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傳奇 第十九章 塵埃落定

作者 ︰ 畢赫

臘月二十五,在付家暗中推動下,鐵西區法院將對李衛國致人傷殘案,進行年前最後一次開庭審判。

這讓孤兒院的眾人有些措手不及,好在秦瑞學法律地遠房親戚及時找到了省城有名的律師呂曉松。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畢業的呂曉松,是省城‘義信法律事務所’的創辦人,三十五歲的他別看年輕,卻經歷過很多大案可以說經驗豐富,而文質彬彬地外面讓人看上去有一種沉穩的感覺。

呂曉松是臘月二十三下午接到朋友的委托,當夜他就驅車趕到了西河市,也幸虧他來的及時,就在第二天早上法院就下了通知,當天開庭審理李衛國的案,法院要要求李衛國的的家人找律師,如是找不到可以申請有檢察機關指定一名辯護人。

當時,呂曉松知道公檢法要如此草草結案,氣得臉色發青,這不明白著,要褻瀆法律的尊嚴麼,他曾跑到法院去抗訴,可法院卻告知他,李衛國案子案情分明,證據確鑿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對他的抗訴不與受理,無奈下呂曉松申請見當事人李衛國,草草過問了一下案由,只好硬著頭皮對薄公堂了。

呂松很後悔接著這件案子,在只知道案件經過,卻沒有有利證據的情況下接這件案子,他完全沒有獲勝的把握,但是為了朋友相托,也為自已事務所信譽不受影響,那怕是輸他也要打完這場官私,不過,事前他把官司的難度告訴了劉媽媽等人。

開庭那天,呂曉松在李衛國親朋好友擔心地目光中走進了法庭,法院準許了當事人雙方陪听。

書記員首先宣布法庭記律︰「現在再宣布法庭紀律,請旁听人員保持肅靜。一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攝影;二除本院允許進入審判區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審判區;三不準鼓掌、喧嘩、吵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接著書記員請大家起立,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場。

當審判長就坐後,他清清了嗓子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3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在核對原告和被告。」

付三身上有傷在身他沒能出庭,坐在原告訴席的是他一臉匪氣地大哥付桂榮,听到審判長核對原告,他大大咧咧地站了起來道︰「原告來了。」

做為被告,李衛國是戴著手急銬由兩名法警押著站在了被告席上。

等原被告到齊,審判長又說話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訴

訟權利︰(一)有申請回避的權利;二)有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新的證據的權利,……」

等審判長嗦嗦說完開場白,才又宣布讓原告證人出庭做證。

付三這邊的證人是他一個小弟,留著郭富城發型的他,把早已經背好的情節陳述了一遍,無非就是他親眼看到李衛國如何出手毆打付三,如何在付三沒有還手之力下,挑斷付三手腳筋和揭去付三膝蓋骨的情形,有聲有色像是他親眼見到了一樣描述一遍。

