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的一米陽光 第十六章

作者 ︰ 羽衣甘緋

我願做這世間最明媚的女子,追隨你的腳步,在我最美好的時候,讓你的眼,有我的身影。

午後特意找了蔣藍,難得臉紅的蔣藍居然紅了臉。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跟他在一起,應該是感覺到了。沒跟你說,你會不會怪我?」

「哪會,我為你高興呢。許橙那麼拽的人都能被你征服,真有你的。」

「那是。」蔣藍哈哈大笑起來,戀愛中的人,由心而出的甜蜜,「不過,他迄今為止只征服了我一只手。」

「高二你們都在搞曖昧?」

「不是說戀愛最美好的時候就是曖昧的時候嗎?其實我不這麼認為。戀愛最美好的時候,應該是我喜歡上他的時候,他也喜歡上了我。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他趕在我想對他‘我喜歡你’之前,他對我說了‘我喜歡你’。」

「戀愛中的女人說話就是一套一套的,你都快成情感大師了。」

「其實想想,在你最憧憬愛情的時候,丘比特之箭剛好射中了你。在最純真最美好的年華愛一場,不想結果只為戀愛,真的很幸福。」

「如果有機會,我也想。」鐘情在心里默默地說。

鐘情捧著謝栩哲的筆記看著,從前認為自個的字還不錯,但看到謝栩哲的,才知道什麼叫真的好。相比之下,鐘情的字一筆一劃,娟秀小巧,沒什麼特色。謝栩哲的字,筆鋒凌厲,行雲流水。鐘情摩挲著每一字每一句,不禁拿起筆模仿起來。兩人的字天差地別,模仿起來很有難度。每一筆,鐘情似乎都能揣摩出謝栩哲寫時的神情,用筆的力度。能與他的氣息靠得這麼近,能這樣一筆一劃勾勒他的神韻,鐘情心里是沉甸甸的甜蜜。

功夫不負有心人,練習終見端倪。雖不能與謝栩哲相比,但鐘情的字端正之余透著幾分飄逸,娟秀之外透著幾分清峻。用何兵兵的話說,鐘情的字有了翻天覆的變化,結合了女子的輕柔靈巧,同時兼具男子的俊朗硬氣之風,自成一派,別有風趣。細看之下,還真有幾分謝栩哲的感覺。

鐘情握住筆在日記扉頁上寫上仿佛能地老天荒的願望︰我願做這世上最明媚的女子,追隨著你的腳步,在我最美好的時候,讓你的眼,有我的身影。字字珠璣,滿身心酸。如果這是一場明知沒有結果猶如飛蛾撲火的愛情,鐘情願做那只飛蛾,一瞬而過的微熱,也能暖透身心,朝著謝栩哲這團焰火奮不顧身永不停息。

蔣墨拿著兩個人的本子對照,驚訝地說不出話。謝栩哲只是盯著鐘情,看著手間那熟悉卻又帶著陌生味道的字里行間,陷入了長久地沉默。

鐘情打小做事就沒耐性,老鐘的偶像是林徽因,打鐘情生出來就立志要把她培養成‘鐘徽因’。無奈鐘情這根苗從落地起就跟文藝半點不沾邊,就知道跟在鐘於後面爬樹掏鳥下河模蝦。要她練點民樂,一副要死要活的慫樣。每次鐘情見老鐘扛著黑不溜秋感覺很古董事實很年輕的二胡在門口很激情地拉啊拉,就跟被鬼附身一樣四處逃走。鐘情的脾氣看似溫和,實際倔強,認定的事不管前面如何荊棘如何坎坷也會勇敢跨過,跨不過最多在被窩里偷偷哭一頓,抹完眼淚又接著跨。這也同時說明,鐘情不想做的事,八頭牛也拽不回來。老鐘不是牛,也沒有八頭牛,當鐘情像模像樣拉出比鬼哭狼嚎還鬼哭狼嚎的調調後,老鐘不止一次懷疑當時下這個決定,腦袋是不是被門夾了。都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鐘情的興趣明顯不在這里。看女兒每次淚流滿面將原本歡樂無比的《新年好》硬生生拉出了悲悲戚戚的味道,在隔壁小孩嚇哭很多次後,老鐘終于放棄。

