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有錢能使磨推鬼的真理古今皆同,慶奴離開後沒多久,獄卒就送來來一大桶水。我再也顧不上水溫的高低,把裙子撩開,細細清理起傷口。雖然這監牢里關的人不只我一個,但他們都離我甚遠,而且不是宮女就是太監,我也顧不上他們是不是會看見了。
這之後,每天獄卒都會送進來一大桶水,並且每天清理一次便溺桶,我的牢房的條件總算是有所改善。但是隨著盛夏的到來,蚊蟲卻絲毫沒有減少,而且我身上的傷口開始有潰爛、化膿的現象,有些地方已經潰爛入肉,即使每天多次清洗也于事無補。漸漸的,我開始發熱,頭腦經常昏昏沉沉的,有時候需要非常努力才能保持意識的清醒。
難道我真的要死在這兒嗎?我看著潰爛的身體,連自己都開始厭惡。這樣的我,即使能出去,又能夠怎麼樣呢?在這樣一個以貌取人的時代,又是美女如雲的後宮,我實在不敢高估趙光義對我的愛情。也許我的聰明才智、特立獨行真的吸引著他,可是如果失去了似紅豆這般的花容月貌,是不是也會變成「有事鐘無艷,無事夏迎春」呢?不過,也許他厭惡了我,會把我還給李煜呢?我苦笑著安慰自己,淚水卻瞬間盈滿眼眶。我知道,答案一定是不會,趙光義既已掌握了大權,又大張旗鼓地封我為「賢妃」,又怎麼可能把我還給李煜呢?
不行,我不能再這樣呆下去,否則我真的會無聲無息的死去。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也許趙光義根本就不知道,這也絕不會是他想見到的。可是我該怎麼辦呢?也許那天不該阻攔慶奴去求趙光義,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我四面張望著,大腦飛速思索起來。讓獄卒去請皇帝是不可能的了,他們根本就沒有見到皇帝的資格。那就必須得有什麼大事兒能驚動皇帝才行。
一個念頭電光火石般在腦中一閃——「賢妃」在獄中自盡,這件事情夠大了吧?!我雖然被關入獄中,但畢竟還沒有被蠲奪封號,在這里他們可以不尊重我,甚至刁難我,但必須保證我的生命安全。如果我「自盡」,這個消息必定會被報知給趙光義。
可是要怎樣「自盡」呢?既然是演戲,就必須要做得像,而且要吸引人注意,同時又不能真的威脅生命。怎麼辦呢?絕食?我搖搖頭,就算我三天不吃飯,那個慢吞吞的獄卒也不會發現,況且就算我餓得昏倒在地,他也只會當我在睡覺。撞柱?風險太大,輕了白撞,重了又危險,而且時間和分寸都很難把握。讓人看見有作秀的嫌疑,不讓人看見又很難有轟動效應。
唉——原來連「尋死」都這麼難。
我思忖著,低頭看見橫在地上,訂監牢木柵欄的碗口粗細的圓橫木,計上心頭——不如懸梁怎樣?到時候我後背緊貼木柵欄,腳踩橫木,腳尖斜向下,與地面似挨非挨。表面看起來,我似乎已經懸梁,但其實腳下還踩著橫木,不會危及生命。即使真有什麼,我身後便是木柵欄,可以隨時借力月兌困。
就這麼定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為了月兌困,冒一冒險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