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世家?她好像遇到好玩的事情了。
秦風笑笑,看見有幾個人已撿起了槍,便對金多寶說了句︰「小寶,廢了他們!順便把有關咱們的記憶抽出來!」
「哎!」在旁圍觀得熱血沸騰的少年歡喜地應了一聲,縱身一躍,沖進了打斗中的人群。先把那幾個手中有槍的給挑翻了,幾腳將槍支踩了個碎,再攻擊另三個想走向秦風的大男人。
總算有些符合男人做的事了,金多寶雀躍萬分,舍不得太快結束,便一個個地將他們打趴下,等他們爬起來再繼續揍。直到他們的體力接不上時,便借機順手抽出了他們的記憶,他們這才真正得到解月兌,倒在地上再也不動了。
有了金多寶的加入,戰局很快有了結果。
看著地下那堆申吟的男人,身穿藍邊白色運動服的女子有些呆了,她手中拿著三節棍,不時看看地上,再看看興奮過頭的少年與淡定的秦風,還有她腳邊那條異常冷靜的土狗。
「原來我看走眼了,遠遠看到你們這邊被人圍著,以為他是我學生才急急趕來,沒想到原來是高手啊,獻丑了。」女子有些驚喜莫名地對秦風說,剛才還以為她是朵菟絲花呢。雖然她沒出手,但那身雲淡風輕的姿態,極有可能是朵深藏不露的霸王花吧。
「你們好,我叫趙百合,很高興能認識你們。」
「你好,我叫秦風。他叫金多寶,是我哥的徒弟,算不上高手,踫巧而已。剛才多謝趙小姐相助了。」不管人是不是趙百合打倒的,關鍵是她二話不說上前相助的心意,值得人敬佩。
「呵呵。我哪有幫什麼忙,沒給你們添亂就好。」趙百合爽朗笑著說,飽滿的臉蛋因為剛才激烈的戰斗被染上了一抹好看的紅暈,「對了,听口音你們不像本地人哦,你們住哪兒?改天有空切磋一下?」
這是哪兒來的高手?她們家沒听說過附近有陌生人搬來。《》
「哦,我們今天剛來,打算逛逛看一下環境,還不知道會不會在這里住下呢。」秦風笑著說。
本來沒想過的,不過經她這麼一說。忽然覺得在這里住下倒也挺好的。
這里既沒對她虎視眈眈的人,也沒自恃認識父母而擺長輩架子的人,對秦風來說。這里是一個全新的環境。
從頭開始的感覺挺新鮮的,令她萌生在此定下來的念頭。
「這里的環境還不錯,民風算不上很純樸,但也沒那麼多歪心眼算計人的人。而且這一帶都有小區別墅,住在這里的人的素質普遍偏高。不會太嘈雜熱鬧。除了這堆垃圾偶爾出現外,也沒什麼不好的。」
踹了兩腳地下那堆破壞環境的垃圾,趙百合出于對高手的好奇親近與東道主的身份,那是費盡唇舌地挽留秦風。
「呵呵,謝謝你的介紹,不過我還是想看看再說吧。」秦風不敢肯定地說。她很清楚自己多變的性格,很容易做出這邊剛答應人家,待會兒就反悔的事來。
「那行。如果你真住下來記得跟我說一聲,我家住在那個斜坡上邊,騎自行車大概二十幾分鐘就到了。」
人各有志,趙百合也不多作糾纏,給秦風留下地址與電話後。扶起自行車就想走。
「哎,趙小姐。那這些人該怎麼辦呢?要不要報警?」秦風見她要走,連忙叫住她。
以她的性格是任他們自生自滅,但現在她站的是別人的地盤。
「哦,對了,忘了要處理這一堆。」趙百合邊說邊打電話報警,然後朝秦風等人說,「我已經報警了,你們要有事先去忙吧。這里有我行了,我跟他們熟。」地頭蛇麼,還武林世家,在本地各部門總有幾分薄面。
「那好啊!我們還想到處看看呢,晚了怕沒車。那我們先走了,再見!」秦風感激地對趙百合說。
待離開沒多遠,金多寶又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發現那個趙百合正蹲在為首的男人跟前,不時拍拍他的臉,見沒動靜,稍嫌氣憤地站起又踹了他兩腳。
「師叔,那個有陰陽眼的,不用廢他的眼嗎?」少年剛才打得歡,把這個給忘了。
「不用了,每個人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反正不記得咱們了,有什麼異能都沒關系。」秦風淡淡地說。
「啊!糟了,師叔,剛才咱們打架的地方應該也有電子眼的吧?剛沒弄壞被拍了怎麼辦?」少年擔心地問,為自己的後知後覺而懺悔。
「沒關系,那里只有一個電子眼拍得到這個角度,而且剛好一片葉子擋住了,什麼也沒拍到。」秦風笑了。
少年嘴角抽抽︰「這樣啊,真巧呢。」這種巧合大概只有師叔才能遇到。
「對呀,好巧呢。」秦風也嘆道。
