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一片混亂。
四下逃跑的,丟磚丟棍子的,還有人丟刀子的。
警察看管不住,追拿不了,于是,響槍鳴警。
奔跑的人,嚇得抱住了腦袋蹲下了。
警察叔叔在人群里「鶴立雞群」,地上全是凶器。
警察叔叔再抬眼看到前面
我去——!
那透明的櫥窗里面,看到小店一片狼藉。
他們第一反應就是,這群人火拼,把人家的店給砸了。
「都給我蹲在地上蹲好了!!!」警察叔叔捉模著,這麼多人,都帶回去的話,局子里也裝不下。不如就帶帶頭挑事的。
于是他就問︰「誰是你們帶頭的?」
結果誰都不肯說。
光仔在蹲著的人群里站起身來,笑容可掬的對警察叔叔說︰「張警官,是我啦,光仔啊~~」
「光仔?!」
「是啦是啦!」
他「趟」過人「河」,向警官走去。
張警官微皺了一下眉毛︰「又是你?!」
「是我是我!抽煙抽煙!」
「少來這一套,說,哪一波人是你的?哪一波人是跟你楔斗的?」
光仔樂道︰「都是我的人,我們只是出來吃宵夜的
「吃宵夜帶家伙?還把別人的店砸了?」
警官踢了一腳腳下的棍棒,指著不遠處的刀啊磚啊,還有雙截棍,喝道︰「別嬉皮笑臉,跟我走一趟
有個小弟很委屈,正準備說︰「店不是我們……」
光仔踢了他一腳。
他打小就在外面混,雖然痞氣,但也有些義氣,如果小弟說店不是他們砸的,那警官一定會追問下去,然後引出紀家少爺。
這明擺的是得罪人的事情,他光仔巴結都來不及,怎麼可能那啥?
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敵人。
光仔能混到吳爺手下當差,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群半大的小子,說男人吧,都十**歲的樣子,二十歲挨邊,根本沒真正踏入過社會,說是孩子吧,該知道的他們知道了,不該他們知道的他們也知道了。
看到這群蹲在地上的小子們,警官帶對一眾人等說︰
「都是一群毛孩子,這麼好的年紀不學好,學別人鬼混?混出什麼了?」
警官對著蹲在身邊的一個小子說︰「如果被打殘了砍傷了,誰養你?」警官指向了他身邊的人︰「他嗎?還是他?還是他他他?就算他們養你,你被砍廢了,哪個黑s會收你?那個體面正經的公司要你?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一個身有殘疾的混混?你們才十七八歲吧?你們喜歡的人,也不會超出這個年紀吧?請問,你們有什麼能耐,讓一個十**歲的的好姑娘,還沒享受到和你組健家庭的幸福,就背起養你養家養你全家的擔子?憑什麼啊?欠你們的啊?!!!當無賴賴著別人還是威脅別人啊?你們不是最講義氣嗎?強迫別人養你們的事情,你們干得出不嫌丟臉嗎?」
「光仔你別跟我笑,我說一句,你跟我說個‘是’,我說一句,你又跟我說‘是’,我頂討厭你們這些收小弟的大哥,盡教他們不學好,自以為是義氣是吧?說什麼罩著你不受欺是吧?你們那是痞氣!以為自己是古惑仔?你們有陳浩南和山雞帥嗎?」
「警官你也是伊面的粉啊?」
光仔沒有感動,只油腔滑調。
這個年紀的孩子,是听不進勸的,苦口婆心是不頂用的。很多事情,非要親身經歷過才會懂,在沒吃虧前,大家都會僥幸的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警官嘆了一口氣。教育一個人,能有那麼容易的話,就不會有「百年樹人」的典故了。
「光仔跟我走,其它的人,我就當你們跑了
他「濫用」了一次職權,因為那都是一些極稚女敕的臉,有的還穿著校服,看樣子,都是來湊熱鬧湊人數的,要是扣押了他們,鬧到學校,會不太好,畢竟他們太年輕了。
再說,抓了他們,局子里也關不下,抓到光仔就行了。
于是,其它人一听這話,都站起身來跑了。
警官押著光仔,嘆口氣道︰「這樣都跑得誰都顧不上誰,真要有砍斷手腳致殘的那麼一天,誰會顧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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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誰會顧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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