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錢?」攤主很生氣地說,「那可是漢代的玉,是我這兒最貴的一塊。一口價,3萬元。拿3萬元你就走人。」
「3萬元?」我倒抽一口冷氣,哭著說︰「叔叔,我沒有那麼多錢。」
「叔叔?你就是喊爸爸也沒用。」攤主不耐煩地說,「賠錢就走人,不賠錢咱們就去公安局。」
「那好吧。」雖然我不想去,但沒辦法,只能這樣答應。
沒料到,攤主听我這麼說語氣軟了下來,問︰「小姑娘,你身上到底有多少錢?看你可憐,我就只收1萬元吧,夠本就行了。」
「我沒有1萬元。」我打定主意,即使去公安局,我也不會將身上的錢拿出來賠。兩千元差得太遠,反正不夠賠,不如好好求求攤主大叔。我沒錢,難道他還能把我吃了。
「你沒有,打電話讓你家人送來。」攤主說,「錢送來,我就放你走。」
「我是外地人,家里就我一個人,沒人來給我送錢。」我哭著哀求,「叔叔,我錯了,我不是故意的。我真沒錢,家里人也沒錢,你就放我走吧,我會記住你的大恩大德。」
「呵,我今兒還踫到一賴皮了。我就不信,你身上會沒有錢。我來搜,有多少算多少。」攤主上前拉住我,欲動手搜我身上的背包。
「救命呀,救命呀!」我尖叫,用手抓撓攤主。
攤主的左臉被抓了一道印痕,他罷了手,氣惱地大聲說︰「放了你,沒那麼便宜。沒錢就給我打工,什麼時候還上錢什麼時候走人。」
就這樣,我成了攤主手下的小雇員。我的身份證被他要了去,抵押在他那兒,他說還清錢後就把身份證還我。幾天後,我知道了攤主的名字——賈偉,他讓我稱他「賈老板」。生意好時,賈老板一臉笑得稀爛,對我和顏悅色。生意不好時,他的臉拉得比驢臉還長,我就成了他的出氣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