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須昔年 昔年,麥克風情結 二

作者 ︰ 駱昱

他雙手握住麥克風,似乎極為用力,手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鎂光燈照在他的臉上,他只是唱,聲音澎湃,嘴角含笑。

台上這個正在揮灑激情的歌手,便是那個給我點了水的人。

他便是曾經屬于我的——陳諾。

陳諾,那個我曾經溫柔地呼喚作「阿諾」的男子,用一杯水和一抹麥克風下的光影,就簡簡單單地攻陷了我。我不得不承認我是失敗的。

同時,我也不得不承認我們是失敗的、、、

在酒吧點了純淨水,證明了我和他曾經的那場正酣的青春電影,那純白的開端。實質上我們都沒有看到,那也證明了我們的幼稚,以及這場戀情的不可靠。我們的結局終將只有一個,那便是歸于沉寂。

回憶往事、、、

我不得不承認,陳諾是毒,是我個人的催命的甜蜜毒藥。

只是初遇的那晚,我便在臥房內輾轉反側,心心念念的都是台上的那個他。甚至在連他姓甚名誰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我便在青春年少的懵懂夢境中,吻了他。

我不可收拾地迷戀上了他。

我是真的中了毒。

所以,我便去找了那毒的解藥。

可是,這毒邪門至極,它的解藥竟然是毒藥本身。于是,我便在第一次中毒後,一次又一次的解毒中又一次又一次地中了相同的毒,直至毒入骨髓。

初時,面對我死纏爛打,他總說我還小。

確實,我才剛剛過了我16歲的生日。

但是,我堅信,這樣的年齡也有權利、有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愛。

記得我第一次向他告白的場景,很美。他很美,美得我永遠地忘記不了,美得我即使是被拒絕後也仍然笑意不斷。如果簡簡單單的一句「我喜歡你」也算告白的話,我向他告白過很多次,多得我都記不清了。

第一次,我站在背著吉他踏著夕陽而來的他面前,膽戰心驚卻大聲莊重地宣誓並且詢問︰「我喜歡你。你讓我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他只是莞爾一笑,以看待小屁孩的眼光諒解我的「年幼無知」。

第二次,我追著清晨邁出酒吧的他,在心疼他徹夜不眠染上黑眼圈之後,死乞白賴地爭執︰「為什麼我就不能做你女朋友呢?我喜歡你,我要做你女朋友。」

他卻在說我還小之後,目光驚奇而憐憫地籠罩著我,說︰「我們是不可能的。」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最後一次,也正是我最勇敢的一次。我用自己畢生的勇氣為我們的攜手的開端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亦以此終結了自己汲汲追尋的生涯,迎來了青春歲月當中永難磨滅的華美章節。

我穿過一些在燈光迷離的音樂里逃避聒噪、落寞的人群中舞動的人,站到了陳諾曾經站過的地方。我掃過在調酒師的兩手之間乖順地游動著的酒瓶,遙望著吧台前站起身的年輕男子,陳諾。我看到他因為我的行為,慌亂地打翻了水杯。我開心快活地握住那個他每天捧在手心的麥克風,難掩激動地顫抖,卻倔強地朗聲道出清晰的表白。

人群躁動,有些嗤之以鼻,有些艷羨,有些淡然,也有些激動。

這些我都不關心、不在意,我只關心、只在意他、、、

他極為平靜。步伐穩定地踏過熟悉的道路,向舞台走來,向我走來、、、

在我大聲呼喊「陳諾,我喜歡你!」的時候,他大闊步地跨到我身邊,一把奪走了我手中他心愛的麥克風。他表情卻難掩慍怒地沖我低聲說道︰「你怎麼就這麼不懂事呢?」

起初,他一如往日的淡漠使我心驚。不過好在下一刻,他笑得溫暖,那股子溫暖不僅僅浮在薄薄的臉皮上,它牽動著成千上萬的面部神經,融化在那只要歌唱才會溫暖的眼眸中、、、

他暖暖的,拉扯著我撞進了他硌人的胸膛。

而就在這一刻,我真正正式地闖進了那魂牽夢縈的溫暖之中。

也許,我們之間發生的一切就如同陳諾的懷抱,不舒服卻難以輕易放手。

是的。我們的結局不但說不上美好,更可以用慘痛來形容。但是,我一生都無法忘懷,他為我而唱的歌聲里,我執拗地說「我就是不懂事」的時候,他對我的寵溺。也是自那一刻起,我才敢肯定,陳諾也是喜愛我的。

猶記得那幸福的最後一次,是在我第13次闖進了那個酒吧的時候,年幼的我徹底得到了劇毒和解藥。那時的我是多麼的開心啊,可是我想到,這我自認為的解藥會在日後為我帶來無盡的傷痛。

