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小說十二月,政事堂初步議定,戶部成立經界局,總領經界事宜。♀
至明年正月,通過門下省審覆,皇帝詔準,正式設立「戶部措置經界局」。
正在「病中休養」的李綱又被朝廷委以職任,授保和殿大學士提舉經界局。
提舉經界局只是一個五品職官,以李綱的政績資望,朝廷不可能「下放」,所以朝廷任命高品秩官員差遣低職官時,往往授予較高的貼職,殿閣學士和大學士就是文臣的榮譽貼職——學士和大學士的品秩都是正三品,但大學士的資望當然在學士之上。
所以李綱在「病養」四個月後,再入朝堂,在資望上相當于又升了,即使以後不再晉職,但有了殿閣大學士這餃頭,至少致仕時的宰相待遇是跑不了的。這讓心里還膈應著的趙構以及被李綱得罪的大臣都有些胃疼,但經界均稅這等差事,除了李綱這個「鋼炮」,還有誰更適合呢?——至少,那些有能力又有資望的高官們,多半是不樂意接這種累死累活又得罪人的差事的。
戶部措置經界局雖然設在戶部之下,但在李綱接詔的頭一天,葉夢得就向他表態,諸事皆由經界局自主,戶部絕不干擾——擺明了他這位戶部參政不會壓在李綱之上,指手畫腳。
葉夢得這番表態,既是出于對李綱的信任——信任他的能力和魄力,戶部不必去干涉;同時,也是表態對李綱的支持。作為戶部參政,他早就有推行方田均稅的想法,即使會損害他自己的利益,但與方田均稅的政績比起來,損失一些田產收益就不算什麼了。
李綱接詔後的頭一樁事,就是申調李椿年,朝廷準奏,授李椿年從四品敷文閣待制,調任戶部經界局任局丞,即李綱副手。
李綱做的第二樁事,便是制定經界章程,首先就是經界兩府宰執名下的田產,第二步是經界三品(含)以上高官的田產。
這是政事堂早就議過的,胡安國同意經界的條件,就是先從宰執、高官經界起,得到丁起、趙鼎、葉夢得的贊同,而之前工部參政章誼反對、兵部參政朱敦儒不表態,主要就是擔憂經界法虎頭蛇尾,若從宰執高官開始,倒是可以一試——于是政事堂多數宰執通過,才了了戶部措置經界局的成立,而非同意劉一止和李椿年的奏請,在荊湖南路行經界法。
二月,朝廷下詔,經界宰執田地,重新評等定稅。
朝野喧動。
許多人恍然大悟,難怪朝廷重新起用李綱。
然而事實上,經界法推行的第一步——對宰執名下的田產經界量稅並沒有遇到太大的阻撓。
從去年十月起政事堂有這個意向,到今年二月正式施行,中間有三四個月的時差,足以讓相公們清理自家和親屬的田產,那些偷稅漏稅的,強取豪奪的,該補的補,該退的退,該報的報,若有膽子做其他手腳,就得有信心瞞過李綱的清查——至少有問題的相公沒有存這個僥幸之心,比起查出來後聲望上受到的損失,寧肯損失田產上的收益,蓋因經界已成大勢,不會因一兩位相公的阻撓而斷,若是明智的都能衡量出前途聲望與田產孰輕孰重。
戶部經界局首先清查宰相丁起名下的田產。
丁起名下田畝一千零二十頃,絕對是田產大戶,但田地來源正當,而且實際畝數與納稅地冊相符,無有隱瞞、漏稅——唯一需要重新確定的是土地的肥瘠等級。
作為百官之首,丁起豎立了一個很正的上梁。清查結果出來,宰相的美譽度又提升了。
緊接著,是戶部參政趙鼎——同樣是一根很正的上梁。
接下來,按序清查葉夢得、胡安國、朱敦儒、範宗尹、章誼、謝如意這位六位相公名下的田產,包括其直系親屬的田產。
總的來說,政事堂的相公們都算得上廉潔。除了官員自身的道德修養外,有御史台和諫議院的銳目盯著,京城的官員們都不敢太放肆——南廷御史台和諫院敢言敢諫可稱歷朝之最,即使皇帝都無法左右,若有哪個高官被御史和諫官盯上了窮追猛打,基本上沒有幸免的。
不過,官員**往往有一半是敗在親屬身上。
丁起和趙鼎能夠很正,跟他們親屬少也有很有關系。丁起的父親是奸臣丁謂,在丁誤謂丟官被流放時,丁起一家兄弟就死得差不多,如今只有六弟丁超,丁起既扶持小弟但也嚴厲約束,沒有違法亂紀事。而趙鼎早年喪父,是由寡母養大,他是家中獨子,沒有叔伯兄弟。至于兩人的族親,那就遠了,不是直系親屬,對官聲風評影響不大。
相比起來,政事堂其他相公的直系親屬都不算少數,其中可能就有幾個「爛親戚」拖後腿的,但有三四個月的緩沖,該告誡的、該清理的也都差不多了。
人皆有私心,就算再廉潔奉公的官員,心里也有個親疏遠近,要講些人情世故,區別在于私心多少和克制與否。但這個時節,即使處事最私的範宗尹,也不願才經歷停職反省後又撞到「兼並土地,隱稅漏稅」的炮口上,書信嚴厲告誡家中及親屬,有問題立即補救,否則查出己擔責,他不會出力庇護。
這些親屬的最大仗勢就是朝中有相公,為了自家相公的仕途,即使要他們放棄一些利益,也是必須的,否則相公沒了前途他們也就沒了「錢途」,有識見的都知道該怎麼做,即使沒那識見的,在自家相公的壓迫下也必須割肉舍財。
