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幾張照片來看,說明了這幾點︰丁逸在幾年前某月的某一天的晚上,來到這家「什麼賓館」,在大約二十幾分鐘之後,孫蘭也進了這家賓館,然後來到25層,進了「2525」號房。再然後在她進入這房間的大約三個小時之後,凌晨時分,孫蘭離開了「2525」號房。
迄今為止,並沒有證據證明丁逸和孫蘭進了同一間房里。因為這些照片反映的線索,只有丁逸進這賓館的情景,卻沒有丁逸走進「2525」號房的照片。
如果僅僅是上面的幾張照片,丁逸完全可以編個理由抵賴過去。他和孫蘭在同一天住進了這家賓館,並不能證明他和孫蘭之間發生了什麼嘛。只是巧合而已,雖然在同一酒店,但孫蘭進的是「2525」號房,我丁逸一個人住進的卻是「3838」號房,完全不相干嘛。如果方然讓他解釋為什麼要一個人住進「3838」號房,那是因為一是他想登高遠眺,以舒展自己沉重的憂國憂民的心情,二是為了觸景生情,特意要住到「3838」號房,就是為了看到這房號之後,就想到了偉大的三八婦女節,想起了全世界婦女們為全人類做出的偉大貢獻,用以教育自己尊重婦女,進而完成一次男女平等女性偉大生男生女都一樣還是只生一個好的思想教育的機會,總之,動機是很純潔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他丁逸和孫蘭之間有什麼壞想法有什麼壞企圖,兩人都是心懷鬼胎妄圖私下里溝通,但由于空間條件的限制,那也只能神交不能相交,而神交行為,即使再婬/穢再低級再下流再無恥再兒童不宜,那也是不能被定罪的。嘿嘿嘿嘿。
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想法並不構成犯罪。所以神交作為兩個人的婬/穢想法,也是不能被定罪的。
不愧在監獄大學深造了三年,丁逸對我國法律的條文是非常的清楚。
但接下來的這張照片,卻把丁逸的可能的說辭徹底粉碎了。丁逸的狡辯意圖,在這張照片面前,只有瑟瑟發抖的份兒了。
這就是接下來的九號照片了,照片上顯示的時間,是當天早上的十點多鐘,是丁逸走出酒店房門的照片。拍的是丁逸的側影。很明顯可以看出,八號照片和九號照片,拍攝的角度幾乎完全一樣,都是在丁逸房門的斜側方拍攝的。丁逸把兩張照片對比了一下,從房門的角度就可以看出,丁逸和孫蘭兩人,都是從同一房間里走出來的,就是那間「2525」房。只是時間不同,孫蘭是凌晨離開的,而丁逸,卻是在上午十點多鐘才離開。
這就可以證明,雖然兩人既不是同時進的這房間,也不是同時出的這房間,但大約在三個多小時的這麼一段時間里,他們兩人是在這同一間房間里面的,翻譯成通俗唱法,就是「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丁逸回想,當時在自己出門時,似乎並沒有什麼異常的感覺,過道里有沒有人在丁逸的心里毫無印象。即使有人偷拍,丁逸也毫無察覺。看來做這事的人相當地專業。
並且這人很有毅力,在前一天的晚上拍攝了孫蘭進出這房間的照片後,堅守崗位,等到丁逸出來,再拍攝了他離開這房間的照片,使這一組照片形成了證據鏈,讓丁逸和孫蘭無法抵賴。
「專業精神啊。」丁逸在心里由衷贊嘆道。
但好像有什麼事不太對頭。丁逸想了想,如果真有這麼一個人,在樓道里守了一夜來拍他們的照片,即使不被自己和孫蘭發現,也會被酒店的監控鏡頭捕捉到,自然會被酒店里英勇的保安人員當作犯罪嫌疑人所擒拿。所以,合理的解釋是,拍照的人並沒有守在樓道里,而是可能用了一些微拍的裝置,遙控拍攝的這些照片。
而這些微拍的裝置,很可能被他們粘貼在了「2525」房斜對面的牆上,就像塑膠炸彈一樣,用類似口香糖的膠狀物體,就可以將微型相機的鏡頭粘貼在牆壁上,偷拍的人潛伏在某個房間,只需遙控著這些微拍裝置,就可以拍到這些照片了。
這從後面兩張照片中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孫蘭和丁逸離開的時間相差數個小時,但兩張照片的角度和位置,幾乎一模一樣。
這說明拍照的機器,應該放置在同一位置上。而如果是人工來偷拍,不太可能在相差若干小時後,在拍攝心情緊張力求避免暴露的情況下,仍能拍出角度和位置完全一模一樣的照片出來。
而這些微拍的裝置,通常是專業的偵探公司里才會有的。
這說明敵人極其專業。
很可能是那個捉奸在床公司干的。因為他們就是專業的偵探公司。
自己在明,敵人在暗,再加上自己沒有敵情意識,所以當時被人偷拍了,也是毫不知情。現在這些照片竟然到了方然的手上,不知她是從何途徑得到的呢?
