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二十四監 第715章 立殺無罪

作者 ︰ 夢難成

()入城後,仔細的搜索枯腸後,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要人沒人,要糧沒糧,更別說有什麼黃白之物了,建奴們一個個早已做好了逃的準備,哪里還會好心的留東西給明軍呢。

不過城池是完整的,這對于朱由校來說,就是最大的收獲了。有了這個千戶所,對于進攻撫順邊牆的會安堡、東州堡、馬根丹堡、散羊峪堡,就沒有什麼難度可言了。

事實上,對于這些堡子,建奴一直也不是很重視,他們的戰略戰術基本是進攻型的,無論是對西邊的蒙古、大明,還是對南面的朝鮮,都是如此。所以對于遼東邊牆的重視並不是太足,對于不斷進攻的他們來說,只要打的周邊的人只剩下招架的機會了,防守就變得可有可元了。這次如果不是大明突然崛起了明皇這個耀眼的新星,恐怕邊牆會慢慢的被遺忘了。

四個堡壘在如此情況之下,兵力當然不多,也就是接收了一些沈陽的逃兵而已,這個時候哪里是明軍的對手,很容易的就被明軍拿下了。

至此,撫順除了渾河南邊的撫順關、鴉鶻關外,都已經落入了明軍的手里。

白桿兵的一個豎盾千人隊守住了這里,這個釘子釘在了遼東邊牆之上,要有有效的制止建奴利用遼東邊牆來進行運兵,防止建奴東來攻襲沈陽。

不是朱由校不想打出邊牆,實在是現在還不到時機,現在朱由校所打的地方都是平原,也就是松遼平原,相對來說是最容易被利用起來的。見效最快的。但邊牆之外也就是基本到了平原的盡頭,那里的地貌可並非平原了。平原東西兩側為長白山地和大興安嶺山地,北部為小興安嶺山地,難度系數可就不同了,邊牆之外這些綿延不斷的大山,直接能把明軍活活的耗損在這里。

而把握住了邊牆。建奴被擠在邊牆之外,他們的生存空間當然就會變的越來越小。對于一個只會漁獵的民族,活著都是個問題。他們就算是挖了人參,抓住了紫貂,換不來東西,也只是一個吃食而已。

更何況現在的建奴四分五裂。沒有一個統一的指揮,想要統一,還有個時間跨度,更是無法組織起來再行為禍邊牆之內。沒有糧食的他們,不用明軍出邊牆去攻,他們自己就會想著挪地方了。

想要生存下去。朝鮮無疑是他們最好的地方了。這就是朱由校最初的想法,向著朝鮮那邊遷移,與朝鮮的‘大韓民族’來個民族大融合。如此,可以兵不血刃的收復邊牆之外了。

等松遼平原經營好了,相應的做好了準備,這個時間段也就差不多了,那時的建奴應該都在朝鮮境內了吧。

現在渾河的冰已經都在水面之下的浮冰了。既不能在冰上渡河,也無法行船,倒成了一個絕渡期了。不好天氣一天暖和一天,相信幾天之內,浮冰一消失,就是船舶順著三岔河北上之時,那時候才是渡河進攻撫順關、鴉鶻關之時了。現在則是要兵返沈陽,前去遼陽邊牆之時了。

剛剛動身的朱由校就接到了蓋州港口那邊的光報,‘張嫣率隊前來慰勞親軍,並到沈陽慰問十萬斷手的漢民。除了帶有大量的勞軍物質之外,還帶來了一千名醫生、能工巧匠。’

劉志選的慈善機構得到了張嫣的萬石糧食,而隨之而來的京城各地的捐獻也紛至沓來,使得劉志選的籌集糧食特別的給力。這事朱由校已經得知了,對于張嫣總能在這些大事上。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感到相當的欣慰。

張嫣這種為國為民的情懷的確是相當的不錯,當皇後的時候,錯信了東林黨,竟然想著把重用閹黨的自己推下皇位,扶植東林看好的朱由檢來登位。這種對國家社稷的‘愚蠢’看的朱由校一陣的心悸。其先因為誤會她與朱由檢有奸情,但最後得知根本不是這麼回事,是她對魏忠賢為首的閹黨,有著與文人一般的痛恨,才直接的否定了自己沒辦法給大明帶來幸福。同時知道有自己在的一天,魏忠賢就會被重用。所以才舍棄了私人感情,大義滅親。這種偉大與愚蠢並存的性格雖然比較讓朱由校難以接受,但比起奸情二字來,那可就差得遠了。

如果當然張嫣真給自己帶了綠帽子,朱由校連一點猶豫都不會有,廢後的機會都不會給張嫣留著,奸夫婬婦,人人得而誅之。這種事情不分什麼古代還是現代,雖然在後世,這種行為依然會被判個故意殺人罪,但這種法律是不是合適,讓朱由校一直懷疑。按著後世的法律,被人戴了綠帽子,對方一點屁事都沒有,完全的不用去負什麼法律責任,當然可以接受道德的譴責,這能算是事嗎?

