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顧問中介內幕揭秘 第十四章︰談判破裂 110.爆單(2)

作者 ︰ 石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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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那天的「爆單」有兩種說法。

余小明認為純粹是個意外,有一些巧合,要是孟老板下定金的時候沒有接到另一個中介公司的電話,這個單子肯定做成了。

而周維民認為主要責任在何娜身上,是她沒有把放在桌子上的五萬定金及時收起來,使得孟老板有了反悔的機會。他覺得何娜如果把錢收起來入了帳,孟老板是不會再拿回去的。

吃午飯之前,余小明抓緊機會要求孟老板先簽訂意向協議。

「孟老板,你看現在快一點鐘了,不如先簽一個簡單的《意向協議書》,下午再過來做合同。」余小明看大家都站起來了,提示孟老板。

「還什麼先簽後簽的,反正下午過來直接簽合同好了,先吃飯去!」又是那個個高的朋友,叫囂著要先去吃飯。

「是這樣的,黃總這邊需要得到你們認定。既然雙方都已經談好了,總要定下來的,這也是對今天你們談判結果的肯定,畢竟光憑嘴巴說說是不算的。」余小明堅持立場,不卑不亢地分析先「簽定」的必要性。

「還是先吃飯吧,現在大家都餓了!」孟老板支持朋友的說法,想再拖一拖。

「簽意向書不要太長時間的。」余小明稍稍停頓一下,誠摯地看著黃女士說︰「相信黃總這邊也希望能定下來,大家時間都很緊迫,有工作要忙,只有定下來,下午才有必要過來繼續做合同。」

余小明眼看留不住孟老板,只得再次使用「逼迫」的方法,讓客戶在「是」與「否」之間作出明確回答。這一招幾乎有些賭博的意味了,成不成就等客戶一句話︰下或是不下定金?不下定金,意思是下午不用來了,這個單子到此為止。作為中介說出這樣的話,非常冒險,也不合常理。余小明之所以如此做,有幾點根據︰

一,以他的經驗判斷,孟老板這一走出去就很難再回頭了。他是個比較猶豫的人,拿不定主意,總覺得一下子答應一百多萬的買賣,在心理上無法承受。

二,客戶的朋友一直在中間阻攔,在公司里尚且說三道四,到了飯桌上不定會灌輸什麼思想,孟老板本就不堅定的心會被徹底動搖。與其下午被他們甩開,不如現在來個痛快,也免得得罪房東一方。

三,最關鍵在于,余小明認為這種方法至少有一半的機會。他預料客戶正因為猶豫不決,因此讓他突然放棄,想必也下不了決心,畢竟這房子他是滿意的,性價也算不錯。

四,這種方法他多次使用,上次逼迫孟老板面談也是如此。對于這種難以做決斷的客戶,「逼」也許是很好的辦法,成不成就一句話,要麼痛快的死,要麼痛快的活,拖著反而影響跟蹤其他客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做業務不僅需要耐心和毅力,有時候也需要勇氣和決心。放得開,也許有意外的收獲。當然,這樣的方法不是何時何地都可以用,也是對客戶對當時的情況而言。

余小明說話時有意盯著黃女士,是希望能得到她的同意和支持。如果在他說出「相信黃總這邊也希望能定下來」這句話時,黃女士突然說自己「無所謂」,那這個單子也徹底黃的。當面談判,要利用各種「語言」與客戶溝通,有些話面對雙方是無法說出口的,用眼神交流就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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