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宏偉的老婆想到了離婚。
其實離婚的話,她也不見得能討到什麼好兒。
就象現在的婚姻法。
國家最新的司法解釋,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什麼誰出錢買房子,那就算是誰的?哪怕結婚了再多年都沒有分成的份兒?
都覺得偏向了強勢的一方,在保護有錢人,助長男方外遇。
如果當時是男人出錢買的房子,是不是這輩子女人只有使用權,而無法在婚姻破碎之後,得到一點兒補償呢?
據說,重慶在新的婚姻法出條之後,登記結婚的人已經減少了三成。
不能靠愛情來維持婚姻,而要靠法律來保護,怎麼說都有些那個啥。
這也不是今年才開始的。
自從有了婚姻法之後,不管是近百年前的民國,還是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現階段的最新解釋,變來變去。到頭來仍舊是強者越強,弱者恆弱。
就那個婚姻自由,說起來多麼好听?
其實有幾個知識女性能夠享受?
不過是給了無數男人一個拋棄發妻的好機會。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因此產生?
老派的娶妾找小老婆,新派的離婚,傳統永遠是傳統,擱哪個年代,倒霉的永遠是弱者。
正如願以償趙宏偉的老婆。跟了他半輩子,如果只是簡單的提出離婚,她能得到什麼?
孩子都過了十八歲,她連爭取一點兒撫養費的權利都沒有。
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但那些她又能受益多少?
沒辦法的情況下,她找到了一個律師,一個專門為有錢女人打離婚分家產官司的律師。
收費是不低,但是業內都傳說,這位男律師卻是最能為女人爭利益的。
只要付得起價格,你得到的就會比理應得到的還要多。
趙宏偉的老婆去了律師事務所,把自己的想法和盤托出。
包括自己的男人娶了小老婆,在外面有了住處,有了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