而頭發光綠綠的那位仁兄,能拿起來的‘武器’就只有一條,那就是離婚,可以要求賠償。

這樣的法律是法律嗎?訂法律的人是出于什麼樣的目的,當然會鼓勵廣大的喜歡熟女的男性,可以隨便的去上別人的老婆,這點可比花錢找小姐還tm的省心。因為找小姐還要擔心被警察抓住了罰款,而上別人的老婆則什麼責任都不用負,完全的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上。

朱由校對這一條是深惡痛絕,口口聲聲的說什麼婚姻是神聖的,是受法律保護的,結果就這樣保護的,真讓每位準備結婚的男人心寒。

自古以來,所謂的深仇大恨,那就是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了,一個男人,妻子的出軌,這種對丈夫來說極大的傷害,完全可以賦予他一定的懲治權利。

《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對通奸者處以宮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懲罰。

春秋時《法經》中規定了雜律一篇,內有「夫有二妻則誅,妻有外夫則宮,曰婬禁。」

《史記?始皇本紀》說︰「有子而嫁,倍死內外,禁止婬佚,男女浩誠,夫為寄之,殺之無罪……」秦代對「私通」定以極刑,且可「人人得以誅之」,格殺勿論。可以不告而殺,私刑也合法。

漢朝延續秦的法律,犯奸必殺。而漢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殺頭,又添了較「和緩」的肉刑︰宮刑。而對于男人來說,這和死刑差別不是很大。

自唐以後,歷代法律對通奸行為都從嚴處刑。唐律規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它還規定,因奸罪而名譽受害的家庭的成員均有權捕捉奸夫婬婦送官,其拒捕而殺之者免刑或減輕刑罰(《唐律》卷二十六)。

元律開始,刑律中增加了「殺死奸夫」一條,規定︰「諸妻妾與人奸,夫于奸所殺其奸夫及其妻妾,及為人妻殺其之夫,並不坐。」

明刑律也規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其非奸所捕獲及指奸者,勿論」

在大明捉奸在床立殺無罪,這種法律才是最符合人性的,一個男人被戴了綠帽子,連打奸夫一通的機會都沒有,這太tm扯淡了。

所以當時氣急的朱由校當然是要殺了張嫣的,但人家沒有。這讓罵的相當難听的朱由校立刻舒服多了。打算放過張嫣,按著張嫣的性格,‘廢後’與處斬對于她來說並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一個是自殺,一個是死刑而已。所以朱由校開天闢地的來了一回皇帝休妻,目的就是為了保住她的性命。

本來以為從此蕭郎是路人,兩人沒有什麼交集了,但一是謠言二是大同相見,得知張嫣從商,而且還在不斷的去迎合自己的政策,從日本等地運糧食回大明,並且不顧麻煩的把糧食往西北偏遠的地方運糧,這讓朱由校很是感動。

他的心里有著張嫣,這個在自己來到大明第一個女人,她的長相是如此之美,深深的印在了朱由校的心里。她有著一顆善良的心,不斷的盡自己的力量去做善事。這樣的女人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後世,都是十分的難找。

勞師、捐糧之後,又來慰問,朱由校不知道,這些好事的背後,又有多少對自己的情義。

「這個時候來沈陽,是不是太不安全了?」朱由校不由的說。

「皇上,現在蓋州到沈陽一線,在何可綱率親軍進駐各城之後,已經相當的安全了。張嫣此來沈陽,是代表著大明民間的商人,對皇上的一種信賴,皇上在自己的收復區,還不敢讓自己的子民往來,那還談什麼收復?另外張嫣此行,是對被建奴迫害的十萬漢民的深切關心,按皇上所說,這種同胞之情,是有利于凝聚大明力量的最好方式。再則張嫣帶來了千余醫生和能工巧匠,對于假手的研制,當然是在‘臨床’時最為方便,所以臣以為,張嫣的沈陽之行,是勢在必行,若皇上拒之,那是不自信收復區的控制力,更有可能寒了天下百姓的心啊。」(鼎天小說居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用戶請到m.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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