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束手就擒! 第七十回 唐多慈的愛情

作者 ︰

你的生命里有沒有這樣一個人?任何時候,無論你身在何方,無論你胖了還是瘦了,美了還是丑了,幼稚了還是成熟了,無論你孤獨寂寞還是眾星拱月,是的,任何時候,只要想起他,你就恨不得拋下眼前所有的東西,奔到他跟前去,哪怕不為別的,只要能看他一眼,就是好的太子,束手就擒!第七十回唐多慈的愛情章節。

唐多慈始終相信,很多人的生命里都有這麼一個人,屬于她的那一個,也會到來,盡管她身處異世,盡管她帶著一個孩子。

就在李斯文想著他的初戀想到睡去的時候,旁邊帳篷里的唐多慈同樣想起了她青澀的愛情。

十六歲的唐多慈其實是個很無趣的人。她瘦,但瘦得不算很好看,穿衣服很隨便,除了一套校服,最愛穿的就是大大的白t恤和純色牛仔褲,頭發短的扎手,臉型是女生最苦惱的國字臉,她中規中矩地學習,只偶爾在課堂上看看小說,或者考試提前交卷,跟要好的女生逃出校門去吃小吃。這樣的女生,長相一般,成績一般,在哪里都一抓一大把。硬要找出點什麼不同的話,就是她喜歡帥氣利落的女生,也時常幻想自己是這樣的女生,在男生面前從來不服輸。

所以中午吃過飯經過操場的時候,足球場上一個足球飛過來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飯盒,她也沒有如別的女生一樣尖叫著躲開,或者是不依不饒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個說法,而是彎腰撿起飯盒,然後飛起一腳,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場。準備過來撿球的那個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場上則響起口哨聲,唐多慈無視這些,轉身去了不遠處的水槽前,清洗髒掉的飯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氣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勢走了幾十米,她總算明白了,耍帥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剛才她忘記她穿的是涼鞋,而她踢球又毫無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腳的五個指頭其實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飯盒,她琢磨著應該沒人注意她了,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剛走了幾步,旁邊出現個高大的身影沖她喊︰「美女。」

她听出明顯的戲謔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頭,誰知那人竟然伸手來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麼沒反應啊。」

時值盛夏,她穿著寬大的短袖白體恤,胳膊露在外面,就那樣被一個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干燥,她的胳膊卻出了汗。

不管你們信不信,那都是中規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個男孩親密接觸。她記得初中畢業的時候,跟最要好的異性朋友握手道別,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來。她不是保守,只是深信牽手是件神聖的事情,並且一定要跟自己最愛的人。

「什麼事?」她仰起頭,眯著眼楮打量他,然後掙月兌他的手。

「我看到你剛才踢球的樣子了,穿涼鞋怎麼能那樣踢呢,應該用腳的內側,這樣就不會痛。」他一邊說一邊示範給她看,然後說,「腳現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唐多慈看著這個莫名其妙的男生,轉身繼續走。

「高二六班,唐多慈!」他站在身後大聲叫她的名字,她回頭,看見他站在原地,嘴角掛著壞壞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唐多慈捂住校牌,惱羞成怒,顧不得腳疼,一溜煙往教室跑,飯盒里的勺子發出 當當的響聲,身後的男生還在喊︰「你是個有趣的女生,我記住你了!」周圍投來異樣的目光,唐多慈胳膊上的汗珠被風吹干,突然起了雞皮疙瘩。

唐多慈開始起了明顯的變化,身邊所有的人都覺得吃驚。照例是那些簡單的衣服,她買不起更多花枝招展的衣服,但是卻在搭配的時候使它們盡量看起來舒服清爽;她開始鉚足了勁兒學習,很快成為班上的前幾名,月考常待在三考室,有時候還能進二考室;她對學校和年級以及班上組織的任何活動都表現出非凡的興趣和熱情,不論是唱歌還是演講或者辯論,都少不了她的影子。

她徹徹底底不同了。大部分人把這歸結為她成熟了,懂得用心和努力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只因為三個字,顧岩。

是的,她什麼都沒有,沒有富足的家庭,沒有漂亮的外表,沒有聰明的頭腦讓她不用很努力也可以當第一名,她唯一有的資本就是年輕。她十七歲,因為年輕,所以足夠勇敢,她不服輸,她要當一個足夠優秀的人,跟他並排站立,以平等的高度,讓他看見她。

直到有一次辯論賽,作為反方一辯的她和正方一辯顧青岩唇槍舌戰了半個小時,最後以微弱的優勢獲勝,她知道,她離自己的目標更近了。

說她是虛榮也好,愛出風頭也罷,她都不在乎。

顧岩十七年的生命里,頭一回出現了這樣的麻煩。一開始他只是覺得唐多慈有趣,被球砸了也不惱不叫,反而帥氣地把球踢回來,同伴卻說這個女孩看起來很難搞,他便生了興趣,說可以走上去搭訕。走到身邊發現她一瘸一拐地走路,這才注意到她穿的涼鞋,方才踢球,腳一定很痛。

然而她竟然忍住不表現出分毫,這讓他覺得,她定是個倔 的女生。

後來偶爾會遇見她,她在人群中並不起眼,淡淡的樣子,有時候一個人,有時候和同伴打鬧,只要發現他在看她,馬上就會變得臉臭臭的太子,束手就擒!70章節。

偏偏她越這樣他越覺得有趣。他有時候會好奇,像她那樣的人是怎樣生活的呢,每天只是上課下課吃飯學習,不會無聊嗎?何況吃了也不長,學習了成績又不算太出挑。

她似乎是突然開始努力了,改變了很多,越來越優秀,各種活動上可以越來越多地見到她的身影,顧岩本來是對類似辯論這樣正統的東西沒興趣的,卻因為知道反方一辯是她而改變主意參加。

他們相持不下的時候,他突然覺得自己有點迷戀她滿臉發光的樣子。他一時走神,輸給了她。

顧岩是個什麼樣的人呢?說不清。只有一點,那就是,他喜歡上一個人,絕不會玩暗戀。他有足夠的資本,並且他自由不羈,相信生命一定要活得痛快淋灕。

現在愛情來臨,愛情對年輕的他來說是那麼美好,怎麼可以不去把握?

