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這樣過了兩年,平平靜靜,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滿了思念,她才發現原來思念也可以把人逼瘋,原來愛也可以改變一個人,徹徹底底的改變。
她離開他時什麼也沒帶走,卻帶走了他的習慣,他的愛,同時一顆心也遺落在他的身上。懶
她喜歡周日時做上一大桌子他愛吃的菜,像經年前每一個與他一同共度的周末那樣,默默的等他回來;她會背上網球拍去球場揮汗如雨;她亦會一個人弄茶,一個人去飆車,一個人去听海,一個人去看星星,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他喜歡,他的喜好融入了她的血液,慢慢的成了她的習慣,日子久了,她早已分不清到底是他的喜好,還是自己自小養成的習慣了。
子夜時分,她會抱著抱枕,听著他喜歡的歌,听著他曾經深情為她哼唱過的歌,一首一首的听,一點一點的回憶,然後一個人流淚到天明。
她曾一遍一遍的問過自己,她恨過他嗎,恨過,當許安寧告訴她他與她之間婚姻所謂真相的那一刻,她真的恨他,這個世界上誰都可以欺騙她,但是只有他不行,因為在他面前她是不設防的。
于是她利用手中掌握的凌氏核心機密,算計他,本想著要他和歐陽志遠兩敗俱傷,可是他卻一如既往的全心全意的信任她,她才知道,自己錯了,他是愛她的,于是,在最關鍵的那一刻,她悄悄的修改了數據,幫凌氏贏了合同,但是她知道自己走的太遠,她亦知道他和她一樣,要讓自己愛的人用整個心對著他,不允許有半份的欺騙。蟲
她騙了他,利用了他,心中的不安與內疚,不允許她留在他身邊,于是她離開他。
她離開了他兩年,七百多個日夜,思念與愧疚早已把她整個人掏空,于是她回來了,一如她離開時一樣,悄無聲息,沒有一絲痕跡。
她悄悄的回到他身邊,來到凌氏應聘,改了名換了姓,不改的只是對他的一往情深,每一天她都努力的工作,辦公室中第一個來,最後一個走,忙忙碌碌,快樂的像個蜜蜂。
她所要的幸福其實很簡單,和他在同一個屋檐下工作,能遠遠的看著他,知道自己親手做的企劃方案他能夠看到,走他走過的路,呼吸他呼吸過的空氣,對她來說就足夠了,而且是那麼的奢侈,奢侈的幸福。
她來凌氏一年,他未曾知道,凌氏太大,像她一般的低級員工面見總裁的幾率,算起來比火星撞地球的概率也高不了幾分,她又總是小心的躲避著,也就更加的難上加難。
他和雨桐的事她早就知曉,說不痛那是騙人,可是她卻默默的接受,她想,既然自己不能陪在他身邊,那就讓雨桐來陪他好了,雨桐人好,會全心全意的對他,把他交給她,她放心。
雖然她早就知道,感情的世界里沒有謙讓,但是,她傷他太深,她不能原諒自己,真的不能原諒。
可是他和她還是遇見了,也許是上天的安排,或許是他與她的緣分未盡,那日她去提水,她本是可以在自己的樓層中接水的,可是她卻偏偏跑到一層去提,這是她的習慣,她無數次躲在樓道的陰影中悄悄的望他,只是這一次,她沒算準會那麼的巧,她不經意間撞到了他的懷里,于是一個看似已經結束的故事又開始慢慢的在眼前延展開來,一點一點的展開。
雖然,她清楚的知道,這個故事也許到頭來還是會痛,也許不會有任何結果,但是她還是身不由己的陷進來,正如南杰和她說過的一樣,不曾嘗試,又豈能知道結果。
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即使知道結果,知道前面是火坑,她也會義無反顧的走下去,只要他不放手,她亦不會放手。
記得年少時,她曾在一個夏日的午後,捧著席絹的《罌粟的情人》看了整整一個下午,她看書一向極快,書十分的薄,但是每一頁對于她來說都不能輕易的翻動,書一頁一頁的看,淚一滴一滴的流,窗外蟬聲淒切,屋中酷暑難耐,她卻渾然不知。
小雨打趣她太痴,她只是痴痴的笑,那時她說︰「這個愛情真美,這輩子擁有這麼一段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身邊能伴著這麼一個痴心守候的男人,不枉來人間一趟。」
小雨接過她手中的書,搖搖頭︰「姐,這個書不好,到頭來這是做情人,有什麼意思。」
她笑道︰「婚姻只是一個形式而已,用法律來強行把兩個人死死的拴在一起,如若是深愛的兩個人已和為一體,愛到骨髓,早已分不清彼此,又何苦在乎一個形式。」
經年前的一句玩笑,沒想到現在成了事實,她真的遇到了一份刻骨銘心的愛,她不再有過多的奢望,也不需要什麼名分,只希望陪在他身邊,做他的罌粟情人,對她來說,已經足夠。
一夜的歡愉,第二天的後果自是非常的嚴重,小雪睜開眼時,已是將近十一點,看看身邊他的,依舊安睡,安靜的像個孩子,臉上自是見不到慣常的邪魅與霸氣,只是一片難得的安寧。
她貪婪的看著他,兩道濃黑的俊眉,微閉的雙眸,挺直的鼻子,再配上線條柔和的薄唇,剛毅中不失儒雅,她久久的凝望,許久才有些戀戀不舍的收回眸光,起身,才發覺自己一直被他緊緊的環于臂膀之中,她小心的從他的懷里鑽出來,穿上睡衣,舍不得叫醒他,去了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