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第二章
早些年,不知哪兒來-和尚,一年四季,坦胸露肚地游蕩在蘭山縣。令人奇怪是,這和尚終年手提-雙草鞋,赤著雙腳,冬天踏得積雪喳喳有聲,夏天-任燙石烙腳,竟然從來不肯穿他手中草鞋。這和尚常常是一路走,一路抖動著他手中草鞋,口中念念有詞,永遠重復著一句話︰
「穿不爛閃爛,穿不爛閃爛……」
有草鞋不穿,赤腳走路,卻叫「穿不爛閃爛」,令人莫明其妙。「閃」在此是「抖」的意思。這和尚似是糊涂,又仿佛與草鞋賭氣似的︰穿不爛它,抖也要抖爛它。
于是,人們叫這和尚作瘋和尚。
這日,濃冬天氣。瘋和尚來到「孫二娘」客棧前,赤腳立在厚厚的積雪中,手上依然抖著那雙草鞋,嘴里仍然咕噥著那句瘋話。圍觀的人愈來愈多,有人譏笑,也有人可憐著這瘋和尚。無知頑童們則向和尚扔著雪團,爭相呼喊嘲笑著瘋和尚。
和尚不予計較,泰然自若;他兩眼卻盯著孫二娘的客棧,久久不肯離去。
客棧老板姓甘,夫家姓王,綽號孫二娘。孫二娘系晚清縣令遺霜,千里返鄉,落魄開店。其人精明、干練,于川陝三省交匯比鄰的蘭山縣,是位叱 風雲式的人物。她怒能拍案而起,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