這時候已經是高三,但顧岩不在乎,他在晚自習之後出現在唐多慈身邊,唐多慈回頭看是他,微微笑了下,繼續往前走。他們已經變得熟絡,不再像剛認識的時候那樣一見面就互相針對。

「我有話給你說。」顧岩把她拉到沒人的地方,說,「我覺得你有時候看起來很孤單,我希望以後都由我陪在你身邊,讓你不再孤單,你說好麼?」

他還從來沒有以這樣的語氣說過話,唐多慈一時有點蒙,不知道他什麼意思。

他就喜歡她現在這副被他弄得偏離常態的樣子,他伸手拍拍她的頭︰「笨蛋,我喜歡你。」

他以為她會臉紅,或者緊張,或者羞澀,然而她又一次偏離他的預測,她哭了。

被人表白有什麼好哭的?難道是被嚇哭?顧岩有點搞不懂。

「你喜歡我干什麼,我有什麼好喜歡的,我既不漂亮又不優秀,哪一點值得你喜歡了,你和我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你笨笨的時候,我喜歡你笨笨的樣子,你淡漠的時候,我喜歡你淡漠的樣子,你變得越來越優秀,我也喜歡你優秀的樣子。乖,別哭了。」被她的理由弄得哭笑不得,擦擦她的眼淚,柔聲喚她。

「顧岩,其實我也好喜歡你,但是從來不敢奢望你會喜歡我,你那麼優秀,你活得跟我太不一樣,可是……你真的喜歡我嗎,我好高興!」她邊說邊哭,到後面突然又笑起來,撲進他懷里緊緊抱住他,「那你算我的男朋友了嗎?」。

「算,當然算了,笨蛋。」

有時候就是這樣,越是來自天差地別的世界的兩個人,越是容易相互吸引。因為他們都擁有不了對方的世界,過不了那樣的生活,所以才更加好奇,更加向往。

顧岩卻覺得這樣的結果還不錯,至少他們在同一座城市。他從來就不覺得唐多慈霄非得事事都做到跟他一樣好才行,他更喜歡她笨笨的樣子,一切有他就好。

他對未來的規劃可以打一個簡單的比喻,那就是,他長成一棵高大挺拔的樹,她攀附在他枝頭上,開出最美麗的凌霄花。他相信這是男人的責任,愛她就要成為她的依靠。

只是唐多慈一開始就不打算做凌霄花,跟顧岩在一起之後,她變得越來越優秀,自信大方,活潑調皮,越來越會打扮,在她的大學,注目她的人也越來越多。

唯有在顧岩面前,她是敏感的。

杜凌霄跟顧青岩的爭吵越來越多。她學很多東西,打很多工,把自己搞得很累,但是她覺得充實。顧岩不要她那麼辛苦,他像個大男人一樣對她說,我是男人,我想要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是輕松的幸福的,我想要她過得好,而不是時常哭,更不是整天打工把自己累死,你明白嗎?如果你過得很辛苦,會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

這一次,唐多慈想哭卻不敢哭,她怕她哭了,顧岩會覺得她不快樂,會覺得自己沒用。其實他說的這些她何嘗不懂,只是她從來就不是攀援的凌霄花,要依附著大樹的高枝才能仰望天空,她也想做一棵挺拔的樹,以同樣的高度站在他身邊,兩個人肩並著肩一起生長。

晚會正式開演當天,正好是顧岩的生日。唐多慈給顧岩打電話,邀請他來看晚會,對生日的事情只字不提。顧岩有些失望,正巧足球隊的朋友知道是他的生日,約他帶上女朋友一起吃飯k歌,他知道唐多慈忙著晚會一定來不了了,便獨自跟他們去吃飯。

一直到晚會開始,唐多慈也沒有等到顧岩,給他打電話,他略帶著酒意說,在跟朋友吃飯。唐多慈的心涼了涼,最終還是小心擦掉眼角的淚,補補妝,準備上場。

唐多慈給顧岩說了分手,在他生日這一天。她給他發短信說,我曾經以為愛情敵得過世間的一切東西,所以我不顧我們之間的距離,用盡全力追趕你,我以為我追得上,因為我們有愛情。現在我才知道,僅僅是性格不合這四個字,就可以把愛情逼上死路。又或者,性格不合僅僅是因為愛得不夠罷了,因為我們最愛的都是自己,都不願意為了對方俯,不願意為了對方將就一點點。

顧岩只覺得灰心。他明明那麼愛她,卻從來不知道她要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放手可以讓她更快樂,那就放手吧。

這一放手,就是十年的時間,太像了他多麼想現在的太子殿下李斯文,什麼都好,各方面的條件都比她強,雖然唐多慈有著一點點來自現代的優越感,可李斯文是太子啊,唐多慈拍著腦袋,你怎麼這樣沒記性,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怎麼在一起?不要再重蹈覆轍了。不要愛上一個比自己優秀太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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