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囚 13.第三十四章 高牆除夕(上)

作者 ︰ 葉雲龍

第13節第三十四章高牆除夕(上)

34、

日子不知不覺地就過去了,唐有神又驀然驚異地發現︰「要過年了!」其實,在看守所過年更痛苦,人們體內的那只生物鐘,總使人到這種時候就不由自主地浮想聯翩。

唐有神在高牆里迎來了第一個除夕夜。年夜飯,看守所里也改善伙食,吃的是一碗油豆腐煮紅燒肉,也許是油豆腐炸得時間過頭了,這油豆腐有點苦。幸好大家都各自點了一個加菜,還有許多包裝菜和瓜子、花生等炒貨,也就擺了滿滿的一桌。傍晚時分外邊傳來一陣陣鞭炮聲,使官囚們感到格外淒苦,同時也沉浸在高牆過年的特殊情景之中。

過年這,干部囚室又來一個名叫林茂深的官囚,好像是特意來牢房過年似的。他曾經當過尋溪區委書記、睦湖市副市長,他在「雙規」中交代,憑借職權收禮受賄,幾乎到了瘋狂的程度。對他采取強制措施後,檢察官對他辦公室及住宅進行搜查,在他家里搜出了26個未拆開卻在信封上寫著送款人單位和姓名的紅包。辦案人員拆開紅包一看,個個都有「果實」,多則二萬元,少則五千元,細細一算,26個紅包共計人民幣33多萬元。在搜出紅包的同時,還搜出了洋酒xo和五糧液60多瓶,中華香煙20余條。向林茂深行賄送紅包的不外乎就是審批土地跑官要官的。尋溪區某國企的一個組織科長王某,來到林茂深家,當時林不在家,林的妻子接待了王某,寒暄了幾句後,王某留下了一個裝有2萬元的信封,並對林的妻子說,我的事還請林書記多費心,說完便匆匆離去。林茂深需要錢,王某需要官,雙方已是心照不宣。在林茂深的精心關照下,王某被提升為副總經理,由一個科級干部一躍成為了縣處級。尋溪區委組織部一科長邀林茂深在睦湖市楠溪大酒店會面,林欣然答應前往。見面後,這位科長將內裝個人簡歷和2萬元現金的大信封交與林茂深笑納後離去。案發後,該科長袒露心跡,送給林茂深的錢是日後提撥重用的鋪路錢。給林茂深送錢的人並不都是基層官員,送錢的目的就是為了升官。請權傾一方的林茂深吃飯,一定要備洋酒或五糧液和中華牌香煙,一定是在睦湖小有名氣的楠溪大酒店,除了他個人的關系外,他認為這里有品位,如今經濟狀況挺好,別人常請自己吃飯喝幾瓶洋酒,抽幾條中華煙,送一些紅包,算不上不廉潔,也無礙大局,逢年過節,孩子結婚,別人請吃請喝送紅包說明自己人緣好,聯系群眾密切,威信高。這些都是他在「雙規」時寫在反省里的細節,也是剛剛與唐有神說自己案子里的幾個例子。林茂深談到自己的案子,不由露出了一絲難以捉模的苦笑,並搖了搖頭。

唐有神獨坐尋思,看著眼前的過年光景,忽然發覺一切遭遇,變化莫測,在一個自己以前決不會想到的人在看守所一起過年,人生遇合,如此之奇,如此自作主張不得,又何苦擾擾營營,落得個「不如意常**」的自尋煩惱,倒不如匠心任運,超然物外,那就神與道合了。在高牆內過年,有著無限的淒涼,唐有神望著課桌上擺的飯菜,覺得簡直是高牆內再奢侈不過的享受了。

吃年夜飯前,馬管教破例讓勞動班的犯人鄔師亮給幾個干部囚室的官囚們理發,刮胡子,頗有些煥然一新之感。在看守所幾個月,唐有神和大家一樣,很少剪指甲和刮胡子,無奈只好在水泥牆上磨指甲,胡子長了,理發的時候用理發推子推一下完事。盡管官囚們的胡子又髒又長,衣著古怪不堪,可仍然是些曾經有身份有教養的人,善于打趣恭維,談笑令人愉快。他們是一些淪落為囚的官員,大家有機會在一所鋼筋混凝土打造的監所里共度除夕之夜,就像昔日他們習慣的那樣,感到苦中有樂。他們不願討論嚴肅的案件話題,而是信口胡謅些無稽之談,逗得大伙們哈哈大笑,給這棟被冷峻森嚴籠罩的院牆帶來一點兒它久違了的輕松情緒和節日氣氛。

