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圓片 第十四章 受命

作者 ︰ 我愛寒霜

美國紐約1979年8月12日(華盛頓時間)如果想進天堂,那就來紐約;如果想入地獄,那也來紐約。這句話听起來是不是耳熟?不錯,人人都可以這麼說,但世界上能和紐約比肩的城市實在少之又少,這個被多個民族多種語言包裹的大都會,聞起來不光有香甜,還有血腥味!曼哈頓第五十八街一棟居民樓九層的一家防盜門今晨被警察撬開了,原因是隔壁的老夫妻前天夜里听到鄰居家里頭傳出吵鬧聲,昨天一天大人小孩沒見過出門,一大早他們又是按鈴又是敲門仍然得不到任何回應,兩位老人認為以他們和這家人的情誼是不該遇到此類情況的,因此必須報警!當接警的警察進到屋內,發現客廳和房間都無異樣,唯一不同的是︰人不見了!喬治•弗蘭克對局長派他負責偵破今天這宗人口失蹤案頗有微詞,以他的身手和頭腦應該到更大的場合發揮,但局長認為這家香港來的商人背景復雜,可能與跨境的黑社會有關,對付當地的老大混混們一般警察沒問題,對付跨境的他弗蘭克還是有辦法的,局長把手頭的卷宗遞給弗蘭克後特意離開座椅來安撫部下。弗蘭克回到座位上攤開卷宗,印入眼簾的是一對亞洲人的面孔︰歐陽明,男,三十三歲,其妻子朱麗茜,二十八歲,子︰歐陽海,五歲。兩人持大英帝國屬地香港的護照攜子于1977年11月來美利堅合眾國,目的經商。歐陽明今年七月申請回香港,朱麗茜和歐陽海無外出記錄。後面有份FBI關于歐陽明的調查資料,資料顯示︰歐陽明,中國浙江江山人,漢族,非黨人士。1964年至1966年就讀于中國的某大學歷史系考古班,1968年下放陝北農村插隊勞動,1970年到香港繼承其叔父歐陽勁遺產,1972年與其金銀首飾店職員朱麗茜結婚,1975年父母雙雙離世,1977年在經營狀況還十分良好時,突然申請來美國,具體原因待查。弗蘭克認為當務之急是做以下幾件事︰第一通知香港警方務必找到歐陽明的下落,告知其家庭發生的變故,並要求香港警方查明歐陽明來美的真實動因;第二發出協查通告,有發現朱麗茜母子行蹤的必須立即上報,弗蘭克相信她們母子還在紐約市而且就在曼哈頓區;第三馬上聯系那對老夫妻,調查歐陽明平時的家庭活動以及最近幾天那棟出事樓房人員往來情況。弗蘭克要自己的幾個手下迅速行動,爭取中午吃飯前有個結論。華盛頓時間上午十一點,紐約警方收到香港來函,來函稱︰歐陽明目前在中國的首都北京,他是去參加老師的生日宴會,港方正設法與之聯系;歐陽明與香港珠寶商人林爾常的內佷張蒙生本系同學,平素來往甚密,但有次兩人不知何故鬧翻,自那以後,歐陽明變賣家產,秘密赴美,內情仍不明朗。弗蘭克手握函電,再根據探員調查到曾有兩個亞洲人打听歐陽明住址的情報,他初步斷定這次綁架非本土人士所為,因此搜查範圍可以縮小到亞洲人聚居區。弗蘭克還有個預感,綁匪要找的人是歐陽明,絕不是他的妻兒,從這點看,母子的安全暫時應無大礙。回到住所的弗蘭克感覺有些疲憊,月兌下衣服倒在床上準備睡覺,討厭的電話鈴還是響了,弗蘭克拿起電話,听到那邊傳來老父的聲音︰「喂,弗蘭克,我是你爸爸。」「哦,爸爸,這麼晚了,有什麼事情不能明天再說嗎?我累了。」弗蘭克自小被爸爸格里曼驕縱慣了,對老父說話總是大大咧咧。「兒子,你盡快回來一趟,我有件事情要向你交代。」「爸爸,你病了?」弗蘭克知道父親體壯如牛。「弗蘭克,你最好明天就給我滾回來,不然我去你那里!」格里曼生氣地掛了電話。弗蘭克搖搖頭,想起手中的案子還沒有眉目,這老頭跑來摻和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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