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炳知道,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對方的長槍桿,是用上好的精鐵打造的,這樣的一柄長槍,至少得三十多斤重。////
一般來說,長槍桿都是用白蠟桿來制作的,這種木質堅硬,而且有彈性。而像這樣,全部由精鐵來打造,使用起來的,必定不是一般人。
相比這桿長槍,讓史文炳更大驚的,就是對方的戰馬。
揮舞大刀,從上向下砍下來,這力道,豈止四十斤,恐怕有二百斤不止!而那匹戰馬,居然沒有被自己的力道壓垮,甚至連個顫抖都沒有。就這樣,一人一馬,硬生生地抗住了自己的攻擊。
史文炳的心里,已經閃過一絲慌亂,少年時打架,青年時運鹽中與人斗毆,不管面對多少對手,多強的對手,形勢多惡劣,史文炳都沒有害怕過,而現在,心頭的這種感覺,讓他有種不祥感。
一砍不中,兩馬還沒有完全錯過,兩人扭過身子來,史文炳已經又變招,將自己的大刀橫了過來,照著對方的頭部,劈了過去。
簡簡單單的一招,萬軍之中打斗,沒有任何虛招,都是一招制敵。
他的這一招,不知道削下來過多少顆頭顱。
看著自己的大刀在揮舞過去,他已經在等著听到對方的肉皮被切開,血肉被撕裂,頸骨被砍斷,鮮血噴出的聲音了。
但是,在自己的刀首還沒有砍到對方的脖子上的時候,他卻看到了那個根本就沒有躲閃的頭上,看到了那個可惡的家伙的面部,居然擠出了一個笑容來。
對方笑什麼?臨死前的笑嗎?
史文炳還沒有明白過來,就感覺到自己的胸前一陣劇痛,再低頭一看,對方的槍尖,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插到了他的胸膛里。
巨大的疼痛感,頓時侵襲了他的頭腦,接著,他張開大嘴,大口地吸氣,即使如此,還是感覺到憋得要死。
史文炳的大刀,本來頭部就重,而刀柄又是木質的,所以,頭重腳輕,這種情況下,不可能將大刀的刀柄做得很長。
而常遇春的長槍就不同了,通體都是上好的精鐵,所以,掌握起平衡來,也就更加容易。同時,也就可以做得更長。
常遇春的長槍柄,至少要比史文炳的大刀柄長兩尺,這兩尺的距離,決定了常遇春的槍尖已經刺到了對方的胸膛里,對方的刀還沒有遞到自己的脖子上。////
「哧!」常遇春抽出了自己的長槍,轉過身子去,沒有再多看這個家伙一眼,拔馬繼續向前沖去。
隨著槍尖被抽出,一股殷紅的鮮血,噴涌而出。史文炳捂住自己的胸部,想要讓那個口子合上,想要重新找回暢快的呼吸的感覺,但是,無論他如何使勁按住,還是無能為力。
鮮血已經淹沒了他的肺部,肺泡里面已經滿是鮮血,他已經無法再繼續呼吸下去。
「噹!」手里的大刀,仿佛有千斤重,他拿捏不住,大刀就掉到了地上,接著,身子一歪,從馬背上掉了下去。
「哧,哧。」他繼續听到了長槍捅入身體的聲音,卻不知是誰在被殺,他的眼前,已經變成了一片黑暗,連落地的感覺,他都沒有了。
跟隨在常遇春的後面,幾名騎兵將史文炳的親兵全部扎下了馬來。
一個照面,張士德的手下一員副將,一同在鹽船上販私鹽,又一同起義的兄弟,史文炳,已經死在了揚州城外。
本來,面對著這支騎兵的殺入,這些賊兵們已經被嚇破了膽,現在,又看到大將被殺,頓時,他們的心里崩潰了。
「三哥,走吧,我們現在,只能先趕回高郵府了。」張士德旁邊,匆匆趕過來的呂珍說道。
論本事,呂珍和史文炳差不多,史文炳現在被殺,呂珍就知道,目前為止,這支騎兵,他們無人能敵。
現在局勢緊張,如果他們再不撤退,整只軍隊,恐怕都會被這騎兵干掉。
丟人啊,數萬人的部隊,居然拿這千人的騎兵無能為力。
張士德望著遠處自己的軍隊,已經開始潰退,眼神中充滿了失望,勝利,本來離他只有一步之遙。
城頭上的新附軍,鹽丁,家丁們,個個睜大了眼楮,看著那支軍隊,像是咆哮的公牛一樣。剛才和他們打得很凶的那些賊兵,現在卻被收拾得丟盔棄甲,狼狽逃竄。
這樣的戰斗力,讓他們瞠目結舌,同時,心里也萬分癢癢,看,那才叫做精銳部隊。
本來以為,自己在城頭能夠鼓起勇氣和賊兵打仗,那就夠勇猛的了,但是,現在看到人家打這些賊兵,簡直就是輕松得像是吃面條一樣。
他們除了羨慕,還是羨慕。
常遇春心神激蕩,越殺越爽快,雖然開始瞄的是對方的中軍大帳,但是,真正沖殺起來之後,面對著四周的敵人,不知覺中,方位就變了。
從北面開始,一路砍殺到了南面,又轉回到北面,一路過來,不知道有多少賊兵,倒在了他們的馬蹄下,然後被踩成了肉泥。
現在,這些賊兵已經沒有了戰斗的勇氣,他們都在潰退,止不住地潰退。
這一戰,奠定了常遇春今後的地位,勇猛不可擋,常瘋子所向披靡。
剛才主要在殺賊兵,就是想要達到這個效果,現在,對方已經開始潰退,那就會全部變成他們案板上的肉,步兵,還想跑過騎兵?
