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說︰「田螺哥哥,一起吃早飯吧,女乃女乃肯定已經燒好了。」
凌志說︰「不了,我一吃,你們就不夠了。」
女乃女乃說︰「不會,我們吃粥吃肉,就夠了呀。」
大多數農家,早飯是絕對不會吃葷菜的,不過,白玫女乃女乃個性獨特,她自稱無肉不歡,每頓都要把那碗「黑燒肉」端到桌子上的,所以會說吃粥吃肉這樣的話。
三人當真吃粥吃凌志送來的肉,吃完早飯,凌志回去,白玫出工。
這一缽子狗肉,給貧困的白玫增添了急需的營養。女乃女乃見白玫愛吃,幾乎不動筷子,借口野兔子有腥味。從來沒有吃過野兔子的白玫,真的把狗肉當成了野兔肉。
當一缽子狗肉才吃完,凌志又拿來了一缽子狗肉。白玫奇怪,問︰「凌志,你什麼時候學會了打獵?野兔子很多嗎?我怎麼從來也沒有見過呢?」
凌志說︰「我是誰?我是田螺哥哥。」
原來,那半只狗的肉,凌志自己只吃了一點點,幾乎全拿過來了。幸虧是冬天,他們那間漏風的小灶間又冷得象冰窖,狗肉不會壞,否則,憑他是凌志,也只能有心無力了。
白玫現在愛死了凌志送來的肉,她說︰「女乃女乃,我現在發現,野兔肉是我從小到大吃過的最好吃的肉。」
女乃女乃說︰「野兔肉再好吃,也比不上狗肉,知道人家是怎麼說的嗎?‘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白玫說︰「狗肉再好吃,我也不會吃,我會想起阿黃。」
女乃女乃听了,再一次在心里稱贊她的干孫子。她想︰唉,這麼好的小伙子,難得呀,這麼能干,這麼善解人意,人又長得順眼,可惜了,和我們家一樣,成分不好,不然,和玫玫真是一對呢。
冬天過了一半的時候,白玫的臉上有了紅暈,她自己也覺得不象前一段時間那樣,沒到田頭就覺得疲勞,一到晚上不想吃飯就想上床睡覺。
冬天吃狗肉是最補的,不過,在凌志善意的謊言下,吃了幾乎半條狗的白玫她一點也不知道。
人就這樣,身體差的時候,對什麼事都懶得想,懶得做,身體一好,就會想著找點事干干。白玫一天忽然想到,自己的一件寶藍色的毛線外套,可以拆了給凌志打件毛衣。說干就干,白玫把毛線外套拿出來拆。女乃女乃見了,說︰「好好的外套,拆它干什麼?」
白玫說︰「我想給凌志打件毛衣。」
女乃女乃馬上說︰「好!女乃女乃贊成。凌志對你多好,應該的,你爺爺說過,受恩莫忘。還說,受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我們現在沒有多大的能力,就盡盡心吧。」
白玫把毛衣拆好,用冷水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燒了開水一燙,毛線筆直,就象新的一樣。女乃女乃說︰「這毛線多好!」
白玫笑笑說︰「當然!我媽媽說,這毛線她從年輕時起一直藏到當媽媽,然後到我長大,才打給我穿。是皇後牌的呢。」
女乃女乃說︰「老牌子就是好。」說完又加一句︰「對別人不要說什麼老牌不老牌的。」
白玫笑笑說︰「女乃女乃,你就象驚弓之鳥一樣。」
女乃女乃說︰「小心無大錯。」
得到女乃女乃的贊同,白玫打毛衣的進度就快了,因為女乃女乃幫她把燒飯、甚至洗碗的活全包了。
一連一個星期,白玫一回家就打毛衣。毛衣打好的那一晚,白玫很高興,想象著凌志穿上它的樣子,心里有一種甜蜜的感覺。她想,有句話確實有道理,就是「施比受幸福」。
為了不耽誤出工,白玫起了個大早,當她站在凌志門外敲門並喊著凌志的名字時,著實把睡夢中的凌志嚇了一大跳,出什麼事了?這是他的第一個念頭。
連披件棉衣都顧不上,凌志從被窩里爬起來就出來開門,見臉頰通紅的白玫笑嘻嘻的,凌志一顆心才恢復了正常的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