而這一點也體現在究竟是用左手吃飯還是用右手吃飯上。鐘情天生左撇子,自然而然用左手吃飯。每次看鐘情笨手笨腳用左手一臉嫌棄將不愛吃的菜細細挑到自己碗里,老鐘怎麼看怎麼別扭。被勒令多次要用右手吃飯後,鐘情從第一個吃完變成了最後一個,而老鐘家誰最後吃完是要洗碗的。看著鐘情更加笨手笨腳地夾菜,老鐘欣慰了許多。一次家庭聚餐,大家熱火朝天吃吃喝喝,鐘情卻端著一碗白飯目光呆滯,玩陰沉。外婆覺得奇怪,以往一看到魚兩眼冒著簇簇精光的鐘情怎麼這麼安靜,不禁問了問。鐘情等的就是這個機會,她欲哭未哭,聲音可憐無比,旁邊的鐘於雞皮疙瘩掉了一地。當鐘情說出‘右手不會夾魚’時,外婆油光滿面的臉立刻被陣陣怒火包裹,不出所料,老鐘被一陣呵斥。鐘情一邊用久違的左手熟練夾著魚,一邊看爸爸快低到脖子里的頭,琢磨著要不要把在學校自己用左手寫字被老師打手心的事告訴外婆。腦海中閃現出語文老師凶凶的臉,據說剛生完孩子的女人比較恐怖,不知道同樣凶凶的外婆對陣語文老師結果怎樣。將想法告訴鐘於後,鐘於正優雅的剝著蝦,邊說手上的動作卻沒停,「你確定告訴外婆後,外婆殺到學校,第二天你還有全尸?」鐘情歪著頭想了想,伸手接過鐘於剝好的蝦,完全忽略他能殺死人的眼神,邊吃邊和著,「是……哦……」

周末回家,在自己都沒意識到提了謝栩哲多少次時,吃著飯的堂妹嗤嗤笑了起來,「姐姐,你不會喜歡上他了吧。」鐘情立刻紅了臉有些無措。這般無意識連續提起,這樣的牽絆,畏首畏尾,只是因為心里有他。勒令堂妹不準亂說特別是在爸爸媽媽前,鐘情回了房關了門。風輕輕吹動著藍色的窗簾,鐘情捉住窗簾一角,輕輕捂住了臉。

對謝栩哲的情感沒跟誰說過,即使親密如蔣藍。暗戀是開在孤獨暗處的小花,並不值得拿來炫耀討論。自從見了他,鐘情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心里是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暗戀從來都是一個人的激情演出,沒有男主角,只有自己全情投入。優秀如他,清俊如他,高傲如他,溫柔如他,他滿足了鐘情對愛情的所有幻想。他仿佛從夢里走來,嘴角帶著淺笑,雙手插著口袋,眼神看向遠處,飄忽而不定。干淨,睿智,這些標簽從書本里一個個跳起,與現實的謝栩哲緊密吻合,仿佛一伸手,就能觸模到他的氣息。可是,這樣的他,永遠游離在自己的世界之外,靠不近,走不進。他如此優秀,自己如此渺小平凡,要怎麼走,才能走進他的心?即使字練得一模一樣又怎樣?他怎麼可能在乎自己日日夜夜發酸手指磨出的厚繭下的柔情蜜意?即使拼盡力氣努力成績往上爬那又怎樣?無論如何追,也趕不上他的腳步。每天向他表白的女生不計其數,何曾見他對誰有過一絲一毫的動容?連自己都要不起的愛,怎能奢求他接受?不該有的情愫既然沒有希望,就讓埋它在心底永遠不要發芽吧。

鐘於早就有了目標,沛予大學的法律專業,是全國範圍內最好大學里最好的專業。在鐘於面前,許久沒有來過的自卑感再次充盈內心。鐘於有了明確目標並努力為之奮斗,自己卻如一潭死水原地踏步,如果讓爸爸媽媽知道,自己還將原本不夠用的精力放在了不該放的地方,該是怎樣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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