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簾幽冥 第三章 回憶往事

作者 ︰

這一分別,和小薇也就有六年沒互通音信了,不知道她現在過得好不好,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上學。

又是個秋高氣爽萬里無雲的季節,紫陌和姑姑一起來到了縣二中。縣里的重點中學,只有初中三個年級,縣一中是高中,也只有三個年級。

剛進了校園,抬眼就看到校門兩邊花壇里迎接新生的花卉。菊花最多,紅的,黃的,還有橘紅的。這些菊花的花瓣就像細細的蘿卜絲一樣;有的花瓣全展開了,露出女敕黃色的花蕊,有的花才展開兩三瓣;還有一些月季,月季的顏色最多,各種各樣的紅和黃,深淺不一,都怒放著。

這麼漂亮的花,怎麼沒有見到蜂和蝶的身影呢?紫陌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些快樂得舍不得忘的日子;自從那年秋天,和小薇分別後,她就到老家上學了,因父母常年不在家,所以就住在姑姑馬清嵐家;第二年父母又轉到另一個地方放蜂去了。五六年來,她讓父母每年都抽空去她們相遇的那個山里四處打听,都沒有一點音信。上小學的時候,爸爸把那的大概的地址給她,也曾試著寫過幾封信,只有一封退回來了,其它的,不知郵到了哪兒,也沒有回信。

幾年來,紫陌幾乎都快要忘了……不過,沒有小薇的日子,她倒也不是很寂寞,還有個跟屁蟲除了上學成天跟著她呢,想到那個跟屁蟲,紫陌也偷偷地笑了幾聲,不知道他現在在干什麼……

這回,紫陌考上了縣里的重點初中,離開家鄉的時候,坐了幾個小時的汽車。那天下了車後,人還有點搖晃,紫陌忍著沒吐。

姑姑帶著她去報名交學費,然後找寢室……忙完這些,姑姑又千叮萬囑地說了好多注意事項,這才回去。

紫陌沒事做,這兩天報到的人都沒齊,也不用上課,她整理好了東西,靜靜地坐在那想事情。

這幾年來,都是姑姑在照顧紫陌。姑姑人很漂亮的,但不知道為什麼沒有成家。現在只有一個撿來的小男孩跟著她,也就是那個跟屁蟲了。姑姑說可能上天看她沒有成家,特意送來個人跟她做伴。

記得那是她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姑姑把小男孩揀回家的。本來那年紫陌還沒到五歲,她該去讀育紅班的(那時的學前班不叫學前班,叫育紅班,八幾年,分田到戶沒幾年,鄉下的村子里可能還保留著以前特殊時期時的叫法)。

但不知為什麼,那屜學前班的人特別多,一個教室大概有六七十人,連後面的牆角都坐滿了人。後來校長想了個辦法,來到教室對大家說,小朋友請安靜,你們誰能從一數到一百呀?紫陌和好向個幾個小朋友都舉了手;後來校長又問,誰會寫自己的名字呀?紫陌是會寫自己的名字的。那時在山里放蜂時,媽媽就教過她了,平時沒事的時候她也經常會練習。

後來,校長就挑了紫陌她們大概十一二個人到一年級了。那時,紫陌大概是四歲多不到五歲的樣子。從沒上過學的,跟著讀過育紅班的人比起,可真的差得遠了。老師講數學,還能免強跟上,一到上語文課,紫陌就大眼瞪小眼,什麼聲母、韻母,听起來雲里霧里,看著黑板上老師用彩色的粉筆寫出的漢字,說什麼偏旁、部首,簡直雞同鴨講。好在紫陌記性極佳,詩歌順口溜幾遍下來也就記住了,所以姑姑看她似乎每天都有學些東西,就沒在意她「跳級」。

姑姑平時很忙,有時出去就老半天,有時要兩三天,有時關在那邊的房子里不知道搗鼓些什麼東西。姑姑們家住的地方,在村子的最南邊。大路的那邊是一家好像叫什麼「人造肉」廠,其實就是個豆筋廠,門開在那邊,除了平時有幾個做工的人進出,其它很少有人到這邊來,害得紫陌每當想要跟其它小孩玩時,總要繞過一條小河溝和一條大馬路,還要走上好一陣子才能到村子里。