這樣血腥地描述讓審判庭里地人听了無不動容,付桂榮听到親弟弟受到如此殘害更是怒不可謁,當場高呼︰「請審判長為我們做主啊!」

他一喊不要緊,付三這方旁听的親朋好友也跟著聒噪起來,審判長听得連連敲捶。

「肅靜,肅靜。」雖然審判長也收了付家的好處,但不表示他能容忍付家人在神聖地法庭喧嘩。

好長時間法庭才又安靜下來,審判長白了一眼付家那些不懂事的人,道︰「原告證人,你所說的可是實情?」

付三小弟,信誓旦旦地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敢發誓。」

這家伙也真是光棍,他先說的那些,除了付三沒有還手的情況下被廢,前面所說的全是假的,他也不怕誓言真的應驗了。

「嗯,原告訴證人回避,請被告證人出席。」審判長點頭,按著法庭庭審程序說道。

由于王志堅和楊賀強是當時參與其中,處于對他倆的保護,只有劉媽媽出庭了。

「他說的不是真的,是他們先綁架人,衛國去救人才弄成這樣的。」劉媽媽擔心李衛國倒也沒怯場,把付三綁架許詩然的經過陳述了出來。

劉媽媽說完,審判長回道︰「被告證人,你說的可都是真的,如果你為了偏袒被告人是要受法律責任的。」

坐在被告辯護席上的呂曉松,听出了審判長的話有些不對,他的話明顯在偏袒原告方,其中意味倒像是在嚇呯老太太,當下站起來道︰「我抗議。」

審判長根本就不理他,只是淡淡說了句,「搞議無效。」就又繼續問劉媽媽。

「被告證人,你可要想清楚了,現在講明實話還不算晚。」

老人沒經過這種場面,被審判長一句要負法律責任還真嚇住了,不過她仔細想了想當是案發的經過就是如此,膽氣又壯了起來。

「我說的都是真的,沒有一句瞎話。」

這和付桂升講的經過不一樣啊,審判長听了劉媽媽的陳述心里咯 一下,如果案情真入這老太太所說,那可就麻煩了,再偏向付家一方就不對勁了。

可是想想付桂升送的那張二十萬元銀行卡,他可真不舍得還回去,那是二十萬啊!自已一個月工資才一千多點,這二十萬都頂自已干二十年的工作了,于是又狠下了心道。

「被告證人我問你,被害人許詩然為什麼不上庭作證?」

劉媽媽一時語塞,許詩然悄然離去讓老人很痛心,她很看好許詩然這個姑娘,可沒想到許詩然會在衛國出事後離開,不過老人不知道的是就算許詩然今天在場做證,李衛國也照樣會敗訴。

「我。她,她現在不知道去那了。」劉媽媽如實回話。

「既然被害人無法出庭,那麼被告證人你的證言將不做數。」

審判長這樣審判,法庭又一片嘩然,楊賀強當場被他的話激怒了,直接站到了椅子上破口大罵︰「日你娘的,你j8算是個什麼審判長,怎麼審判的了,給我滾下去。」

一直在被席上的李衛國听了沒有反駁,他冷眼盯著那代表發律尊嚴的審判長,想看他到底要鬧什麼妖蛾子,但看到證人席劉媽媽那驚愕無助的表情時,李衛國雙拳握得 吧直響,當時他就想上去把審判長拉下來痛打一頓。

呂曉松也听到瞠目結舌,他做律師這麼久還真是第一經歷這麼荒唐的審案,忽然他明白了,李衛國這件事案子不管多少證據有利,最後一定是李衛國敗訴,因為法律的天平已經完全傾斜到了另一方,但出于律師的道德,他再一次提出了抗議。

不過,這次更悲懼,審判長直接就無視了他,反而咆哮著讓法警強行把辱罵他的楊強賀帶出了審判庭。

等審判庭再次安靜下來,審判長宣布,「休庭十分鐘合議,待合議後宣判審判結果。」

這就完了,這完全是一聲鬧劇嘛,劉媽媽在王志堅的攙扶下回到了旁听席,渾身發抖半天都沒說一句。

李衛國這邊的好友更是罵聲不斷,莊嚴的法庭頓時變成了鬧哄哄的菜市場一樣。

十分鐘後,審判長再次出現,直接宣判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李衛國犯有故意傷害,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犯致人傷殘罪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判處李衛國十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判賠償被害人經濟十萬元……」

可惡,太可惡了。劉媽媽听到判決結果,當場就癱瘓到在地。熟知法律的呂曉松更是氣得兩眼發黑,可是一旦法庭宣判結果,就不能更改,只能提出上訴,可這上訴之路卻是漫長無比。

李衛國站在被告席上血脈噴張,差點沒忍住當場跳出被告結解決了這狗審判長,他自信就這些法警根本沒有攔住他的可能,可是,為了不給影響到親友,他將怒火一壓再壓,當審判長問道︰「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李衛國氣急反笑,說道︰「人在做,天在看。」說完他冷眼如電掃了審判長和付家人一眼,保持著他怒極習慣性地淡笑被法警押離。

審判長接觸過了李衛國冰冷的眼神,心頭猛地一跳,草草說了聲退庭,就逃也似地溜了。

塵埃落定,李衛國的親友在付家得意地叫囂聲中憤怒離開,坐在角落听完全場的路長明卻笑了,他知道,他的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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