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節比拼記憶力
幾人圍過去,看到了一個黑色封面,上面用大字寫著,《哈佛商學院案例全書》。一本是上冊,另一本是下冊。白菜故作神秘的道,「這套書是我當年入校的時候,花十塊大洋買的。是我壓箱子的寶貝,從來沒有拿出來過。今天為了兄弟們,我豁出去了。」
「十塊大洋,就可以買這麼厚的一套書?」賈大勇道,「不可能吧。」
「盜版,一定是盜版!」
「嘿嘿,嘿嘿……」白菜傻笑了幾聲,「哥們猜對了,里面的內容錯誤百出,我都沒法看下去,又不舍得扔,鎖進箱子三年多。」
「你真強!」
「咦,這是上下冊啊,又不是一樣的!」
「嗯,那個下冊,和上冊,只有封皮的不同,內容都是一樣的。」
「啊∼∼」
如此盜版,錯得如此離譜,堪稱盜版中的極品。
「所以啊,俱有極高的收藏價值,就如錯版的大洋,說不定幾十年後,成為珍稀的古董。」白菜自嗚得意。
「I服了u!」包先知向白菜豎起了中指。
「你就想用這樣的書,荼毒我和衛哥?」賈大勇直皺眉頭。
不過,如此極品,用來測試人的閱讀能力,倒是比正版的還強。再者,也別無選擇。
白菜說計時開始,賈大勇有衛華各捧了一本,看了起來。
衛華全部精神和注意力都集中在書上,時間在他的眼中好像變慢了一樣,一分鐘,好像一個世紀那麼的慢長。
他每翻到新的一頁,便用采用「Z」字型的閱讀路線,以極快的度將書本上的內容掃描進腦海。
古人形容人看書快,常用「一目十行」來形容。然而衛華看書,卻上一目二頁,翻開了,新的一頁,前一頁的背面內容,和下一頁的正面內容,便如照像機一樣,印入腦海之中。
才一開始,包打听和白菜就見識到了衛華令人恐怖的閱讀度,他哪時看書啊,簡直和翻書差不多。一頁一頁的自然翻過去,中間絕無停頓。
而賈大勇呢?他看書的度也非常快,但是他停留在每頁書上的時間,少則五秒,多則六七秒。
當衛華將厚的像磚頭,達八百頁的書翻完,時間僅過了八分二十秒。衛華將書合上,再看賈大勇,現他還只翻完五分之一。
趁著這段時間,衛華思考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我覺得時間好像過了很久,猶如一個月,而實際時間,卻十分鐘都沒有到?難道隨著自己功力的不斷加深,神經敏感度的不斷的強化,時間也會變慢嗎?
類似的現像,在戰場上也出現過,每當自己忘我殺敵的時候,現敵人的動作都變成了慢動作。有時,甚至子彈飛來,都能感覺到。
「好了,時間到!」包先知收過兩人手中的書。
賈大勇十分自信的問衛華,「我看到了,第二部,必修課程,第四章生產與管理,第232頁。只要是我看過的內容,我至少記得八成。衛哥,你看到了第幾頁?記得多少?」
衛華道,「看完了。」
「哪一章看完了?」
「全書!」
「全書?全書共八百頁,31萬字,你十分鐘看完?」賈大勇剛才全部精力都用在看書上,根本沒有注意到衛華八分多鐘的時候,就將書合上了。「這不可能,世界上閱讀最快的人,是霍華德貝格,他一分鐘也只能看二萬五千個單詞。準確率百分之九十。而你十分鐘看31萬字,即每分鐘3.1萬字,比他還快六千個?」
「為什麼不可能呢?」衛華微笑著,「難道,這些記錄就只許外國人創造,就不許我們Z國人創造?」
「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太過于匪夷所思了。」賈大勇搖著頭,「包打听,你開始出題吧!」
「好咧。」包打听興致勃勃。
「第一題,請問,本書第二章的內容是什麼?」
「行銷與營銷。」賈大勇與衛華同時答道。
「第二題,兩種營銷模式有什麼不同?」
衛華答道,行銷是一種功能,經由這種功能,廠商刺激消費者,達到賺取利潤的目的。它有二大特性,……
賈大勇則背書式的說出了二者不同定義和性質。
包先知听完後,對照書中的觀點,認為兩人都答對了。
「第三題,……」包打听隨手翻到第192頁,現是一個巴林銀行的倒閉的案例。便問道,巴林銀行是誰,在什麼地方,哪坐城市創立的。」
賈大勇回答道︰「我記憶有些模糊了,好像是17幾幾年,巴林爵士,在英國,應該是輪敦創立。
衛華道︰「1763年,費朗西斯、巴林于英國倫敦創立。」
「第四題,巴林銀行毀于誰的手中,他所造成的損失有多大?
