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囚之誘君承寵 129、庭審

作者 ︰

不日,趙羽謀殺林安一案提堂。

本來像這種涉及同性戀的情殺案夠吸引公眾的眼球的,但在辯護律師呂程的積極翰旋下,此案得以非公開審理。這是趙羽唯一的要求,因為他知道在庭審過程中,賀紓作為證人必然會被傳召,他不能讓他被迫走入公共的視野,他不想他再受到任何傷害。

呂程不愧為辯護律師中的翹楚,每一個辯護點都無懈可擊,每一句辯護詞都那麼精準,把控方的罪證一一推翻。

其實呂程就抓住了一個關鍵的疑點——控方沒有直接證據,沒有目擊證人、沒有凶器或導致死者死亡的相關物件。而由于死者尸體已經被大火燒得難以辨認,也無法從其身上找到屬于凶手的任何痕跡。

但控方沒有充足的證據是不會提出起訴的,首先,趙羽是最後和死者林安最後接觸的人,其次,趙羽有謀殺林安的足夠動機。第三,監控錄像顯示,在案發後,趙羽的車駛離案發現場。最後,也是最致命的一點︰在林安死亡時間內,趙羽沒有不在場證據。

就在幾天前,討論辯護策略的時候,呂程大律師反復問他的當事人一個問題︰

「sam,從你接到林安的電話,到林安被害,足足過了兩個小時,而從你家到林安住處只有十幾分鐘車程,這一個半小時里面,你到底干什麼去了?」

「對不起,我不能說。」趙羽的回答卻只有這一句。

「我不問,控方也會問,到時候你怎麼解釋?」

趙羽淡淡一笑,「那我就說,我迷路了,或者說我不停在路上兜圈。」

呂程沒好氣道,「你盡管這樣解釋,順便讓法官加你一條藐視法庭罪!」

趙羽笑而不語。

當然,在正式庭審的時候,趙羽沒有愚蠢到試圖挑戰法官的底線,當程律師再次問及這個問題的時候,趙羽認認真真地回答︰「我當時接到林安的電話,就馬上開車去他家,但是半路上車壞了,我自己弄了半天都弄不好,想想剩下的路也不多了,我就把車扔在路邊,走路去了。」

呂程又問︰「你步行到達林安住處用了多長時間?」

趙羽想了想,「不到半小時。」

呂程接著問︰「你的車後來怎樣處理了?」

趙羽說︰「沒怎樣處理,就扔路邊了,第二天再派人去找已經不見了。」

=====

羈留所監獄。

呂程大律師一臉黯然,明天就是最後一場庭審,他要宣讀結案陳詞,然後陪審團會作出有罪或無罪的裁定。

趙羽望著他,「gee,我抱歉得很,你的不敗神話將要栽在我這案子上了。」

呂程眉頭深鎖,「sam,我無所謂,輸一樁官司對我來說沒什麼,我只是不明白你為什麼自尋死路。」

趙羽抬著頭,一動不用地望著高牆上那一扇小小的排氣窗,心想,我多久沒有見過完整的藍天了?

呂程忿忿不平地等待著他的回答。

趙羽的聲音似乎從很遠的地方飄來,「gee,我的確沒有殺人,但這並不代表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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