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上樓,在上樓梯的最後一步的時候,樓梯間的燈突然被人打開。
我驚訝地回頭,看見房東大媽站在我的後面。
「怎麼這麼晚才回來?」她皺眉。
「需要一件一件向你交待嗎?」我說。
「你在外面怎麼亂搞都沒關系,別讓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找到我這。」
她說著,從後面拿出一大束玫瑰花扔向我,我沒有用手去接,就看見鮮紅色的花掉落一地,還有的落下樓梯。
我知道送花的人,一定是酒吧里的客人,有人竟然跟蹤我到這,這段時間每天都會有一個或兩三個人捧花在樓下。
想不到他們竟然把花放在了房東大媽這兒,真夠可以的。
「我不喜歡別人打擾我的生活,我限你三天之內搬出去。」房東大媽說完後,頭也不回地走進她的房門。
我看著她進去的背影,面無表情地轉身,一進房間,就把自己扔在了床上。
我看著天花板,租房的事不是我考慮的重點,我腦海中浮現出莊成楓的那張臉,我不敢確定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但是他的那張臉,和我記憶中的那個人實在是太像了,只是臉上透露出的青澀不同而已。
他說他叫莊成楓,那個人,讓我叫他莊叔叔,不管樣貌和姓氏是不是巧合,我都要試一試。
出乎我意料的是,第二天和第三天我沒有再看見他來酒吧,不過我並沒有太大的失落感,因為又到了工作日,我可以听著我心念著的簡逸安靜地唱歌。
相比之下,還是他最最重要。
可是第五天的時候,莊成楓來了,這次來的,只有他一個人。
但是這次我沒有主動過去,只是裝作無意的樣子看見他點了一杯雞尾酒。
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理會他,轉過頭,又看向簡逸。
我听著他唱︰「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玫瑰的紅,容易受傷的夢,握在手中卻流失于指縫,又落空……」
當我看向他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沉浸在一個世界里面,眼里只有他,耳朵里听到的也只有他。
一個瘋狂的念頭出現在我的腦海,我想,我一定是愛上他了。
想到這里,我不禁嘲笑我自己,流轉于男人之間,對男人一眼就能看透的金格竟然也會愛上一個男人,而且還是最最卑微的暗戀。
但是,我不能否認,不是嗎?
簡逸唱完歌曲之後就離開了,他從來不在這多做停留。
簡逸走後,我對濤子說︰「濤子,給我一杯威士忌。」
「沒問題。」濤子對我比了OK的手勢。
酒很快就調好,輕輕地喝了一小口。
女人喝酒,有時候不僅僅是為了解愁,也是為了吸引男人。
當下巴抬起,酒入喉,側臉的弧度更加優美。
當酒吧人少的時候,我就可以離開了,可我一走出酒吧,好幾個人出現在我面前,包括莊成楓。
這一次我不能再讓他送我回去,因為一旦如此,我會給這個單純的大學生樹立很多敵人的。
我只想吸引他,沒有想害他。
「你們都想送我回去,但是我只有一個,你們自己看著辦吧,用錢或者打架都跟我沒關系,我先走了,撒喲啦啦。」
說完我就攔下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
被男人眾星捧月的感覺是很好,但是我金格不是沒有經歷過,而且對于我來說,除了簡逸,這些男人我一個也看不上眼。
可是我太低估了莊成楓這男生的毅力,他竟然來到了我的樓下,什麼也沒做,只是安靜地坐在樓下路燈邊的石凳上,一坐就是一晚上,若不是我半夜起來喝水,根本就不會發現他在那兒。
晚上起來喝水是我常有的習慣。
上午沒有班,如果他還能等到我醒,那麼我就去見見他。
他不是那些男人,他們就算等死了在那也不關我什麼事,他不同,他是我主動找上的。
把窗簾拉上,熄燈,繼續睡覺。
第二天清晨,我打開窗簾,那傻子還在那兒,他似乎有點冷,低著頭,雙手交叉抱著手臂。
我洗漱穿戴好後,便下了樓。
我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直低著頭,沒有看見我。
「在這兒坐了一個晚上,不困嗎?」我的聲音在他頭上響起。
他抬頭,臉上藏不住驚訝的神色。
「你……我……」他又開始結巴。
「什麼你呀我的,你在這兒坐著,不就是在等我嗎?」我在他旁邊坐下,「請我去吃早餐吧。」
「吃……吃早餐?」他反問。
我這樣一句話也能讓他反應個半天,這人是不是真傻了?
