看世界」的樣式,能夠看出她苗條勻稱白皙性感的腰身,下面則是簡單的一條牛仔褲,遠遠看去,雖然裝扮很是簡單,但卻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

牛仔褲配高跟鞋,按照傳統的穿著理論,本來是很不搭的,但這個女孩這麼穿著,卻顯得很搭配。

其實作者大人想讓這位女孩在沒來到丁逸面前時就能引起丁逸的注意,達到「未見其人,先聞其聲」的效果,所以就安排了這個女孩穿高跟鞋,在丁逸還沒有看到她的相貌時,就已經听到她悅耳的「鐸鐸鐸鐸」的高跟鞋聲,這樣的穿著,就算真的看起來不搭調,那也要被作者大人描寫得看起來很搭配,否則豈不是會讓各位觀眾認為是作者大人的安排失誤?

這個上身穿白色T,是牛仔褲,腳下一雙高跟鞋的女孩朝丁逸走了過來,越來越近。

就不知道長得怎麼樣,丁逸想,看她這身打扮,應該是個美女吧,臉型是很好看的瓜子臉,再說能把這麼簡單的衣服穿出如此韻味的人,長得應該不會丑。

他打開了車門,將籃球放入了車後座上。即使是個美女,現在她也和自己無關。呵,眼下要做的事,是開車回家,洗完澡後把方然接出來吃飯。

我是一個有女朋友的人了。他想,不應該看到別的美女還想三想四。

雖然遇到的誘惑很多,但丁逸卻不是一個很隨便的人。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至于他日後是否隨便起來不是人,那卻是後話了,但迄今為止,他還不算是一個很隨便的人。

他關上車門,發動了汽車。Byebye了,姑娘,今天這只是一次偶遇,並且注定只是一場偶遇而已。丁逸在心里說。但在他的內心深處,還是想看一看這姑娘的容貌,因此也沒急著開車便走。

那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丁逸眼前一亮。嗚呼!這女孩果然是個美女是也。媽媽咪呀,而且是那種讓人過目不忘的美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驚嘆了一下。

並且是丁逸內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種類型。

這難道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見鐘情?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點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比起丁逸的現任正牌女友方然,這個女孩和方然相比,雖然兩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換的美人,但卻各有特色,款式不同。

美女有各種流派,比如說有復古派,有現代派,有純情派,有婉約派,還有野蠻女友派,吃飯堅決不自己付錢派等等等等,這個女孩和方然就屬于不同的流派。

至于這個女孩屬于什麼流派,方然又屬于什麼流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粗獷,對于女性美的流派研究不深,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點卻是毋庸置疑的——這個女孩的流派,正是丁逸夢寐以求的那種。

她的美麗讓他有種想上去搭訕的沖動。

其實丁逸想去搭訕,並不僅僅單純因為這個女孩的美麗——美麗的女孩丁逸見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訕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卻想搭訕這個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這個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夢寐以求的那種型。

雖然主動去和陌生女孩搭訕並不是丁逸一貫的風格,但他卻想為了這個女孩放棄他的慣有風格。丁逸也知道,斯文裝B派現在不流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風格改為情場野獸派吧?他在心里鼓勵著自己。

如果他現在還沒有女朋友的話,丁逸或許真的就會主動上前搭話了。雖然到目前為止,他還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他的潛意識卻在極力促使他去這麼做——去和這個女孩搭訕,要來她的電話號碼,約她出來吃飯,進而再向縱深發展,最後,成功地將她泡到手。

在看清這女孩的面孔時,丁逸似乎被電擊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吸引到她的身上。就在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已經喜歡上了她,還是「深深」地喜歡上了她。

這個「深深」的程度究竟有多深,由于作者大人沒有隨身攜帶皮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深達多少米,不過本書是一本小說,也不是什麼科學讀物,所以也不求精確,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們只需要知道丁逸第一眼看去就「深深地」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深,深達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書不做考慮。

為什麼不讓我早點見到你呢?為什麼不讓我在和方然確立關系之前就見到你呢?

在這一刻,丁逸在責問著上天,同時,也在責問著作者大人。

我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為什麼你不好好照顧我呢?為什麼你不早點安排我和這位姑娘見面呢?