有了這些相公自己清掃「後院」,戶部經界局的行動就順暢了許多。
而且,李綱推行經界法也是有策略的——經界局下發措令,凡是自清自報的,可以不追究以前隱瞞漏交的稅收,但若由經界局查出來,則連同以前年度漏交的一並補上,並要處罰金。
在軟硬兼施的策略下,至四月底,經界局便完成政事堂所有宰執及其直系親屬名下田產的經界定稅,並建立砧基簿,取代原來的地簿和稅冊。
接著,是對樞密院執政及其直系親屬的田產進行經界量稅。
樞密院共五位執政,樞密使一人衛希顏,副樞密使兩人——種瑜、李邴,簽樞院事兩人——吳階、韓世忠。
衛希顏名下的田產約有三百頃,其中一半已轉給鳳凰院,作為書院田產。至于直系親屬,兩個叔叔都沒有田產,一個姊姊兩個妹妹,嫁出去兩個——按大宋律法嫁妝田才屬于直系親屬田產,至于夫家名下的田產,則屬姻親產業,不在此次清查範圍內;三妹希嬛名下的幾十頃田產都是經得起清查的。論起來,名可秀的田產最多,但兩人的關系並未公開,何況律法上也沒有同性婚姻之法,即使兩人關系公開,名可秀的產業依然是自己的,與衛希顏沒有相干。
樞府另外四位執政中,田產最多的是韓世忠。這個史上有名的抗金將領很喜歡當「田舍翁」,所得銀錢賞賜多半拿去置了地。而李邴、吳階和種瑜名下的田產也不少。但衛希顏對這些心月復的約束很嚴,她可不希望出現個拖後腿的,所以就算比較貪財的,也不敢做強取豪奪的事,名下田產都是正經買來的,經得起清查,有個別隱產漏稅的也都趕在清查之前申報當地官府補上了。
經界局有了前面推行的經驗,進度更快,至六月中,便建起樞府執政及其全部直系親屬的砧基簿。
七月,朝廷下詔,經界三品(及)以上官員田地,如有官員破壞、阻撓經界法,處以徒刑。
至年底十二月,經界定稅完畢。
次年正月,朝廷下詔,在荊湖南路設立經界所,歸屬戶部經界局,任命轉運使劉一止兼任提舉官,在荊湖南路推行經界法,並令從官戶清查起,若有破壞、阻撓經界法的,沒收其隱瞞田產,並處以徒刑。
四月,朝廷再次下詔,在其他諸路均設經界所,由各路轉運使兼任提舉官,在本路推行經界法,並令從官戶清查起,若有破壞、阻撓經界法的,沒收其隱瞞田產,並處以徒刑。
即使有這些嚴厲的詔令舉措,便在推行過程中,仍然遇到有不少阻力。不過,有兩府宰執和三品以上的高官經界在前,即使地方上的官戶、豪強手眼通天,也斷絕了通往最高層的路子。而一項政令能否推行到底,取決于上面決心有多大。只要皇帝和政事堂不動搖,不管地方上的阻撓多大,政令也會堅持推行下去,如果執行者不得人,那就換人換官,有了殺雞儆猴的前例,那些有心拖拉或敷衍的地方官員也就不敢不盡力了。
至建炎十年六月,荊湖南路的經界均稅完成。
至建炎十一年六月,各路經界均稅先後完成。
經統計,全國諸路州縣共清出隱田一百二十七萬七千五百余頃,每年可給國庫增加兩稅收入約四成。
當經界法正在各路推行時,戶部進行兩稅改制。
建炎十年九月,朝廷下詔各地執行新的《兩稅法》。
其中規定︰凡有田者,包括官戶、民戶,家有田產千畝以下的,維持十五稅一不變,家有千畝以上的,其超出部分按十稅三納稅。
也就是說,田產越多,納稅比例越高,多田者多稅,少田者少稅,以此遏制富室兼並土地。
又規定︰兩稅納稅者不分主、客戶,而以直接耕種者為納稅對象。
也就是說,農戶租種田地的,官府向租種者收稅,而不是向土地所有者收稅。這條法令的好處是減輕佃戶對地主的人身依附。如果佃戶是向地主交稅,而不向國家交稅,就會造成無地農戶對地主的依附加深,而失去對國家的依附。
又規定︰凡客戶租種土地,主戶向客戶收租不得超過十五稅一。
這是為了遏制富田者向佃戶收取高額地租,減輕土地豪戶對租地農戶的盤剝。
「即使推行了經界均稅,即使改革了兩稅法,也不能實現貧富公平,」名可秀對此評價道,「只能說,暫時遏制了土地兼並,暫時減輕了鄉村下戶負擔,暫時減緩了貧富拉大
她對丁起、趙鼎道︰「變革不易,維持更難。要想將經界法、兩稅法長期維系下去,要靠吏治和吏制。地方官員清明了,強取豪奪、壓榨農戶的事就少。選拔任用官員首要重德,但吏治又不能完全倚賴官員的道德,畢竟人的私心難以消除,必須有吏制作為約束。要將道德和制度並行,不可偏廢
儒家講道德治國,法家**律治國,道家講無為治國,墨家講兼愛治國——名可秀認為,「治國不應該是單腿而行,要想身子走得平衡,兩只胳膊、兩條腿,都少不了
譬如名可秀主張相權,對于皇帝,那就應該「無為,垂拱而治」。
譬如墨家的兼愛,是要求人們除了愛自己的親人外,還要愛別人,這就是善心。名可秀成立共濟會,就是推行墨家的兼愛思想。
「大道之途,非獨一家。治世之法,百家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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