那年冬天出奇出冷,雪下了一夜,到處都白了。姑姑說紫陌可以不用去上學的,畢竟那麼小,但紫陌不想呆在家里,她想跟好多小朋友一起玩。所以也早早地吃了飯去上學了。後來的情形還是听姑姑說的。

那天紫陌走後,姑姑出去買東西,回來時走到半路,看到一人高的土院牆外貯著一個小半人高的小孩,在風雪中蜷縮著身子,一條爛麻袋頂在頭上拖到了腿下邊,還真又擋風又擋雪,看樣子凍得夠嗆。姑姑以為是誰家迷路的小孩,就把他領到屋里,熬了碗姜湯給他喝。

那小孩也乖巧,不吵也不鬧,問他家是哪的,父母叫什麼名字,他一概以搖頭做回應,姑姑就想或許是誰家走失的孩子也說不定,現在外面風大雪大,也不好讓人孩子再走失了,在這里躲躲風雪,等天楮了再找他家人也不遲;于是給那小孩吃了點早上吃剩的玉米饅頭,拿了紫陌平時常玩的幾樣小東西,叮囑他自己就在這房里玩,就起身去做自己的事了。

紫陌中午放學回到家,看到一個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在玩她的小木頭人,她可氣了,就從那小孩的手中把東西奪過來。那知那小東西也不鬧,只瞪著大眼可憐兮兮地望著紫陌,紫陌心軟,平時也缺少玩伴,于是就沒再計較,又把小木頭人還給了小男孩;這一還不要緊,這小家伙從此把她引為「知己」,雖不怎麼說話,但紫陌走到哪,他跟到哪兒,真正是個貼心的「小粉絲」啊。

幾天後,馬清嵐到處打听,也沒听說過附近誰家丟失過小孩。那小孩很乖巧,跟著紫陌向馬清嵐叫「姑姑」,偶爾說兩句話,但當一問起他的家人之類的話,他就睜大了無辜的大眼楮,望望這個又望望那個,一會兒里面就蘊滿了水氣,可憐至極,姑姑就一下子心軟了,問了幾次未果,也就不再追問了,小男孩留下來也好,紫陌也能有個伴,這樣她有時出門不回來,也用不著再擔心。以後若是他的家人尋來,或是有什麼其它線索,再給人送過去不遲。

那時在北方紫陌所在的農村,人們還是有些重男輕女的習俗的。很多人听說馬清嵐半路上揀了個五六歲的眉清目秀的男孩,都稀罕地很;很多人都想收養,馬清嵐沒同意,說是如果這小孩的親媽尋來了怕不好說。

後來還有好幾個人都來報信說這小男孩是他們親戚家的,結果馬清嵐把人帶過去一看,小男孩一副哭天抹淚不肯去的樣子,看樣子就不是一家人;更可笑地是,有人就提出給她五百塊錢,就說是感謝她幫人找回孩子的報酬。

那個時代據說「萬元戶」幾乎都一個鄉才有那麼一兩個,這五百塊真的不算少了。但馬清嵐就是不同意,這樣幾番下來,村里有了不少風言風語,說什麼馬清嵐做風不正,幫情人家養孩子;又有的說馬清嵐不肯結婚,其實是在等那個人,或許這個小男孩就是她和那個人的野種……

說什麼的都有,雖說民風淳樸,但關系到了名節清譽傳宗接代的問題,似乎立場不同一言不和就惹起軒然大波,馬清嵐氣得要死,但就是不肯將孩子送走,還正兒八經的給小家伙起了個儒雅的名字「薛笠」,也不跟誰姓,也不再輕易將孩子送去「認親」了。

還好有薛笠,姑姑不在家的日子里,兩個小家伙早早地學會了煮面條充饑,有時會做點菜稀飯什麼的,還不至于餓肚子。

而現在,紫陌考到了縣二中,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和小薇見面,對未來,她充滿了期待,但又害怕再見面時兒時的友情都不在了,所以她決定不管怎麼樣,她一定要在初中這三年里面,挑一個放假的日子,去小薇的家鄉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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