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須昔年 昔年,再相識

作者 ︰ 駱昱

丹尼走後,我靠著門就坐在了地上。地上涼涼的,可是還不夠低到能讓我清醒的溫度。回憶,如開閘泄出的洪水,奔涌而來,直將我淹沒。

離開里昂是丹尼神秘消失的九個月後。我還在整著行李的時候,艾達為我所做的決定還嘮叨了我不下十次。她認為我去巴黎簡直就是找罪受,那里物價高不說,還沒個熟人。里昂多好,盡管房子差點,工資少點,但起碼有她這一個可以靠著的朋友。不過,艾達從始至終就是一個嘮叨心軟,外帶嘴硬的人,在我離開之前,艾達把她所謂的最失敗的作品送給了我。她還反過來安慰我,說我去巴黎好,發展空間大什麼的。一直忘了說,艾達是個畫家,自己成才的那種。沒上過一天的繪畫課的她,多年前的某一天從平淡乏味的生活中醒過味來,茅塞頓開地踏上了追求夢想的道路,步伐堅定,義無反顧。我一直不明白她的作品,也許我沒有那樣的藝術細胞吧。太過抽象,有些畢加索的味道,也難怪她會說那幅畫是她的「失敗品」。她送我的畫,是她唯一的一副比較寫實的作品,畫的是半個她在看我在天台看落日的畫面。畫面上,迎風飄起的各色床單衣物,感覺上像是游離于人體之外的靈魂,不過被世間的某些東西羈絆住了,無法自由。天空中的雲彩有些印象派的風格,水乳交融的感覺。我認為那是自由的靈魂,是下界靈魂擺月兌羈絆後的一種形態。我站在欄桿邊緣,伸手觸模飄忽的天空,整個身子微微傾斜扭曲,與空中自由的靈魂聯結糾纏。她一頭張揚的褐色長發隱沒在畫作的角落,恣意肆虐的紅衣卻又彰顯她深刻的存在感。她說這幅畫是她為我做出的巨大犧牲,她不忍再看到自己的「失敗」,也不願看到畫上我落寞模糊的虛幻身影,求我把它帶走。

于是,我前往巴黎的簡單行李中多了張畫。那幅畫陪了八年,至今都還在我的臥室牆上掛著,以一種懷念銘記的姿態,宣示著過往人事物的真實存在。

我到巴黎,只是想要自己在法國的生活圓滿一些,而且我新找了一個不錯的工作也在巴黎。我在里昂的大學有一個相處得不錯的教授,由于他的推薦,我成了巴黎一位挺有知名度的攝影師的助手。那位先生姓杜彭,是「在橋邊」的意思。

也正由于此,我和薇薇安有了進入彼此生命的契機,也造就了其後丹尼的二次粉墨登場。

那時,作為杜彭先生的助手已經五個多月了,我們之間也早已建立一種獨特的默契。我的身份不僅僅是杜彭先生的助手,還稱得上是徒弟。先生是個獨身主義者,至今仍是孤身一人,所以作為助手兼徒弟的我,他的工作、生活幾乎都是我幫著料理的。杜彭先生,就是那位有名的攝影師——索菲?杜彭。那個和我相處不錯的教授認為我在人物攝影方面有些欠缺,而杜彭先生恰恰是這方面的好手,因此在得到這樣一個名額的時候,他便想到了我。我在杜彭先生處,學到很多東西,他改變了我對人物攝影偏執的想法。不過過程,還是充滿艱辛的。我在此處就不細究了。

杜彭先生和威亞特家族有很大的淵源,我作為杜彭先生的助手兼徒弟,自然也就和威亞特家族有了接觸。至于薇薇安,她身為威亞特家族最受寵愛的小公主,和她的接觸也是在所難免。

第一次見到薇薇安,我望著她深邃的眼窩下,始終閃著快樂光芒的眼眸,下意識便認定她是一個有著純粹的快樂的女孩子。薇薇安身材窈窕,肌膚如白瓷般閃耀,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的感覺,象是有一股清新雀躍的芬芳在整個室內悄然的散開,慢慢的蔓延在我的心頭。她身上有我渴望的一切素質,面對她我仿佛能夠重溫往昔破滅的另一個快樂的我,我的血液里會隱隱流淌著一種稱之為「幸福」的因子。恍惚之間,好似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般,我還是那個備受父母關懷的孩子,陳諾依然會在酒吧里對著滿場人影為我唱歌,肚子里的那個小生命仍然默默地成長著、、、可以說,薇薇安是我疼痛歲月里的另一種形式的救贖。

薇薇安自來熟的活潑性格,和我想要靠近光明溫暖的心理,是我們能夠成為朋友最重要的原因。

和薇薇安深交,可以說是我內心向往而刻意為之,其後與丹尼的再相識興許也是我欣然向往的,但是插足他們二人之間確實並非我故意。

第二次見到丹尼是在薇薇安的生日派對上。他,儀表堂堂地出現在大廳的時候,我還真沒認出他來。這樣的穿著考究,面容泛光,笑容可掬,禮儀得當,將紳士風度發揮到了極致。還有獨屬于法國上層社會的貴族氣質。

我怎會把他聯想到小酒館里落魄的瘦弱少年呢?