「是啊,吃早餐,你不餓我還餓了。」我說完然後打趣他說,「該不會是你沒帶錢,請不起我吧。」
「怎麼會呢,我當然帶了錢,走,我請你吃早餐。」這孩子終于能說一句順溜的話了。
在我的要求下,我們來到一家意大利面館,這里的意大利面味道很好,我吃過一次後,就喜歡上了這家面館。
店里放著輕柔的意大利歌曲,我們點好了東西,等著服務員上菜。
「上午不用上課?」我隨意問道,然後端起桌上的一杯水喝。
「翹了。」他說。
他的話差點讓我被水嗆著,「翹課沒關系?」
在我看來,他應該是那種好學生才對。
「沒關系的。」他說。
我不知道大學的課程是怎麼樣的,既然他說沒關系,那我也不想多問。
他不像那些情場中的老手,總能想出很多話題來交談,我和他在一起,更多的時候是沉默,我也沒有太多的話語想要跟他說,說都了,反而失去了我的目的。
中國有一句成語,叫做「欲擒故縱」,我現在正在用行動很好地解釋這個詞。
只是和他吃了一個早餐,然後我就跟他說拜拜,提前去了我要工作的服裝店,我拒絕了他要送我去的想法,然後獨自離開。
既然是要欲擒故縱,那麼就不能擒得太緊,也不能太過放縱。
這是我第一次如此主動地去勾引一個男生,而且還是一個我不愛的男生。但我這人就是這麼矛盾,正是因為我不愛他,所以我才能那麼毫無顧忌地去勾引他,如果把他換成簡逸,那我是肯定做不到的,說不定到了簡逸面前,我也會傻了吧唧地說話口吃。
正當我這方面計劃順利進行的時候,我親愛的簡逸那邊卻出了狀況。
因為我一到酒吧,濤子就告訴我,今晚酒吧的歌,讓我來唱。
「為什麼?」我問。
「因為簡逸他辭職了,我們暫時找不到人,你就臨時先頂上。」
「為什麼?」
「我都說了因為簡逸辭職了……」濤子不耐煩再解釋一遍。
我打斷了他,「我問的是他為什麼要辭職?」
「好像是說他要參加一個什麼《我是天王》的比賽,需要回學校好好準備。所以你就臨時唱一下,你放心,我們會給你多加工資的……」
他再說什麼也已經听不見了,我只知道簡逸辭職了。
既然他辭職了,我留在這還有什麼意義?
唱歌?唱什麼歌?
我拿起濤子遞給我的話筒,往台上一站。
「夢里夢到醒不來的夢
紅線里被軟禁的紅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
再無動于衷
從背後抱你的時候
期待的卻是她的面容
說來實在嘲諷
我不太懂
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輕得太沉重
過度使用不癢不痛
爛熟透紅空洞了的瞳孔
終于掏空終于有始無終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玫瑰的紅容易受傷的夢
握在手中卻流失于指縫
又落空
……」
我站在他站過的舞台,唱著他唱過的歌,當我感覺自己好不容易追趕上了他的步伐的時候,他卻又走上了更高一層的階梯,成為我我遙不可及的夢。
握在手中,卻又流失于指縫,又落空。
那天我站在台上,把這首歌反反復復唱了三遍。
「怎麼老唱這首歌。」從台下下來後,濤子笑著問我。
我不讓他看出我的心情,于是說︰「因為我愛唱這首歌的人啊,大愛陳奕迅。」
說著,我把兩手張開,做出一個擁抱姿勢。
我說得很夸張,但我前面的話並沒有騙他,我是愛唱這首歌的人,但不是陳奕迅。
簡逸,簡逸。
我並沒有與他相戀過,卻因為他的離開,把自己搞得跟失戀一樣。
誰能相信,將男人玩轉在手中的大美女金格,竟然會為一個男生的一個舉動而把自己弄得傷心欲絕,最最可笑的是,她連表白的勇氣都沒有。
我開始鄙視我自己,但我也不得不承認,這就是愛情。
把自己變得不像自己,這就是愛情。
愛情,多麼神聖高貴令人仰望的一個詞語,從來都不屬于我。
我沒有抽煙,簡逸一定不喜歡抽煙的女生。
我沒有喝酒,簡逸一定不喜歡喝酒的女生。
我在他不知道的角落自以為是地猜測著他的想法,然後改變著我自己,為他傷心,為他流淚。
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怎麼會知道?他連我愛他,他都不知道。
回去後,我躺在床上徹夜未眠,第二天清晨第一縷陽光照射在我眼楮上的時候,我決定去找他。
去找他,哪怕是遠遠地看看他也好。
我懷著他可能不在學校,他可能在我不知道的某個教室寫他的曲譜,或者在哪個安靜的地方練習他的吉他。
于是,我懷著千分之一遇見他的可能性去找他,只為了遠遠地看看他。
學校離酒吧沒有多遠,但是離我住的地方還是有一段距離的,但是我沒有打車,而是步行去了俞安藝術學院。
走進學校大門,里面有來來往往的學生,因為是藝術學院,不像其他大學那樣死板,來往的學生穿著各種風格的服裝,學藝術的女生長得都不賴,但即使如此,我依然能夠在這中間月兌穎而出,從路過的人的回頭率中我就可以看出。
當然,還有些人是認識我的,他們來過酒吧。
有人朝我打招呼,我也對他們微笑。
學生不像房東大媽那些老古董,酒吧工作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我看著一棟棟教學樓,學校這種地方是不出現在我的字典里的,但是我曾幻想自己就像是一個清純女大學生,穿著學生裝,手里抱著課本,安安靜靜地在教室上課,找個簡單的男生,談一場單純的戀愛。
可是,這樣的生活永遠不會屬于我,我只屬于燈紅酒綠。
俞安藝術學院內有一汪湖水,河邊有柳樹拂堤。這讓我想起了西木河邊的柳樹,仿佛間,讓我回憶起那個在樹下彈吉他的少年。
「金格,你是來找我的嗎?」
身後響起熟悉的男聲。
------題外話------
嘿嘿……世界上最遠的距離,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