賈大勇︰「里森。損失8億6千萬英鎊。」
衛華︰「我和他的回答一樣。」
包先知︰「完全正確。」
「第五題,這次出個難點的,第2o3頁,第一個字是什麼?」
「你個變態!」賈大勇罵道。
「回答錯誤。」
衛華翻了翻白眼,「變態是你!」
「回答錯誤。」包先知朝賈大勇和衛華兩人都擠擠眼。
「哈哈……」,四人都笑了起來。
「第六題……」
「等等……」衛華好像回憶起什麼,他閉上了眼楮,他的腦海中出現了一本虛擬的書,隨著意念的,這本虛擬書自動翻了起來,一頁又一頁,最終翻到了第2o3頁。書頁上的字,由模糊,慢慢的變得清晰起來。「第2o3頁,第一個行是,馬迪,生活雖然清貧但很歡愉。所以第一個字是‘馬’!」
「老大,不是吧,這你也能想得起來?你該不會是將整本書都給背下來了吧!」三頭牲口,一齊瞪大了眼楮。
「嗯,背書?我好像可以試試。」衛華再度閉上了眼楮,書本上的一切,在他的腦海中慢慢的翻動著。
「第二行……每天天不亮,他就和父親一起將杏子等貨物運到舊金山碼頭……」衛華接著,一口氣背誦了十多頁。
「額滴神,太神了!」賈大勇一把搶過書,翻起來,現衛華背得分毫不差。「衛哥,我服了,真的服了,你這哪叫人腦啊,比電腦還牛呢?」
「衛哥說不定就這十來頁記憶特別深,再考考其他的,第523頁……」
衛華「……討論;1道瓊斯公司對美國金融界為什麼有如此大的影響力……3,道和瓊斯兩人在公司中各起到什麼作用?……」
由于這部份的內容,早出了賈大勇閱讀的範圍,一點都沒有沾到,嘆了一口氣道,「長見識了,原來著名的道瓊斯指數,是二個人名啊。」
衛華自己都覺得莫明期妙,僅看過一次,並且是快閱讀,就能將整本書的內容一字不差的背出來,就好像書是印在自己腦袋里一樣。只要閉上眼楮一回憶,所有書上的內容就十分清晰的展示在自己的「眼」前。
人的大腦功能極限是怎樣的?難道可以過目不忘?
衛華曾閱讀過《腦科探密》的書籍,知道,人腦的忘卻現像,既是一種缺陷,同時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需要。不會忘記的人,其實是很痛苦的。比如說,某些痛苦的經歷,不能忘記,時時在腦海中浮現,等于痛苦時時伴隨著自己。這叫人還怎麼活啊?
「不過,無論如何,擁有如此強大的記憶力,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以後看書不用那麼累了。還有那個天才少女屠倭,以後也能很好的降服她了,省得她老在自己面前說,衛哥哥,你沒有我聰明,也沒有我有家世背景,但我卻愛上了你……」
衛華每次听屠倭說類似的話,在感動之余,又有一種,被施舍的感覺,挺沒面子的「今後,我比她強,誰怕誰啊,哈哈哈!」衛華神經質的對天大笑三聲。
賈大勇、白菜、包先知三頭牲口,忽見衛華神經質的大笑,嚇得毛骨悚然,直道衛華瘋了!
再從遺傳學的角度思考,自己有如此強的腦力,一定與自己的基因有關系。那麼,自己的親生父母必定是了不起的人物。
衛華手中,尋找親生父母唯一的線索,就是那根心形項鏈,已經當生日禮物送給屠倭了。但,那項鏈上所透露出來的信息太少了。毫無頭緒。
今天衛華現,既然自己的親生父母是了不起的人物,那麼,想要尋找起來就容易多了。畢竟,這個世界,普通人很多,天才並不多。
「他們是什麼樣子的呢?為何突然將我遺棄在山中?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