及至薇薇安飛奔過去,幾乎將他撲倒的時候,我不近不遠地望著他莫名熟悉的臉孔,在他掩飾的很好的表情里抓住了一絲破綻。那湖藍色眼眸中黑得發亮的瞳孔,一閃而過的落寞、不甘,剎那就讓我想起那個地下室的男孩。我從沒想過,自己會這樣清晰地記住一個只見過一面的陌生人。

我還在想著一年前的地下室男孩,只看到薇薇安水潤的紅唇在一張一合,猶如一個令人畏懼的洞孔,好像下一刻就要把我吞進去一樣。我一個激靈,回過神來,薇薇安正在向我介紹丹尼︰「、、、喬爾?約瑟夫?瑪麗#¥##丹尼?博迪格。稱呼他喬爾就可以了,他是博迪格家族的第八世繼承人哦。」

「你好!宋,我可以這樣稱呼你吧!」

我那時候還在想著自己沒記住的,他的那一長串名字。冷不防,他的一聲「宋」。雖然他有問我「可以否」,但那明顯可以听出那不是一個問句。我看著他優雅地向我問好,很溫和地笑著,右手微微抬起。手指修長,白皙且骨節分明、、、半晌,我才驚覺自己的失態,意識到他是想要握手表示友好,正抬起右手迎上,回應他空氣中靜立許久的手,「可以,當然可以。」

卻沒料到,他卻就勢握住我的手,跨上前一步,離我越來越近。接著,他的右邊面頰便貼上了我的右邊面頰,同時嘴唇發出「啵」聲音。他的臉頰觸感溫潤,如上好的羊脂美玉。然後,我們的左邊面頰也相互貼近。離開時,他的唇有意無意地擦過我的臉頰、唇角,猶如烙上了一個溫柔的歡迎之吻。他的唇,溫溫的,觸在我炙熱發燙的臉頰上,似輕盈的冬雪擱淺在溫軟的薄紗上化為一攤繾綣。我心底雖然慌亂,可又止不住地生出柔滑的巧克力融化在唇齒間那般的舒適感。

法國人非常注重禮節。見面不但要打招呼,而且要行吻面禮或握手。吻面禮在法國,完全是一種非常平常的問候方式,即使是在小孩子們中間也不簡化。記得有一次路過一所中學,看到男孩子之間通過握手,女孩間通過親吻說「早上好」,那個場景很像一群小螞蟻在用觸角傳達信息,畫面友善卻也逗趣。其實,我到法國也有一年多了,對于吻面禮也早已從初始的不好意思到習慣接收了。我遭遇第一個吻面禮的對象是個標準的法國男人,當時我在里昂的酒吧打工,正忙著整理吧台,騰不手來和他來個中國式的握手告別,他很幽默的說那就來個法式的吧,于是,我就很大方的回答沒有問題。就這樣,讓他給佔便宜了。那時候,雖感覺有些不習慣、不自在,但是也沒有像如今這般慌亂,感覺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心口麻麻的、癢癢的。

「你、、、你好。」我笑著,有些尷尬地收回已經微微冒汗的手。

宴會結束後,薇薇安不止一遍地問我︰「喬爾很帥吧?很帥吧,很帥吧!」看得出,她非常迷戀他。

那晚,我回去以後幾乎徹夜都沒有睡著,一個勁地糾結于「他到底是不是那個丹尼,到底有沒有認出我」這些愚蠢至極的問題。時而還糾纏一下「他有沒有禮貌」這個更為可笑的問題。我一直到如今,也沒法搞清楚自己當時的想法。對于這樣一個只見過兩面的男人,我怎麼會一次又一次地為他失眠呢?難道僅僅因為他當初的那首歌讓我想起了陳諾嗎?還是因為他熟知我那晦澀的過去?

現在想想,不論是現在還是當時,我都更願意接受自己是由于陳諾和有關陳諾的過去而在當時對丹尼「青眼有加」。我總不至于選擇相信自己在深受重創後,不到三年就神經病地對一個陌生帥哥犯花痴吧。

這次,我們算是認識了吧。沒有酒精的作祟,通過正式的方式,互相知道了姓名,外加得當的禮儀。雖然直至今日,我還是不能完整的說出他的全名。世人皆知法國人的名字都是實實在在的冗長。丹尼其實不叫丹尼,喬爾才是他的名字。而我始終固執稱呼他為丹尼(這是熟悉後的事,在最初我始終稱呼他為博迪格先生),最簡單的原因只是初次見面時,他說他叫丹尼,他媽媽最愛一遍遍撫著著他的發,呢喃著「丹尼,丹尼」。

我想問︰

再相識,相隔一年。

當時相遇,君還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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