「這光景就跟我們家從前在賓館里和親朋聚會差不多,你說是不是?」申自慶興致勃勃地吃著油豆腐紅燒肉,向唐有神說悄悄話。

「肉是凡人盤中之餐,也是人所欲也。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那是說說的,恐怕堅持不了多久。三月不知肉味,嘴角必然垂涎三尺!哈哈哈……」唐有神擦了擦嘴說道。

申自慶在幾個菜碗前美餐著,幸福得簡直像在騰雲駕霧,突然悄悄地拿出一瓶從「胡志明」小道帶進來的五糧液。唐有神驚訝地發現申自慶的本事幾乎稱得上一個「神」字!盡管自從沒有心情考慮過年夜飯是否應該怎樣快樂一下,他坐牢以來總是那麼憂郁得可憐。申自慶瀟灑地打開酒瓶以後,那股濃郁的酒香,也使他的兩頰通紅,雙目發亮,充滿著過年的溫馨和柔情。

唐有神坐在籠子里,透過鐵窗望著空中的那一彎明月,想著昔日過年的熱鬧繁華,燁燁紅燭,裊裊清香,除夕餐桌上散發出菜肴濃烈的香味,不時還有鞭炮聲,勾起往年熱鬧歡樂的記憶,從而越覺此時此地的淒涼。往年這一,睦湖街頭到處張燈結彩,鞭炮聲早已潮涌雷鳴。這時,團拜宴請,車水馬龍,應接不暇,那時自己的地位多麼尊貴,往事歷歷,如在眼前,又是月明之中,怎堪回首。他此時想起妻子女兒,想起老母,心里更加悲傷。大年三十,除夕的夜晚,正是合家團聚吃年夜飯的時候,卻孤身一人,獨對明月,煢煢孑立,形影相吊,不免一陣心酸,淚水滾涌而下。真是︰

對景傷往事,烏紗誤此身。

室冷難挨曉,高牆不見春。

申自慶看到唐有神潸然淚下,也有點傷感︰「老唐,別難過了,春節是傳統節日,也是農歷的歲首,應該高興。來,來,來,大家動筷,開始吃年夜飯,過年了!我給大家敬一杯!」

「干,干,干!」大家都邊叫邊喝了起來。

「老申,這年,是什麼意思?」畢春西突然向申自慶問道。

「夏代稱年為‘歲’,到商代的甲骨文便有了‘年’字。《詩經》中也有‘自古有年’的祈年樂歌。據說,過年的說法有兩個來歷︰一是傳說太古年代有一個叫‘年’的怪獸,頭上長著觸角,凶殘無比,每到寒冬將盡,新春快來之時,就要出來殘害人畜,毀壞家園。人們為了防御它,一到這時就聚在一起,利用‘年’怕紅、怕響的特點,用桃符、放爆竹的辦法把它嚇走,長期以來就形成了過年。二是‘年’有谷物成熟的意思,《谷梁傳》說︰‘五谷成熟為大有年」。甲骨文中的‘年’字是果實豐收的形象。看來,‘年’是預祝豐收喜慶的日子,也是‘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之意。」申自慶說道。

「春節有何含義?」畢春西繼續問道。

「春節是華夏民族文化的一個載體,一個民族文化的符號。在春節,中國人通過各種各樣的形式展示自己的心情,營造歡樂和祥和的氣氛;人們貼春聯,吃團圓飯,掛燈籠;人們穿著喜氣的服裝走親訪友,暢訴親情;人們舞獅耍龍,趕廟會,看年戲……,正因為如此,許多遠在千里之外的游子,也要趕回家,享受倫之樂,享受團聚之情,感受節日濃濃的氛圍。」申自慶說著,美美地喝了一口白酒。