這個時候,殺那些步兵,已經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殺掉張士德!
擒賊先擒王,這場戰斗,現在算是勝利了,解了揚州之圍,但是,對于常遇春來說,只要沒有將對方的主帥干掉,那就不算是完勝。
此時,他才從砍殺中抽出身來,抬頭瞭望四周的局勢。
那個飄揚的帥旗,那個大大的張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標!
馬蹄依舊在地面上強有力地踏動著,馬上的騎兵,依舊在揮舞著自己的長槍,常遇春依舊沖在了最前面,他們離那個帥旗,越來越近。
周圍的賊兵,在賣力地奔跑著,他們心驚膽戰地看著後面的騎兵從自己身邊飛馳而過,居然沒有來找他們麻煩,有的時候,離他們也就一桿長槍的距離。他們慢慢地放下心來,步伐也就慢了。
他們不知道,現在這些殺神們沒有管自己,只是為了先去將那個帥旗所在的位置包圍住,先干掉他們的主帥而已。
這些已經扔掉兵器,只顧逃跑的賊兵,在騎兵的眼里,已經是死尸一般了。
包圍住那個帥旗,干掉對方的主帥!
一路的沖殺,證明了他們這支隊伍強悍的戰斗力,現在,他們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馬蹄聲,沒有喊殺聲,卻更加讓人熱血沸騰。
張士德已經跨上了戰馬,他雖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須該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樣。
他需要回高郵府,收攏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月兌月兌大軍。
這個仇,他一定要報!
張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帥旗,那個大大的張字,卻依舊飄揚在那個位置。
軍旗是很神聖的,在戰斗中,軍旗是鼓舞士氣的一種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軍隊的最高榮譽。繳獲了對方的軍旗,基本上就代表著這支軍隊徹底被消滅,而帥旗被奪,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麼丟人,也比死要好。
當常遇春沖到帥旗跟前的時候,那里只有一個人,一個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賊兵,兩個胳膊,一直都在護著那面旗幟。
張士德,居然就這樣跑了?
看著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潰兵,常遇春下達了自己的最後一個命令︰「殺光他們!」
隨後,那面帥旗下站著的那個家伙,被射成了刺蝟。
大大的張字,火紅的旗幟,慢慢地倒了下去。
殺這些步兵,他很有把握,而再去追騎馬逃跑的張士德等人,恐怕並不容易。
嗯,常遇春干得不錯。陳風在心里表揚了一下,從山崗上的一棵大樹的後面,用千里鏡再看了一遍,然後,慢慢地站起身子來。
身先士卒?作為高級將領,需要的是在後方運籌帷幄,才能夠決勝千里。雖然以陳風的身手,要是真的在戰場上砍殺一番,也完全沒問題,但是,有了常遇春,陳風也就發懶了。
看著身邊的幾個親兵,張三五等人,臉上流露出不滿來,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說,恩人,您在這里歇著,還拉上我們幾個人干嗎?耽誤我們上戰場殺敵啊!
怕被這些賊兵襲擊?恩人,您的身手誰還不知道啊,連常瘋子都佩服得五體投地,我們保護您?還怕拖您後腿呢。
剛才陳風硬生生地將這幾個人留下來,自然是要跟自己在一起觀賞這壯觀的景象了。自己現在可是個大人物了,身邊沒有幾名親兵,那多不像話。
看看身邊這幾個人,鼠目寸光,是上戰場立功重要,還是給自己撐門面,不,保護自己的安危重要?陳風真想訓斥他們一頓。伸了個懶腰,陳風說道︰「走吧,我們該進揚州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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