不過,在本書中和作者大人公開叫板是一件極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深究下去,只得在肚子里埋怨了幾句就作罷。

恨不相逢未嫁時,這是丁逸看到這個姑娘時腦海里適時出現的一個成語,這個成語非常恰當地反映了他此時的心境。

雖然丁逸和方然現在僅僅是男女朋友關系,又沒有結婚,他和方然之間並沒有法律的約束,一個未娶,一個未嫁,都算是自由身,再說,即便結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約束,還可以選擇離婚嘛,但丁逸到目前為止還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認為自己已經和方然確立了關系,既然兩人已經發生了實質上的關系,已經發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應該相互負責任,就不該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當他在看到這個迎面走來的美女時,他對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滿了怨恨。

就像一個生性嗜酒的人用盡全部精力去尋訪某種傳說中的美酒,想去品嘗它,但卻始終沒能找到,讓他以為這種美酒只是一個傳說,今生再也不會見到時,他卻得知自己已經深度酒精中毒,只要往他嘴巴里滴上一滴酒精他就嗝屁,一聞到酒的氣味就會暈厥,他不得不斷了對美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時,這種傳說中的美酒卻出現了。你說,在這種情況下,他會不會埋怨造化弄人?為什麼不在自己沒有深度酒精的時候能發現這種美酒呢?

此時丁逸的想法和這個酒痴的想法是一樣的。所以在他心里既埋怨了上天又埋怨了作者大人。

本來丁逸是相信一見鐘情的,並且希望和自己的初戀一見鐘情。所以他打算為他的一見鐘情而守身如玉,但經歷了二十幾年的處男生活,在他的經驗里,並沒有發生過一見鐘情的事,當他以為一見鐘情只是小說里的故事,于是向現實妥協,和不是一見鐘情的方然確立了關系之後,在今天,他發現,他的一見鐘情的對象卻突然出現了。

就是眼前走來的這個女孩。

無可理喻。丁逸從來沒有過這種感受。自己見過的,接觸過的美女也不算少了,但這麼讓他一眼看上去就喜歡上的,還是第一次。

這種感受,就是自己夢想中的那種感受。

一見鐘情。

作為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很清楚作者大人對他的厚愛,所以他的外形非常不錯,是很討女孩喜歡的那種。他的身邊,從來不缺各種各樣的美女,印象中,都是女孩使用各種手段來追的他。

他也成功地用各種方法拒絕了這些女孩的追求。他拒絕這些女孩,並不是他有不正確的性取向,而是在他的內心深處,有著一個偉大的理想。

每次當他想方設法拒絕了追求他的女孩時,看到別人不解的目光,丁逸都會在心里對自己說︰「Ihaveadream……」

他心中的偉大理想是這樣的︰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人,要和自己第一眼看上去就有感覺的女孩戀愛、結婚,並幸福地生活,而不是隨隨便便地把自己的第一次輕易地交給不是自己一見鐘情的對象。

此時的丁逸對自己的定位是,要做一個專情而不濫情的人。

這說明那個高總之前在劉勇面前把丁逸定性為「一個通常意義上的好人」的這個論調,還是基本正確的。

目前的丁逸不僅是一個負責任的人,還曾經有著一個崇高的理想,雖然有些玩世不恭,有些好吃懶做,有些得過且過,對事業沒什麼遠大的追求,熱衷于吃喝玩樂,但他卻沒有壞心,不會想著以陷害他人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利益,這樣的人確實可以稱之為通常意義上的好人。

比起前文中的高總和劉勇,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企圖做出陷害他人的行動,與他們相比,丁逸要比他們崇高多了。

丁逸是有理想的,但他的理想卻被殘酷的現實無情地破滅了,他經歷了二十幾年的生命,雖然在他面前出現過各種各樣的美麗女孩,但卻從來沒有出現過讓他一見鐘情的對象,他以為今生再也不會有了。

但人總有生理需求需要解決,作為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丁逸也不例外,但沒有女友,他又如何解決呢?

所以……丁逸的第一次也給了他的左手。

丁逸很彷徨很掙扎,難道作為本書中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也要和其他世俗人等一樣,也需要用手來解決嗎?豈不是非常地沒有面子?

但他有理想,要實現理想,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用手解決,就是實現他理想所要付出的代價。

但如果理想看起來只是一個理想,沒有實現的可能,那還是放棄了好了,否則左手磨出了老繭,給人看出了破綻,將會大大地影響他的光輝形象。

當他放棄了他的理想,終于向現實妥協,有了現在的女朋友方然,再也不需要用手解決之後,他卻發現,實際上一見鐘情這種可能性是存在在自己身上的。

今天他卻有了去追求這個女孩的強烈沖動。

「去跟她說句話。隨便說句什麼,只要能引起她的注意就好。」他的內心在鼓勵著自己。

但最終丁逸還是壓抑住了自己的想法。

那是他一向受到的傳統教育阻止他這樣做。

真可惜了,他想。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惋惜什麼。惋惜自己不是野獸派選手嗎?或許有這麼一點。讓一個一向裝腔作勢派選手作風的人,一下子轉變為情場野獸派,丁逸在心里暫時還轉不了這個彎。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又在心里告誡著自己,似乎也是在給自己的不作為找著借口。但是他的心里卻一直在鄙視著自己。

「我真鄙視你,丁逸你真沒用。」

「要是這女孩主動和我打招呼,我一定會去追她。」丁逸給自己找了一個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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