「前些年出現的‘唐裝熱’、大街小巷里掛起的‘中國結’就是如此,而如今一些新的創新形式又在為春節增添新的內容。比如,許多人喜歡用手機短信息,給朋友發一個短信息恭賀新春,或者轉發一個自己剛剛收到的賀詞,這就是新出現的‘短信息拜年熱’。我每年到這個時候都要收到好多賀年的短信。」唐有神在一邊插話。

「哪還用說,我的手機會接連不斷地收到拜年的短信。有的年輕人則喜歡通過互聯網發賀卡、拜年,用數字時代的工具給遠方的親朋好友送去美好的祝福。我當睦湖市副市長的時候,要求發揮社區文化、廣場文化優勢,組織團拜活動、廣場文化一條街,在觀看歌舞表演、猜燈謎和腦筋急轉彎等活動中得到一種節日樂趣,找到一種歡樂祥和而昂揚向上的感覺,這是現代過年的時尚。」林茂深記憶猶新。

「我以為,大吃大喝還是過年的主要物質內容。富人有富人的吃法,窮人有窮人的吃法,但是有一條大致相同,那就是輪番請客。你請我,我請你,主客場,全方位,從初一排到十五,從丈母娘排到外甥女婿。其實,各家過年的菜肴都差不多,幾個碟子幾個碗,早有一套程式,否則不叫過年。那些小康以下人家,還總有幾道菜肴不能動,擱在那兒做樣子,端上來是什麼樣子,端下去還得是什麼樣子。這規矩不用臨時交代,客人都明白。過年走親訪友,人們的心情總是無比歡快。然而,這也是為官的送禮、受禮的大好時節。真是每逢佳節倍‘施金’,我在‘雙規’的時候,迫于心理壓力和審訊攻勢,把一個個行賄人,那些有求于我的花木公司老板的關系像竹筒倒豆,吐了個一干二淨。往年過年送點鮮花水果,近年春節,這點東西拿不出手了。他們都登門拜訪,拿出裝有5萬、10萬元的紅包作為賀歲錢送給我。包括我兒子上大學和母親生病等機會,他們都要送上一萬兩萬的‘利市’。其實,雙方都明白,應時的‘利市’不過是賄賂的借口,我只有笑納了……」申自慶對自己的受賄直言不諱。

「如今的領導干部受賄的手法,不論是房屋裝修受賄、節日生日受賄、出國生病受賄,還是工程發包受賄、工作調動受賄、職務升遷受賄,都是與權力的交易。許多大案要案,往往只抓住一個,就能牽出一串,若要徹底地端,就能端出一窩。紅包作為傳統的社交禮儀,是親友間禮尚往來的一種形式。內中少有功利計較,多的是情誼的體現。但在一些掌握權利的部門和個人行為中,‘紅包’的內涵卻變了味。如今,對那些行賄的壞人腐蝕干部的手段概括為十二個‘一下’。」林茂深說。

「哦,說來听听。」唐有神喝了一口五糧液,覺得新鮮。

「逢年過節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問一下,家人生日祝賀一下,出國考察支持一下,家有喪事憑吊一下,喬遷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結婚、升學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謝一下,想提拔者爭取一下,關系好的加深一下,關系一般的親近一下,暫無求者輔墊一下。這十二個‘一下’,經常假以人情往‘紅包’以行。我也是被‘紅包’害死的。」林茂深心有余悸悔恨莫及。

唐有神大嚼了一只燒雞腿後,又喝了一口酒侃侃而言︰「是呀,禮尚往來中,人們常常遇到這樣的情形,通過關系的對方未經你同意,卻用一點你沒有要求過的小恩小惠或者很多財物強加給你,將你套住,然後要你替他辦事。這確實是一種來自外力的擺布,是難以抵擋的‘人情攻勢’和‘財物賄賂’。這與‘古道熱腸’、‘急人所難’是不同的,而恰恰是企望用‘人情債’把人套牢,企望別人用非正當的手段回報而達到自己的不良目的。司徒均也被人稱為‘紅包局長’,就是從收受紅包開始走向貪污**之路的。據說,前些年司徒均在當衛生局長時,有個個體診所老板到他家中拜訪,送給他一個裝著5000元現金的‘紅包’。從此,司徒均患上‘紅包癮’,不見紅包,坐臥不寧。此例一出,本系統上下廣知司徒均的‘愛好’,一些懷有不同目的的人,樂此不疲地給司徒均送上紅包以聯絡感情。司徒均也投桃報李,在進藥、進醫療設備、提拔任用等方面,大開綠燈。司徒均認為,先收人家的錢,再給人家謀利那是利用職務之便,是犯罪;而他並沒有向人家索取,是人家一片真誠的感謝,理所當然,何罪之有?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司徒均在以後如潮般涌來的紅包面前,都能坦然接受,結果走上不歸之路。」