「那師叔是真想在這兒住下?」他大概能理解傳說中的仙女下凡,當時是啥想法了。
「有點,看到有合適的房子再說吧。」
兩人不再逛下去,又不想那麼快回小屋,便又回到城里找了間酒店住下。不過阿一屬于寵物,不能進店,只好施了個障眼法帶進去。
因為小屋現在除了正在煉器的秦雷,再沒其他人在,兩人不忍心讓它獨自在上邊呆著,便將它留下來了。
秦風喜靜,只要一書在手,窩在哪個角落都沒問題。
酒店的陽台有張歐式圓桌,坐那兒看書,不但能听到樓下街道的喧囂,還能感受到周圍住戶的溫馨與吵鬧。住在清靜的小屋里久了,偶爾身處人氣鼎盛的都市里,也別有一番趣味。
可金多寶不一樣,他年輕氣盛,現在又沒有師傅在旁嚴厲緊盯他練功,更難得下來一趟。見秦風要在房里看書,他哪里還坐得住,便嚷著要出去逛逛,順便去銀行取錢痛快玩上一天。
「少給我惹麻煩!否則讓你一人留在這兒。」秦風警告他說。他還處在考驗期,不能自由出入小屋。
「知道了知道了。」少年高興地答應,像出籠的小鳥般飛竄出門。
再說那放在醫院門口的林劍之,他被醫院的人發現並抬去急救出來後,由于情況特殊,被安置在一間**病房里。
待他悠悠醒來時已經是次日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局里的老警員許平遠,他正坐在病房里看報紙。
「平叔……」林劍之沙啞地開口,嗓子火辣辣地痛。
「啊!小林,你醒了!呵呵呵,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對了,想不想吃點什麼?都睡一天了。」許平遠見受傷的同事醒來,臉上的菊花紋路笑得更深了。
大難不死的林劍之微微搖了搖頭,繼續用沙啞的聲音說︰「平叔,眼鏡蛇那幫人……水,給我點水喝。」喉嚨太干,說不上幾個字就澀得生疼。
許平遠倒了杯水給他,然後安慰他說︰「你先別忙,喝完水歇歇再說啊!」
林劍之太渴了,連帶他被識穿那天起,再加上挨打與被活埋的時間,合共也有三天沒喝過一滴水了。
「慢點慢點,水多的是。」許平遠心疼地說。
對眼前這位年輕的同事,他是打心眼里疼惜的。當听到他被對方識穿,並被打成重傷幾近死去時,當時的心里像被繩索絞著一般,緊得他透不過氣來。
在現在這種和平年代,在人們都貪圖安逸與拼命推搪責任的社會里,能出一個像他這樣果敢聰明拼勁十足,堅守為人民服務信條的年輕人,實在是件很難得的事。
許多老警員一直視他為最佳接班人,都樂意傳授破案經驗給他。
之前沒見他一段時間,還以為他在繼續追蹤那樁五人失蹤案呢,沒想到原來被派去了臥底,而且還被識穿了,嚇了他一大跳。
在收到林劍之已暴露並失蹤的消息後,嚴隊長立馬派他與其他幾個同事過來支援,可惜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
就在大家都以為他已被秘密處決,毫無生還的可能時,忽然接到醫院的來電,說收到一名昏迷不醒的年輕男子,全身血跡斑斑,像被人打成重傷,讓他們快來處理。
到了醫院一看,才發覺原來是林劍之!
醫生說,雖然他遍體鱗傷,身上的皮膚沒一處是完好的,讓人慘不忍睹。但幸好事先作了止血消毒,否則即使他體內筋骨只是傷了一些些,也隨時有生命危險。
因為他全身沾了許多泥土沙塵,而傷口是最怕受感染的,更何況他身上還是大面積的損傷。
許平遠趁著林劍之喝水這段時間,他將以上那些情況說了一遍,末了,他以慶幸的口吻跟林劍之說︰「當時那個人說你身上最嚴重的傷是被打斷了頸骨,估計死定了。我們都絕望了,還好,呵呵,他看錯了。」
他話音剛落,卻發現林劍之已經停止了喝水,一臉呆愣地望著床上雪白的被單,一行清淚由他不知何時變得通紅的眼眶里滑了下來。
許平遠以為他是嚇壞了,連忙拍著他的腿骨說︰「嗨,沒事沒事。男子漢大丈夫,這點小事怕什麼!啊,別怕,都過去了!」
「嗯!」林劍之連忙擦擦眼楮,掩飾自己的失態。
平叔口中的那個人沒說錯,他全身被打得稀巴爛,那些人本來就將他往死里打。而頸骨被打斷後,他也以為自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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