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了。舒殘顎」我回了我爸媽家,在飯桌上,我直接把這句話扔給了他們。我媽一個沒接住,筷子向後翻在了地上。倒是我爸,面不改色︰「嗯?嗯。」我媽顧不上拾筷子,厲聲道︰「誰的?」我彎腰,替她拾︰「我的。對了,我已經是個孕婦了,以後這彎腰撿東西的活兒,您自己來吧。」
「什麼叫你的?你一個人能懷孕?我是問那男的是誰。小張?小李?」我媽翻開了我的舊帳。她曾見過我的兩員男友,一個姓張,一個姓李。他們如同張三李四似的,早已在我生命中漸漸默默無聞,不了了之了,只是偶爾被我媽念叨念叨罷了。
「都不是。這一個,可比他們倆的基因好一百倍。」史迪文是出色的,無論是外形,還是大腦,他皆屬上等。
「那你什麼時候帶他回來讓我和你爸見見啊?你去見過他爸媽了嗎?你們打算什麼時候結婚?」我媽的喜悅已溢于言表,仿佛並不認為我的未婚懷孕有什麼不妥。
「這輩子是沒那個時候了。爸,媽,我不打算結婚,我想一個人把孩子生下來。」我說得鄭重其事,不苟言笑。說完,我撂下筷子,出了門,回了我那一個人的家。他們需要時間去消化壯壯的降臨,也需要空間去思考和爭辯我的不婚。不過,我篤定,他們無法強迫我結婚,更無法阻止壯壯的存在,因為他們比我更期盼那個小生命,更甚于期盼我的婚姻。
我那一個人的家是一套二室一廳的二手房,說是二手,其實也有九成新。兩年前,我傾囊買下它,搬離了我爸媽,同時,我換了新工作,步入「宏利」,認識了史迪文,開始了新生活。生活之所以有「新」,自然代表有「舊」。舊時,我與諸多未婚女青年並無大異,與父母同住,工作時間工作,工作之余戀愛,時不時接受父母「催婚」的諄諄教誨。而我與其余未婚女青年之間的「小異」在于,我的任務並不是要把自己嫁作他人婦,而是要娶回來一個丈夫,一個倒插門的丈夫。
何家究竟幾代單傳我並不知道,只知道我爸是獨子,我爺爺是獨子,我爸爸的爺爺也是,再往上,我就不知道了。在我之前,我媽曾懷過一對雙胞胎,可惜沒保住,流產了,據說,那是一對兒子。後來,她生下了我這女流,再後來,她的肚子就一直沒再鼓過。
我從沒有把「重男輕女」的帽子往我爸媽頭上扣過,因為就算他們再「輕」我,我這二十八年下來,也長到了一百斤,足夠「重」了。身為家里的獨苗苗,我有義務茁壯成長,有義務百折不撓,更有義務將「何」這個姓氏延續下去。所以,我需要一個丈夫,一個孩子,一個以我的家庭為重的丈夫,一個跟隨我的姓氏的孩子。可惜,我自情竇初開至二十六歲,並沒有成功尋覓到那麼一個丈夫,自然也沒有懷上那麼一個孩子。我不懂,為什麼在我看來無可厚非的事,在我的男友們眼中,卻是不可理喻的。他們說︰「什麼?孩子要跟你的姓?什麼?你要傳宗接代?拜托,你用不用這麼封建啊?」而我會說︰「只要你不封建就好了,你只要听我的就好了。」接著,他們就紛紛拂袖而去了。
戀愛大同小異,結局如出一轍,于是我倦了。為了避開爸媽的咄咄,我買了房子,搬了出去。兩年過去了,我沒有再談戀愛。至于史迪文,我把他定義為我的伙伴。我從沒有想過和史迪文結婚,更沒有想過史迪文的孩子會不姓史。他那麼自以為是,那麼好勝,事事總想壓人一等,又怎麼會「嫁給」一個女人呢?
我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歪頭看了看床頭的鬧鐘,已經十點了。史迪文已經開始工作了。他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們的關系,結束了。我的手又在我的小月復上,那里癟癟的,那里已經有了一條小生命了嗎?我下了床,去廚房煮了一個雞蛋,吞了下去。壯壯需要營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