「我們被抓是晦氣。現在的官員在日常活動中,基本上都或多或少存在斂財性收禮行為。斂財性收禮的性質是權力尋租,可細分為權錢交易性收禮和權力威迫性收禮。前者的特點是送禮者謀取私利,後者的特點是收禮者並不為送禮者謀取私利,並可進一步將其劃分為即時性的權錢交易、索取賄賂和非即時的權錢交易。但是,關于公務員因私收禮中非即時性權錢交易,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人們一般把包含非即時性權錢交易的公務員因私收禮與真正親友間禮尚往來的收禮行為混為一談,從而形成了復雜多樣、形形色色的禮品賄賂。眼下那些省長、市長、縣長雖然不必自己掏錢應酬消費,還有工資以外的許多無法準確估算的福利,比如住房,比如醫療,比如用車,比如不需要自己花錢的吃喝玩樂,正所謂‘工資基本不動,飯菜基本不弄,煙酒基本靠送。’可惜這些好處只有在職的時候有,一旦離職,就什麼都沒有了。」申自慶平時曾經對官場受賄有所研究,出言頗有點學者味。

「也不是所有的官員都有上述好處,地方有貧有富,官缺有肥有瘦。清朝高薪為什麼就未必養廉呢?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于‘養廉銀’的數額。誰都知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冬有‘碳敬’,夏有‘冰敬’,送點木炭送點瓜,總不好說是行賄受賄。這實在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智慧,明明是行賄甚至勒索,卻弄得溫情脈脈。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做人都做不了,何況做官?如今的官員一年四五萬工資怎麼抵得住行賄?這還是‘清知府’,如果是遇到成克杰、胡長清那樣的‘巡撫一類的方面大員’,這點工資哪會放在眼里?所以高薪只可能對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起一點補償作用,幫助他們堅守下去,對真正的貪官是不起作用的。它也不能遏止**,頂多不過揚湯止沸而已。」唐有神剝皮剔骨,言之鑿鑿。

「世上人,只有嫌著錢少的心腸,那有倒反嫌著錢多的道理?況且又是自家送上門來的厚厚百圓大鈔?人人都愛孔方兄,就算你不愛錢,也不在乎升遷,你總不至于不為下屬著想,你的秘書、駕駛員千里迢迢跟著你鞍前馬後東奔西走,又圖個什麼?他們可不是什麼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之徒’,沒有很高的覺悟和理想,他們除了想跟你風光風光,吃香的喝辣的,也就是想多撈幾個。如果你總是兩袖清風一貧如洗,他們就會另找‘明主’,擇木而棲他們還是知道的。再說你也有上司要‘孝敬’,要出手闊綽好看,總不至于拿那點可憐的工資去打點吧?因為官場自古有游戲的‘潛規則’,皇帝說了算的就是王法,各衙門說了算是體現部門利益的各種立法,官僚個人說了算的就是‘規矩’。比如你到我這兒來辦事,我為難你,讓你下個月再來,我利用自己合法的傷害你的權力和空間,讓你的一筆大生意黃了,于是你明白了,掏出紅包放在這里,我就放你通過了。這就是禮節,是規矩,是邀約,你要想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憑良心說,醫生收紅包是一種事先的感恩和道謝。俗話說,黃金有價醫無價。又說人命關,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們醫生都懂得生命畢竟是最寶貴的,一個病人包括病人家屬總希望醫生能夠起死回生,妙手回春。歸根到底,還是不放心,你心里可能還會想,‘實際上,那病再看也不會好的……,醫生啊,全都是些騙子,趁我們身體不好撈錢……’。當你自己或者親人躺在醫院的手術台上,就把生命交給醫生了,手術的結果,醫生自己完全不能把握,在病人心里,成功和失敗則都在醫生的‘一念之間’,病人家屬就會千方百計地給醫生、護士、麻醉師送紅包。這和老百姓打官司一個道理。事實上,法院斷案,也有極大的隨意性,自由裁量權太大,使得個別法官膽敢徇情枉法,弄虛作假。在相當寬泛的範圍內,左一點,右一點,寬一點,嚴一點,都合法,反正怎麼判都有理。」畢春西聯系本職工作的實際,旁征博引。

