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听總編說上面怪罪他的文章,他有點緊張的說︰「這篇報告調查,不能寫真名字,連女子大學也不能寫真學校名,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否則麻煩就大了。」
總編說︰「上面怪罪的就是這點,你寫校長和學校兩個員工的所作所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校長是以權謀私的罪,他利用校長的權力,女大學生,這事要按照刑法就要把他收拾了,那兩個工人也不在話下,按刑法當判刑。」
張文知道如果這些事走法律路線,他們全要吃官司。
他辯解說︰「這事都沒有原告,哪來的被告,人家女生沒一個起訴校長的,兩個工人也沒,是進亞梅自願找人家的,這就不算,全是自願的怎麼能叫哪,我只是寫了學校的調查報告,目的是喚起社會的重視,現在的女大學生性開放程度令人擔心。」
總編說︰「但這事當局已經知道,上面要真實學校名字、校長名字、工人名字?」
張文說︰「我是不能提供當事人的名字,我要保護當事人的**,這事我認為沒有原告,只能是一種不好的社會現象,應該引起社會的重視,以後采取措施,女子學校應該盡量全用女人,校長工人也要用女人,這樣情況可能好些。」
「這一點我可以考慮,向上面反映,這事就這麼地了,虧了沒有原告,不然校長工人全要舀下法辦。」
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因為沒有原告,就不能走法律這條道,這些犯們算逃過一劫。
張文心想,這記者可是高風險的職業,整天揭露別人的**,而這些**都是見不得光的,如果見光,走法律路線,就要有人吃官司。
而這官司的起因就是愛打听別人**的記者,就是他們的調查才把犯罪的**揭露出來。
張文因為總愛揭露別人的**得罪了不少人,總編現在也害怕他出事,只好讓他休息幾天,張文爭取個學習的機會,在大學里學習歷史、文學等課,給自己充電。
這天上文學課,張文听老師在台上講,他覺得沒意思,就這水平,還不如他,論寫文章他應該是老師才行,現在听他講課,不如看看歷史書,張文看著歷史書,遇到有好文章,他都愛記筆記。
他記起了筆記,可是同桌的女生吃零食,喝飲料,結果飲料瓶倒了把張文的筆記本也給弄濕了,張文急忙把筆記本舀起來生氣的說︰「課堂又不是飯店,你來了就吃起個沒完。」
這個胖女生辯解說︰「誰叫我家生活條件好了,你們生活條件不好,所以才沒得吃。」
張文知道跟這個不懂事的小女孩不好說什麼,他只得把筆記本收拾好,裝在包里,然後夾包就走了,課他也不上了,他覺得听這樣的課,對自己沒什麼幫助,不如回去自學。
他走到傳達室,傳達室里的老頭喊著說︰「這里有一封信,收信人叫張文。」張文一听是給他的信,他急忙把信舀了過來,一看上面的地址,是上海來的,是大哥張力的筆跡,他收好了信,謝過了傳達室的老頭,轉身向外走去。
回到家里張文躺在床上看大哥張力的來信,原來張力在上海組織武裝起義,結果讓官軍給鎮壓下去了,官軍在上海捉舀他,他不能在上海呆了,只得到奉天來投奔他,讓他到火車站接站去。
張文馬上看時間,知道有一列火車快到站了,于是他站起來,穿好衣服,直奔火車站。
在火車站他把大哥張力接了回來,兩人在一起非常親熱,有說不完的話,張力就在張文的家住下了。
張文每天到學校上課,張力在家里呆著休息,他這一陣子累壞了,在上海他多虧了許十美的幫助才逃跑出來,不然他早被官軍抓住了,許十美在上海灘見多識廣,一般人都認識許十美,都要給他一點面子。
張力靠著許十美的面子才逃到奉天,否則他早叫官軍抓住了,組織武裝造反罪名很大,抓住了就是死罪,現在他逃到奉天算安全了。
不過日子呆長了張力閑不住,他對張文說︰「張文,我整天在家呆著怪苦悶的,你給我找個事做吧。」
張文想了想說︰「報館正在招記者,以你的文憑沒問題,就是名字得改,你就叫張章吧,是我弟弟,這樣可以少點麻煩,不然官軍有你的通緝令,可不行。」
「張章也行,哥變成弟了,也成,少找麻煩嘛。」
就這樣張力改名張章到報館應聘,總編一看文憑東京帝國大學畢業,應聘記者,文憑夠,然後是面試,筆試全合格了,這樣張章就成了報館的見習記者,在報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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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但總編還是對這個陌生人張章不太信任,因為是初到報館工作,所以還讓張文帶著他,兩人有時一起去采訪。
這天總編有個采訪任務交給哥倆,這時張文已經學習完畢,又回到報館工作,他得帶著張章一起工作采訪。
總編的任務是讓他倆采訪一個私人老板侯冠雄,他目前被關在大牢里,他走過的道路猶如一道漂亮的拋物線,起點很低,他是低層工人出身,可事業好時他的公司創造了上千萬的產值,只因一件小事,亂了他的大謀,這真是小不忍則亂大謀的最好例子,寫出來供讀者引以為戒、
張文接到這個任務後很興奮,張章則有點擔心的說︰「到監獄采訪,我怕讓官軍認出來,我就不去了。」
「要是害怕你就別去了,我自己去采訪。」
張文自己行動習慣了,本想帶哥哥出去見識一下,可哥哥畢竟是官軍追捕的人,不敢見官軍,這樣就不讓他去了,他自己去。
在監獄里他見到了這個私人企業家,當初的百萬富翁,听他講述自己的故事,他沉痛的說︰「我叫侯冠雄,在這一片可算有名,可在我成名前,我什麼也不是,我只是個下層工人,後來變法維新提倡實業,實業救國,我也響應朝廷的號召,積極興辦實業,可是我當時是個窮工人沒有錢哪,但我有小聰明會算計,我是這麼做的生意,我買下很多煤,價錢很低,當時也沒錢,先買下靠得是嘴上的功夫,老板信任我,沒錢也算賣給我了,然後我找到買家,高價把煤賣給他,他要給我現錢,這樣我把低價煤錢給了煤老板,這才把煤賣出,我從中賺了錢,後來我總這麼做,這才發了一筆大財。」
原來這個侯冠雄是這麼發的財,真是空手套白狼,他一個子不出,連本錢也沒有,他是左右交易,掙其中的差價,他這才發了橫財。
可是正在他事業如日中天時,出了一件小不忍亂大謀的事,他和一個小妾在一起吃花酒,酒後踫到一個老頭,老頭生氣罵了幾句,本來是小事,可在他小妾的挑撥下,侯冠雄是怒火中燒,這才做下了驚天血案,犯下了殺人大罪,從此百萬金錢輸個光,差一點把命也丟掉。
這才是家沒賢妾,男人才做橫事。
欲知後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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