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 鳳決

作者 ︰ 森樹

舒是最先醒的,看著前面熟睡的適和格,輕輕的下了車。天還是魚肚白,她又想到了母親,不自覺的走向海里。越走越遠,海水也越來越深,直到淹沒自己,她看到母親在水里泡了很久的臉,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口鼻腔充滿血性泡沫,昏睡不醒。嚇得露出了水面,大聲的喘著氣,她連忙掉頭,向著岸上走去。雙腳踩到沙灘的那一刻,撲通的一聲跪在地上,大顆大顆的淚珠往下掉。

適也醒來了,起初沒看見她,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急忙的下車找她,當看到舒從海里走出來的時候,一顆心才落地。他輕輕的走到她面前,坐在她的身邊。

舒。適,我給你講一個故事,有一天大海退潮,兩條魚被留在了沙灘上,為了活下去,它們只有吃對方嘴里的唾沫,這就是相濡以沫。可是莊子說事實其實是這樣的,又有一天,海水漫上來,把兩條魚帶回了海里。它們在海里望了望對方一眼就各自游走了,這就是相忘于江湖。如果哪一天你離開了我,如果還有機會再見,你會不會什麼也不說,而是把手輕輕的放進口袋里,然後擦肩而過。舒,我在這里答應你,如果真的有這麼一天,我一定會輕輕的叫著你的名字,舒。

她笑了,在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里,溫暖明媚。格剛剛好看到這一幕,他像是看到了一個希望,他們三個總有一個會幸福的。

回到住處,他們倒頭就睡,三個人橫在一張床上,舒的頭壓著適的胳膊,適得雙腳搭在格的身上,格的長腿卻正好壓在舒的麻花辮上,一片狼狽。他們是被格的電話吵醒的,那時黃昏已至,里面是一個女人的聲音,舒听見格叫她的名字,鳳決。格特意走到陽台,身倚著欄桿,這時夕陽灑在他身上,留下一個長長得影子,不知道為什麼,她好像看到影子在歡快的跳舞,想是格的心情是愉悅的,也許他愛著那個女人。

可是適卻特別的不高興,冷眼旁觀,然後走進洗手間,卻不想他打碎了鏡子,滿手都是血。舒聞聲趕來,你怎麼了?她想把他的手放在水龍頭下沖洗傷口,他卻一把推開她,她的頭磕在門上,他看也沒看一眼就跑了出去。格的心思似乎都放在那個電話上面,根本不知道這里發生的事情,她只好追了出去,可是他的速度是那樣的快,短短的幾秒鐘就沒了他的身影。她只好折回來,把事情告訴了格。他很長時間不說話,但是表情已經告訴了她,他知道原因。

你知道是因為什麼?是,他是恨我作踐自己,明明傷痕累累,卻偏偏還要執迷不悟。愛著那個不該愛的女人,愛著那個永遠不會愛我的女人。鳳決?是,這個故事很長很長,等我講完了,他應該也回來了。

每個故事的開頭都是一樣的,很久以前,那年我剛剛九歲,調皮頑劣的孩子,又因為出身富裕,父母疼愛,在九歲之前我一直都是快樂的。而那天剛剛好我九歲的生日,家里為我辦了一個隆重的Party。我還記得我穿著一身白,白色的小西裝,白色小皮鞋,白色的手絹,白色的領結,自以為很帥。

打扮好之後我卻頑皮的藏了起來,我們家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白果樹,我就爬上樹躲他們。我知道他們在四處找我,很是得意,可是卻不小心的掉了下去。我以為我會摔死,可是卻被人接住了,那一刻我真正好對著她的臉,眉目如畫。也就是從那個時候,我開始喜歡上了她。那時她帶了一串珠子手鏈,被我扯斷了,珠子掉的到處都是。我幫她一一撿起來,放到她的手中。她笑著說聲謝謝,雖然里面隱藏著疼痛。我悄悄的留下一顆,一直放在一個小盒子里面,後來我就用紅線穿著它,帶在了我的腳上。

