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還不吃窩邊草了。」他瞪她。
「你喝酒了?」
「沒有。」
「沒喝耍什麼酒瘋?」
宋妗沒有想到,陸之恆真的沒有喝酒。如果喝了,他的吻為什麼會那麼清醒。
沒有一絲雜味,那個吻是那麼清新,卻不干脆。
從前他也吻她。不過是稍縱即逝的一時激情。而不是如今那麼冗長,那麼繾綣。
呼吸停滯的那些瞬間里,宋妗一直在回憶,回憶她的陸之恆。
腦子里突然出現這樣的畫面,他們最初相遇的曼哈頓街口。
「追上那個女孩!」
蟄伏在曼哈頓的殺手們整裝待發,她所到之處,總是會有莫名的槍聲。那時的她呀,不過是一個小姑娘,哪里受得了這樣的刺激。
她逃啊逃,跑啊跑!
是誰告訴她曼哈頓是個很繁華的地方?
為什麼這里這麼亂,這麼荒蕪。
「踫!」
又是一聲槍響。她靈敏地一躲。不偏不倚地打在她面前的大樹上。
硝煙滾滾,她不知何去何從。
她手上沒有槍,老爹只教會了她如何躲避,卻還沒有來得及教她如何用槍。或許是因為她太笨,這麼久都沒有學好躲避,老爹才沒有教她用槍的。
要知道宋家人,十四歲還不會用槍的,真的沒有了。
堂伯伯家的薔薇姐姐,八歲就能用槍到訓練山上打小野兔回來了。
表姑媽家的岑岑姐姐,九歲就能連發連中了。
她呢,只會躲避。
「踫!」
這一聲卻不再是槍聲了。她撞上了一個男人銅牆鐵壁般的身體上,抬眼一看,這個男人長得好好啊。
很清淡的好看。
卻很冷。
他伸出手攬過她的身軀,「別怕,阿恆哥哥保護你。」
那時候的阿恆哥哥,還是個二十歲的男孩。
深黑的夜里,她的唇被吻得通紅,胡亂地喊著,「阿恆哥哥。」
男人松開她,「小妗,對不起。」
「不必了。」她緊咬著唇,幾乎是要發白了,「不必說對不起,阿恆。」
她仰起頭,望著璀璨的星天,望著肆意的煙火,望著眼前的男人,眼眶微紅著,「阿恆,是我對不起你,是我不敢愛了,是我不能愛了。」
「我不該逼你的。」
男人的眸光微閃,「我只是不願意看著你和小孫在我們恩愛,我怕我會瘋了的。」
宋妗咬牙,「阿恆,你放心,我也不願意。」
哪怕真的真的她要再找一個人,那個人也絕不會是孫泓洺。因為如果真的是他,何止他陸之恆會瘋了的,她宋妗也會瘋了的。
何況,她現在還有蘇維。一個和她有著夫妻證明,卻沒有夫妻關系的傻子蘇維。
頓了頓,她又笑了,「泓洺也會瘋了的。」
新天地的華燈起,她眼里他的樣子越發明顯深刻。多麼想就在這一刻緊擁著他,然後告訴他,她多想停下腳步和他一起慢慢走。
然而,哪怕她停下了,他們也不會走在一起,因為拐了那麼多彎,早已經不在一條路上了。
臭南瓜,壞南瓜,爛南瓜,大南瓜。你知道嗎,我們已經不在一條路上了。
黑眸愈漸暗沉。
「我不逼你,等一切結束後,我再問你。」
後來宋妗想,如果她那一天就听出了陸之恆的意思,或許便不會經歷那麼多悲歡離合。然而,人總是時而痴傻,時而清明的。
當局者總是最迷。
有些也注定要去經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