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遜沒想到小秦會一本正經地愛上他。他也愛她,喜歡看著她說話和笑的模樣。但他又覺得這樣長此下去會害了她,他曾想結束這種關系。她在西安給他家打電話,有兩次是徐紅接的,而她卻在電話那頭問他想不想她。上個月他終于去西安,向她坦白了一切。
他仍然是在那個酒店下榻。她看見他來了很高興,臉上簡直是神采飛揚。傍晚,她下班,便急急地奔入他的房間,投入他的懷抱。她就像一只小鳥,或者說更像一只綿羊,蜷縮在他懷中。讓他一時沒法開口說什麼,反而只能說愛她,想她。她很高興,在他臉上親了又親,以致他被她迅速感染了,忘記了初衷,忙著同她**。她是個熱情奔放的西安姑娘,身上充滿了少女的純樸和火的熱情。他品嘗著她的愛情,一點點地品嘗,像個美食家品嘗著一道道菜。他的熱情衰退後,她的熱情也退了,殘酷的現實將腦海里的幻影抹除了。她說︰
「你是不是在長沙還有一個女人?你說你妻子死了,你騙了我,是嗎?」
他告訴她,死的那個妻子是他的前妻,接電話的女人是他現在的妻子。
她臉都白了。
「我這次來西安,就是想向你說清楚。錯就錯在我不該認識你。我很愛你
「我不需要你愛我。你欺騙了我的感情
「我是個壞男人,我不該欺騙你
有些事情是說不清的,尤其是愛,假如什麼事情都能說清楚,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恨男怨女了。有些女人會毅然離開她愛的有婦之夫,有的女人卻不會,心里總有一線希望,于是朝著那線希望追尋下去。「我一定是前世欠了你的,」她_說,「不然我怎麼會愛上你?」
「我也是前世欠了你的,不然我怎麼會跑到西安來認識你?」
這是兩人在西安和好時說的話。
他們來北京前去了一趟廣州,他去廣州是會廣州的那個書商,為了那套明清小說。在廣州,她說她想去深圳看看,他就陪她去了深圳,後來他們還飛了一趟上海,當然還是為了即將出版的《明清風情小說選》。上海是個大市場,購買力不低于廣州。他除了在上海會二渠道的朋友,還請了上海幾家大書店的經理吃飯。他們都視她為他的太太,都露出羨慕的目光。他很高興,感覺這個女人給他爭了面子。她很會說話,還很會喝酒,替他喝了很多酒。
「親愛的,你真能喝
他們回到賓館後,她通體緋紅,從臉到腳趾,看上去很美。換了他這個時候恐怕要讓人抬著上床了。她的酒量讓他驚奇,她能喝一斤白酒。他們喝的是高度的劍南春,八個人喝了三瓶,而她一個人幾乎喝了一瓶。上海男人不相信整她不翻,輪番著贊美她且與她踫杯,她都喝了,居然沒醉。而一心要灌醉她的上海書商中,有兩個貪杯的男人終于抵擋不住酒精在體內排山倒海般的進攻,嘔得同下豬崽子似的。
在上海他還為她買了很多衣服,只要是她喜歡的或他看上的,他都買。他想他應該盡量關心和滿足她。他在她身上只看現在和此刻,不去想她和他的將來。你曉得你明天、明年或十年後是什麼樣子嗎?就是一年前,他也不知道他會認識小秦,再往前推三年,他也不知道他會成為百萬富翁。那時候他能想到今天他可以在藍天上飛來飛去,住大賓館,為一個又一個的女人買昂貴的服飾嗎?朱元璋出家當和尚的時候,做夢也沒想到他會在幾十年後當上皇帝;劉邦年輕的時候是個好吃懶做的無賴,他父親嫌棄他是個敗家子,說他不及他的兄長那麼勤勞和聚財,當時他能想到他會成為開創漢朝的皇帝?未來是未知數,是看不到的。
她對他的吸引是青春和美麗,他迷戀青春。他的青春丟失在農村里了。那時他是個年輕的莊稼漢,兩只腳整天就插在水田里,插秧、薅草、殺禾和扮禾,累得賊樣的。現在,他和她在一起,他感覺她很好玩,她作為女人好玩的那一面釋放出來後就顯得特別好玩。
兩人下樓,走進一家川菜餐館,坐下來吃飯。吃過飯,兩人走出川菜館,她把頭貼到他肩上,他覺得這很有情調,就握住了她的一只縴手。他們在路上遭遇了一些猜忌的目光,這是因為她很年輕和漂亮。他覺得這也很好玩。他們走進一處電信局,櫃台內擺著各種式樣的手機。她看中了一台愛立信藍色超薄型手機,「我喜歡這個式樣她說。
「那就買這個他笑笑說。
街上熱熱鬧鬧的,一派繁忙。他的臉上滿是快樂。他覺得他變年輕了,與年輕姑娘在一起,人就有一種青春再現的快樂。他覺得這種感覺很新鮮,很好玩。他們走進一家百貨商店,買了粉綠色的床單、棉絮和湛藍色被套,還買了暖瓶、水壺和茶杯。他笑。她也笑。他們回到租的房子里己是四點鐘了。他說︰「你不覺得累麼?」
「我不累她說。
他很累。他逛商店逛累了。他倒在床上睡了一覺。醒來時已是六點多鐘,天已黑了,房里開著燈。他驀地發現窗戶上垂掛著紫色窗簾,像幕布一樣。他爬起來,她正在客廳里安窗簾,踮著腳站在桌子上,圓圓地翹翹地突現在他眼里。「你上街買了窗簾布?」
「好看嗎?」她轉過頭對他說。
他覺得她的腿和好看。「好看,你下來,我要抱抱你
她跳下桌了,站到他面前,抬起雙手讓他抱,她的形態是那麼迷人。
他抱住了她,又親了她。她把舌頭伸出來,他餃住了她的舌頭。她的舌頭甜甜的,有哈密瓜的香味兒。他吮著,將她吮得身體軟酥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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