「誰給你的這些照片?」丁逸問道。
方然看來並不想難為他,所以對這照片的來源並沒有賣什麼關子。
「是個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方然道︰「通過快遞方式寄給我的。」
「快遞方式?」丁逸想了一下,道︰「快遞方式應該是有寄件人姓名和地址的呀,還有寄件人的電話號碼,你難道沒看一下究竟是何人寄的嗎?」
方然搖了搖頭︰「留的電話我打過去都是空號,寄件人姓名是雷鋒。用這種方式來寄這快件,肯定是學雷鋒做好事,不願留下自己的姓名了。這說明世上還是好人多唄。」
雖然說到了丁逸和孫蘭偷情的事,方然有些黯然,但畢竟時過境遷,傷害已遠不及當初她拿到這些照片時這麼重了,所以除了黯然的神色之外,方然還有心情稱贊了這個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
「雷鋒?」丁逸忽然想了起來,有人把他和謝薇偷情的照片交給**時,署的也是「雷鋒」的名字。這麼看來,這兩件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或是同一個組織干的。
但當時,他們把照片寄給了**,其目的是為了讓**醋海生波,讓他找人來毆打丁逸,在丁逸氣憤難平的情況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舉動,將毆打他的人捅傷,這樣,就能把丁逸送進了監獄。
事實上,丁逸確實因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緒,激情犯罪,導致了他的三年牢獄之災。
但把照片寄給方然,對寄照片的人會有什麼好處?
「這些照片你是在什麼時候得到的呢?」丁逸又問。
「是在你入獄後不久。」方然說。她想了想,又道︰「大概是在你被判刑之後一兩個禮拜吧。」
就是說,自己被判刑之後,這些照片才到了方然的手上。如果像司徒兵所說的那樣,某人想讓他丁逸被判刑入獄的話,事實上當時他已經被判刑入了獄,對手想要達到的目的已經達到了,他們為什麼還要把這些照片寄給方然呢?除了讓她對丁逸更加失望更加痛心以外,似乎沒有其他的用處。
「郭林輝?」丁逸的腦海中,忽然閃出了這麼一個名字。
他的心怦怦跳了起來。
「你和郭林輝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他猶豫了一下,覺得問這個問題會有些尷尬,但為了搞清事情的真相,他還是問起了方然。
方然越傷心越痛苦越覺得丁逸背叛了自己,就越容易倒向另一個男人的懷抱。而這個男人,就是現在方然的老公郭林輝。
他是最大的受益者。
所以,丁逸問起了方然這個問題。
如果方然在得知丁逸背叛了自己和謝薇有染的情況下,已經受到了沉重的打擊,再看到丁逸和孫蘭的這些偷情照片之後,那是更加地痛不欲生,撕心裂肺,覺得自己被丁逸背叛得如此徹底,自然會有了報復、補償的想法。在這種想法下,郭林輝作為最接近方然的人,是最有機會作為方然報復丁逸偷情的一個工具,和方然親近並最終得到她的。
最終的結果,他確是如願以償得到了方然。
「你問這個干什麼?」方然道。
「沒什麼。」丁逸道︰「只是好奇,和你們多年未見了,我也是許久沒和郭林輝接觸了,所以我想問一下你們的情況,了解一下你們當時的戀愛經驗,這些經驗對我來說,也可以起到一個借鑒的作用。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苛政猛于虎也。賣炭翁,愛洗花澡南山中。南山溫泉,天高雲淡。」
丁逸為了不讓方然搞清自己的真實意圖,故意引經據典,說出了許多毫無關聯的話來,以分散方然的注意力,並藉此掩蓋了自己的真實意圖。
從他的這些台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文學水平,仍然停留在初中語文的層次上。除了在初中語文課本中所學到的一些知識外,丁逸從電視廣告中也活學活用地引用了一些廣告台詞,這些詩句和廣告詞混雜在一起,使他的這些話平添了一些後現代寫實主義的風格。為作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