「是啊,舊社會‘民告官’有多難,攔轎喊冤,要先‘掌嘴’;上堂擊鼓,要先打五十大板;告御狀,要滾釘板。所以不是有大的冤情,幾乎沒有人願意去告官。何況,就算民告官不那麼難了,該走的程序還要走,等你把所有的程序走完,很可能人已經殺了,牢已經坐了,所有該受的罪也都已經受了,甚至你已經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了。比起送紅包來,哪個合算?相反,如果只要送了紅包,就能減輕罪孽或者不受冤獄的傷害,又有多少人會憐惜錢財?誰都知道化錢消災,錢能通神。俗話說,火到豬頭爛,錢到公事辦。可見紅包,是用相對較少的代價換取公正和安全的經濟手段,也是老百姓在千百年歷史中付出血的代價換來的人生經驗。在整個社會尚未得到合理改造之時,我們不能單純地譴責紅包。」申自慶搖頭晃腦,感慨萬千。

「老申說得不錯,前些年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農民告縣長’,均是法律的訴訟游戲,一個農民能奈何縣太爺的半根毫毛?有的人善于把官場游戲當作制度創新,或者當作‘權力美學’。中國的法律的根本問題是立法精神的問題,從古至今,法等于刑。沒有立法精神的根本轉變,其他的一切問題都是細枝末節。作為法學專家,回避實質性問題,在枝節問題上搔癢,簡直就是昧良心。不能否認,在春節期間收‘紅包’的比例很高,而我們大部分人竟認為在節日里收禮不是受賄。我認為,那些被稱為‘紅包書記’、‘紅包市長’、‘紅包局長’的就喜歡在春節收錢,他們認為這時收的錢是‘紅包’,而收‘紅包’是‘不犯法’的。少數人把節日放長假當做送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玩樂的極好機會,集中在這段時間搞**。他們認為節日期間,監督部門、主管部門都放假,無人監督,便于工作肆無忌憚地尋歡作樂,違紀違法。‘節日**’隱蔽性強,往往披著一層溫情脈脈的面紗,在這一片‘深情’下,少數干部在那個愉悅快樂的場景里逐漸淡漠、混淆了感情與法紀的界限。這時的**的借口就多了,有的以小孩‘壓歲錢’名義行賄受賄,有的以給職工發福利的名義索賄貪污,有的以入股分紅、發獎名義貪污受賄,有的以給上級或關系戶拜年送禮的名義行賄。這樣做會使對方收得體面,花得安全。」林茂深畢竟當過區委書記,好像此刻在作反腐報告,他的分析精到,入情入理。

「依我看,選擇春節等傳統節日,以拜年等名義給上司送上禮品禮金,使那些平時尚能對送禮行賄保持警惕的官員,在這一派喜慶祥和的氣氛中也放松了警惕,收下了賀禮以致一發而不可收,有較強的滲透性。一些行賄者更多地選擇了較為主動的感情‘投資’方式,把同賄賂對象的交往看做一項長期投資。因而逢年過節,頻頻向有關領導和實權人拜年。正是這種潤物細無聲式的投資,讓行賄者得到了更多的回報,關鍵時候他們還出賣你,因為法律對行賄者一般不予追究的。」畢春西徐徐道來,道破請客送禮的個中奧秘。

「像現在這樣的年關前後,一些有權勢的人也到了收受禮物的大忙日子,睦湖各地的一些禮品回收‘店’也整日笑呵呵地開門納客。市面上的一些回收禮品的店面一般都選址在小街小巷或比較隱蔽的居民區里。一般人要找到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里面也特別小,兩三個平方,擺設簡單,一桌一椅就差不多了。因為,這些地方實際往往只用來儲存‘貨’,‘交易’真正在‘店’里進行的並不多,有經驗的買家和賣家,都會另外約定一個‘安全’的地方,有的甚至在賣家的家里進行。我曾經讓老婆去了解禮品行情,讓她處理那些送上門來名貴的煙酒,並且都是收購者上門服務的,一個年過下來,少說也能賣個幾萬元。」申自慶已經沒有忌諱,因為這些出賣禮品的錢,都被紀委算作受賄,記錄在案。

