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的「醉酒事件」後,沈妙就成了我這里的常客。
按理說,一個姑娘到我這里來做客我應該是夾道歡迎的。其實不然,因為她的造訪大多是在深夜,來的時候也不提前打聲招呼,到了門口就把門拍的「 」直響。幾乎每次我都是在睡夢中被驚醒,然後極不情願的開門去迎接她那張充滿歡笑的臉。
一而再,再而三,這使得我很痛苦。我想樓上,樓下的房客也一定很痛苦,寂靜的夜晚那敲門聲可以傳得很遠很遠,很難預測要吵醒多少人。這樣想來,我就愈加痛苦了,因為讓別人分擔我的痛苦,是我最痛苦的痛苦。
而且,更加令我郁悶的是,沈妙在深夜里擾了別人的美夢,挨罵的卻一定是我。因為我每次打開門時,沈妙總要說一句︰嘿!你回來啦!
剛開始我不理解,以為她神經,後來才明白,原來她是「神精」。此舉十分陰險,在不動聲色之下,就將我陷于不仁不義之地。
這個道理是我在屢遭鄰居白眼後才悟出來的。
我想︰在我拉燈那一瞬間,估計有很多人都會恨不得讓來把我拉成拉面吧。
她深夜來訪,不僅擾了我的美夢,還要佔據我的地盤,使得我午夜夢回時總是找不到之前的感覺,原因就是兩次做夢的地點不同。特別是做春夢的時候,前一半還在床上,後一半就折騰到了地上,我心想這也太瘋狂了吧,然後就在夢中驚醒。第二天起來後精神不振,面容憔悴,疲憊不堪。
顯然,我不是一個很隨便的男生,當然,前提是沈妙不是一個很隨便的女生。所以她一來,我就只好搬到地上去睡,其實床是很大的,睡兩個人完全沒有問題。但我不能這麼說,一說出來就顯得我很隨便了。于是,我只好抱著涼席站地上等她說。
等了半天,她就說了句︰晚安。
從床上到地上,無論是地勢的落差,還是姿勢的落差都是很大的,我不能承受這種落差。話說回來,我不能承受是因為我不該承受,我不該承受是因為我不願承受,我不願承受是因為我不想承受,我不想承受的時候沈妙已經酣然入睡,所以我不得不承受。
有時候,我會忍不住問︰你這個丫頭,有家不回,干嗎總往我這兒跑?
她總是很委屈地說︰我孤單又心煩,找你是想尋個安慰。
我說︰得了吧,你有讓我安慰過你麼?你說找我,倒不如說找我的床直接點。
她眨巴著眼楮,笑說︰哈,沒錯。
她的意思我明白了,雖然我是個「動物」,床只是個「靜物」。但是,在安慰她這一點上,我能起的作用抵不過床,也就是說「我<床」,這怎能不讓人感到寒心呢。
我很難過,賭氣說︰既然你這麼喜歡我的床,干脆搬住過來算了!
沈妙在黑暗中沉默了片刻,說︰你真的願意一直睡在地上麼?
我說︰別介,我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