以色列有13個支派,《最後的晚餐》有13個人,直指末日到來的也是13,而我成為陳諾的女友在第13次酒吧之行。也許我們的結局從一開始就注定了不盡人意,就像那不吉利的13寓意的那般。

我們的結局,一開始就注定了不盡人意、、、

我愛他,我愛陳諾,即便是他離開了我,離開了我們未出世便夭折了的孩子,我仍舊必須承認,我愛過他。

是的,他傷害過我。

可傷害並不能輕易磨滅他帶給我的許多快樂、、、

那時候的陳諾總是雙手握住麥克風的,他的情愫全部寫在眼楮里。他偶爾會微笑,那個時候他的目光最溫柔。我第一眼望見他,就想︰「躲在里面一定很溫暖。」

我想,自我第一次見到陳諾在台上帶著笑、唱著歌的時候,我便已經沉淪了,沉入了他溫暖的眼楮里。他那溫暖的眼窩,為我量身織就了一張特屬于我的網。只是那剎那的一瞥,我的視線就再也離不開他了。甚至連酒吧空氣里的灰塵都散發著墮入谷底之後的奇妙的幸福感。

其實,我們也曾經很好過。不僅僅只是我對他的痴迷,也有許多他對我的寵溺。我們能相處的時候大多在夜晚,白天我要上課,他要睡覺,幾乎沒有什麼時間能讓我們安全地相處。我記得,那些夜晚都有美麗的月色,朦朦朧朧地揮灑著浪漫的氣息,仿佛世間一切美好動人的故事都藏在了月光的籠罩下。

曾在某個星期五下午放學後的時刻,有一個背著吉他斜靠在校園圍牆的帥氣男子,在等待著我。那是他第一次主動來找我,我開心得完全忘了當時的環境,丟下目瞪口呆的蘇賢,就不顧一切地沖進了他的懷里,狠狠地在他的臉頰上咬了一口。對,那時候愛極了咬他的感覺。

而每一次,他都只是模著臉頰上的齒痕,說︰「丫頭,你屬狗的啊?」

那之後,他時常會騎著輛破舊得會唱歌的自行車接我去海邊,或者帶著把吉他拉著我的手閑逛在舊城區,我也會在節假日打著和蘇賢做功課的幌子去找陳諾,我的生活彌漫著陳諾的氣息。那時候,他不再是初始的那個冷冰冰的歌手,他會親吻我的臉頰夸我漂亮,會在唱歌的時候注視著我,會十分突然而又自然地出現在我家門前的街道上,會、、、我竟一度自大地認為,他的生活里彌漫著我的味道。

高三沖刺的最後的幾個月,父母在我身上投入了好幾倍的關注,我們相處的時間便越發的少了,想要在白天神不知鬼不覺地見面真正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只要有一點點的可能性,我便會在晚上假裝早早地睡了,然後又在臥室里偽裝出假象,再從二樓的陽台爬下,偷偷地去找陳諾。所幸這種事情以前干得也不在少數,雖然偶爾會不小心磕著踫著,但卻會引來陳諾的帶著濃濃關愛的責備,也算是值得。

听陳諾唱歌曾經是我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各種各樣的歌我都听過多遍,而《Leaveoutalltherest》這首歌我卻只听他唱過兩遍,一次是在我們初遇的那天,另一次是在他說分手的那個晚上。盡管我一直知道他對音樂夢想的追尋,但是直到要分開的時候,我看著他唱著《Leaveoutalltherest》的眼楮,才明白他眼中的執著竟是那般的堅固,任是萬般的艱難險阻,也阻不了他對他的執著的追尋。我知道,我怕是再也不能糯糯地喚著「阿諾」,倚在他的懷里,像一只他圈養的貓。我知道,我和他確實是完了。

所以,他說得很清楚,他要和我分手了。

所以,我明白地透徹,我只說了兩個字、一個詞——「好的」。

不得不說,他確實傷得我很重,然而,我仍舊是忘不了他,包括一切的快樂和傷痛。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漂亮的、閃著光環的片段夾雜著刺眼的血肉,雖然被厚厚的塵埃掩蓋了,但是一陣風,哪怕是輕輕吹一口氣,那些苦痛的閃光記憶便會再度重演。那時不時的錐心之痛,三番五次地提醒著那段時光以及那個人的存在,我忘不了。

陳諾是我那一年的時光中最舒服最溫暖的存在,回想起來,那曾經的生活竟滿滿的都是他綻放在麥克風前的笑,他指輕觸琴弦的指尖,他誘人沉醉的歌聲,他散發著青春活力的懷抱,他喝著清水的嘴唇,他、、、、、、

他用麥克風為我編織了一個情結,我可以放下,但是我也承認我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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