「這些名貴煙酒要是正道來的,何必偷偷模模地買賣?所謂的禮品都是人家送來的東西,沒地方用了,想到賣錢了。這種店的存在,是給官員犯罪疏通渠道,這類回收禮品‘店’,有的是真正搞回收的。因為知道對方的‘禮品’往往‘來路不正’,買家會壓比較低的價錢。成交價格往往是原價的一半。另一類,則是打著‘回收’的幌子,實際是把真的留下,換成假的還給賣家。像這種掉包的伎倆,以前也發生過,但吃虧的一方往往不敢報案。而回收來的禮品的出路,大致也是被那些想送禮又貪便宜的人買去,這些人也就是在節日前後有需求,而中間的那方其實做的是‘無本生意’。伍旭杰告訴我,他們當監獄警察的平時也經常有人送煙送酒給他的,他也的確收過人家送給他的中華香煙,茅台酒,但全是假的!」唐有神說。

「俗話說,十包中華九包假,十瓶茅台一瓶真。從維護市場競爭的角度看,禮品回收店是無證經營,因而無論是買賣高檔禮品還是一般的商品,屬于無證經營就應該取締。另一方面,這些禮品回收店也的確擾亂了市場的競爭秩序,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進貨渠道,也擾亂了市場的價格競爭秩序。禮品回收店的存在說明特定的市場供需關系存在。從供給角度看,作為行賄、受賄的雙方,高檔禮品比金錢更具有隱蔽性,而且逢年過節送禮更有人情味,其價值也不是很確定,萬一日後東窗事發,量刑也可以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從需求角度看,這些禮品回收時的低價,給了這些店存在的空間。除了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外,禮品回收行為也可能具有更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禮品回收店一旦和某些‘顧客’達成了規模性、經常性的‘合作’關系,甚至形成一種‘一條龍’服務,那就等于為受賄提供了某種便利。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在收購贓物或者在‘銷贓’,害人不淺。吳帆就是在禮品店‘銷贓’時,當場被紀檢辦案的請進看守所的。」申自慶不免有些感嘆。

「吳帆的案子是怎麼回事?」畢春西問。

「吳帆是睦湖一家國企年輕的副總,分管單位里的基建,知子莫若父。吳帆的父親知道兒子虛榮的毛病。為了防止兒子走入歧途,自吳帆擔任領導職務以後,父親就經常教育他為官要正直,不要貪。老父對他說,繁體的‘錢’字是由雙戈、兩把利劍組成,貪錢是要被利劍刺傷的,還用毛筆寫了一個大大的‘貪’字,打上紅叉送給兒子,要兒子把它掛在辦公室的牆上,對自己提示警示。可春風得意的吳帆哪里听得進去?他回到家就把父親送給他的「貪」字撕了。吳帆的妻子也很正直,她對吳帆的行為早有所覺察,為此她不時給吳帆敲警鐘,對上門送禮的包工頭,她一律不客氣地推出門外。有一年,吳帆在老家過春節,有人找上門送紅包,被妻子看見了,妻子哭著求吳帆不要收,吳帆只好追下樓去退了這個紅包,可回到睦湖後,他還是把這個紅包拿到手了……。吳帆對金錢的貪婪,在單位里早已不再是什麼秘密了,一位公司的老領導知道他听不進忠言,于是采用了‘筆諫’的方式,這位老干部每周寄一封匿名信給他,信里列舉了多樁**案例,包括反腐警言,循循善誘地警示和教導他,要他利用好手中的權力為職工辦事,不要走向犯罪的深淵。可這18封用心良苦的信根本喚不醒吳帆的良知,他在收紅包的路上越收越多,越滑越遠!吳帆平時自己也經常會找些懲治**的報紙、雜志來看,但看的角度極其的獨特,是為了研究揣摩其他貪官斂財和逃避懲罰的手段!吳帆懷著極強的僥幸心理肆無忌憚地貪婪,最終被判了刑。」唐有神對吳帆的案子了解較多,談起來如數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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