她大我九歲,是我哥哥的女朋友。你可以想象的到,一個九歲男孩的暗戀,伴隨著他一點點的長大。就像擰緊時間的發條,每時每刻都在提醒你愛的無望,可是你就是願意沉溺在里面不可自拔。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比得上一個孩子暗中懷有的不為人知所察覺的愛情。因為這種愛情不抱希望、低聲下氣、曲意逢迎、熱情奔放。只有孤獨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熱情聚集起來。從此之後,我變的不愛說話,總是安靜的一個人呆著,目光常常呆滯,完全沒了當初調皮的影子了。家里人沒了主意,便在我十三歲那年把我送進了伊頓公學。

遇見適之後,我便把這場暗戀告訴他,他沒有安慰我,反而破口大罵,他罵我鬼迷心竅,罵我是個笨蛋傻瓜,愛情本來就是虛無縹緲的東西,何必拿不存在的東西當信仰。他開始給我介紹個種女孩,我是那麼的沒出息,每每想的還是她。

十五歲那年,決真的嫁給了我的哥哥,適陪我一起回家參加婚禮。結婚的那天下著小雨,我又是一身的白,她也是白色的婚紗,長長的裙擺,白色的高跟鞋踩在水里,濺起歡愉的樂章。那天我第一次喝醉了,在酒店的天台,和適打了一架。兩個人鼻青臉腫的躺在一起,雨點灑在臉上,同時笑出聲。適叫我承諾從今天開始忘記鳳決,我答應了。

他們結婚那年的春節我回家了,本是新婚燕爾的他們,卻鬧起了矛盾。我們生活在一個大家族里,祖父在清朝滅亡的第一年就帶著老婆孩子來到了新加坡,父親兄弟三人,在路上死了兩個,來到新加坡的只有父親一人。歷盡千辛,父子才打下了童氏江山。父親四房妻室,三個兒子,四個女孩,大家全擠在一個屋檐底下,摩擦矛盾接踵而至,一刻也不得消停。哥哥是嫡出,自是備受寵愛,不知不覺中也沾染了上一輩的惡習,風流,又大男子主義,把女人當成男人的附屬品,從不尊重女性。

鳳決也是千金大小姐的脾氣,稍有不滿就大發脾氣,弄得闔府皆知。哥哥更是躲著她,很少回家。她閑愁難送,常常以淚洗面。我在家時,她最喜歡和我說話,也許因為當初救了我,倍感親切罷了。我總是很用心的听著,不發表任何意見,而且守口如瓶。她特別的信任我,什麼煩惱憂愁一股腦的拋給我。她把我當孩子,偶爾會有很親昵的動作,每次我心都跳的特別厲害。

兩年後,她和我哥離婚,我也從伊頓畢業,和適一起進了哈佛,我讀法律,他學管理。而她在美國的紐約大學主修藝術。我們見面的機會自然多了,適起初很反對,可是當初她因救我傷了右手,已經不能在拿畫筆了,她藝術家的夢因為我被早早的扼殺了。我深覺對不起她,適也知道我的秉性,別人怎麼勸說也沒有用,並須要自己看懂了看透了,方能徹底死心。于是為了完成她的夢想,我開始把藝術當作人生的目標,不懈的努力。那時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快快長大,然後娶她。可是她等不及,一年後她再婚,丈夫是個澳洲人,婚後和他回到了澳大利亞。

她第二次的婚禮同樣是適陪我去的,我沒有在穿一身白,她是淡藍色的Chanel禮服,仍然下著雨,想是老天爺也可憐我。我忍者痛向她說恭喜,她給我一個很大的擁抱,她說和我哥哥的婚姻全是敗筆,唯一的亮點就是認識了我這個弟弟。呵呵,她一直都把我當成弟弟,又如何會有男女感情?她又如何會愛上我?我從來不報任何希望,我只是想她能讓我愛她就好了。我的感情雜草叢生,找不到一條可以通往盡頭的路。

適曾經試圖用催眠的方法讓我忘記她,通過特殊的誘導使我進入類似睡眠而非睡眠的狀態,那時我的意識進入一種相對削弱的狀態,潛意識開始活躍,當說到鳳決的時候,醫生就會發號指令,暗示這個女人其實並不存在,一切都是幻想。醫生要求我把這個女人的記憶歸檔然後刪除,可是愛情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它換醒我意識的防御能力,兩者暗中較勁,最後輸的只是我。我像個瘋子似的自我拉扯,而這卻使我的藝術細胞瞬間爆發,難怪世人都說天才和瘋子只是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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