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抬頭,竟是一男保鏢,瞥見他衣服上胸前的小塊圖案,我便已了然,是他。同學們都在另一邊,看不到此處發生的事,此處唯有我與詩詩了。
詩詩一臉疑惑,我笑說不用擔心,讓她先去那兒坐著,我一會兒就來,順手將自己的冰淇淋也遞給她,詩詩有點擔憂卻也無奈,轉身向同學們的方向走去。
耳邊又傳來聲音,「小姐,我家老板在等您,請跟我來」
「好」跟著這個保鏢,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便在拐角處看見了輛車子,那保鏢將車門打開,我躬身上了車,那司機與保鏢應是得到吩咐在車外站著。果然是,那圖案是赫家的標志。所謂的老板就是赫修,縱使從年齡上來說他是一個風燭殘年的老頭,可看起來仍像是一位成熟的中年美大叔,歲月並未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跡。
我坐下,開口「赫總俊朗依舊,風采不減當年呀」
他笑著搖搖頭「我老了,你也不用說這些安慰話,不重要了。不過你倒還是幾十年前的模樣,絲毫未變,看你這幅樣子是過得不錯」
「還行吧,赫總你也知道,我並非人,化為人形時是什麼模樣也就永遠是這個樣子了」,如果我不刻意變換容貌的話,「赫總怎麼在這兒?」
「這兒有處開發區是我旗下的,便來看看,卻沒想到還能再次遇上你這個熟人,」他笑了笑「當年你抱著靈月的孩子找到我,得知她不在人世的消息很是震驚,想去那所謂的禁地看看靈月可是又不知怎麼去找,也怕他們因此找到你們,之後你們離開了,一晃這麼多年,我成了一個老頭子,所剩時間也不多了,也就時常想起曾經與靈月的往事,」他說著嘆息了聲,又猶豫了下,問「那孩子如今?」
我笑說「他呀,很好,赫總應知曉如今的辰氏集團吧,他就是幕後老板」
「原來如此」赫修眼眸亮了下,贊嘆著
我輕笑了下,認真道「赫總,謝謝你,謝謝你當日收留我們」,主人魂飛湮滅後,仍有少數天界人不肯放過辰兒,只因他是人與鬼的結合,不該存于世。主人以命保護余氏家族,我也不可讓辰兒繼續呆著連累余氏家族,便帶著辰兒逃離,那是我們最狼狽的一段時期,躲躲藏藏,幸好那時追殺我們的天界之人也就兩三個,而他們也不敢鬧出太大的動靜,我一辰兒才躲過一劫,可我們的處境並不好,我幾乎耗盡法力,辰兒體質偏寒,竟又發起燒來,再那樣下去辰兒性命難保,無計可施之下,我唯有找赫修幫忙。
「不用謝我,我很開心你能來找我,要不然我這一生都無法知道靈月身上發生的事,我還要謝你,讓我能知曉她許多事」
唉,有點替主人與赫修惋惜,皆得不到所愛之人,若是當初主人愛上的是赫修,又怎會發生這許多慘事,可他們三人的愛怨糾葛又豈是我一個外人來評價,一切是造化弄人吧。
「赫夫人身體怎樣?」那時我記得赫夫人並非那種驚艷美人,卻是是看起來溫婉舒服,那時我們的突然到來,她也未曾與赫修吵鬧質問,待我們極好,是個十分溫柔嫻淑的女人。
「她呀,與我一樣」嘆了口氣「她這一生跟著我算是委屈她了,即使知道我心中有靈月,也未曾怨過,或許她也知道這是家族聯姻的無奈吧,我一直待她很好,這既是當初我對靈月的承諾,也是我的責任」
赫修真是個執著的人,赫夫人竟未將自己的心意告訴過他,是不想讓他心有負擔與愧疚嗎,哎,也是個倔強的人呀。
「赫總,那時我們住于你家中,我擔心赫夫人誤會,曾私下找她聊過。」于是我告訴了赫修那往日的一番話。
那次我向赫夫人解釋,我們只是赫修的朋友,無奈下投奔于他,赫夫人那時正在給陽台上的花澆水,午後的陽光極其燦爛,她笑笑,「我信他,他心中愛的女人只有一個,是個叫余靈月的女孩子,這是他新婚那夜喝醉酒夢中一直叫的名字,雖然我不知道你們究竟是什麼身份,但可以肯定你們是他極其重視的人,我從未見過他那樣擔心緊張驚慌失措的樣子,他這樣重視你們,我也要替他照顧好你們。你知道嗎?婚禮前我們彼此未曾見過面,雙方父母決定的很突然,家族聯姻,我們都是被迫的,很無奈,婚禮上父親牽著我的手,將我的手遞給他時,我看著面前的他,即將成為我丈夫的人,我的心跳了下,不是因他的身份,地位,容貌,而是一種直覺——眼前的男人是個極其專情的人,他值得我去愛。那一刻我竟開始慶幸這場家族聯姻。而事實證明我的直覺是對的,新婚那夜他便告訴我,他心中有愛的人,他不會愛我,但會對我很好,而這是對那個女孩子的承諾,那瞬間我是傷心的,也有點為自己感到惋惜,為什麼我遲了一步呢,不過隨之更多的卻是慶幸與幸福,因為我已陪在他身邊了。他喝醉叫著靈月時,令我心疼,那一刻我便下定決心愛這個男人一生一世,陪伴著他,不離不棄。這些活擱在我心中很久了,我從未對誰說過,可我覺得你是個可信任的人,不知不覺便說了出來,離雪,你不會覺得我很煩吧?」
回到現實中,我看著面前有點呆滯的赫修,「赫總,我明白你對主人的愛,但請不要辜負一個真正愛你的人」,也未待他答話,打開車門,下了車,他需要時間來面對。
我慢慢走著,猶記得赫夫人說這番話時臉上的笑容,那笑容的含義我怎會不知,主人與那個人相處的兩年里,我便時時見到那種笑容,帶著幸福,甜蜜與憧憬。我怎會覺得她煩,如此溫柔嫻淑的女子,也值得讓人一生去守護。赫夫人那時還以為或許因為這段家族聯姻而讓赫修與他心愛的人無法在一起,我告訴她,我們是余靈月的親人,余靈月心中有所愛之人,但不是赫修。
當時我們並未在赫家呆多久,待辰兒病好,我也已恢復,不願給他們帶來危險,我就帶著辰兒離開了。離開後,我有些迷茫,一個帶著孩子看起來只有十七八的女孩子能做什麼,況且我是妖,如何做人尚還沒有學會,何談所謂的找工作謀生路,用法力變出錢財也只是障眼法,實屬坑蒙拐騙之流,我雪狸一族血統高貴,最是不屑如此,要我這樣做,我還真做不到,盜竊搶劫更不可能,本來已被天界的人追殺,難不成在人間也被通緝,不止躲著麻煩,還會丟人,不,是丟妖。之後我慶幸自己身處現代,雖然身無分文,可這我並不擔心,最直接最快也不會惹上麻煩的賺錢方式就是中彩票,運用法力及推算之法,我可知曉彩票中獎的號碼,不過彩票中的錢數不是很多,其實我也可知曉中巨獎的號碼,但那樣恐會引起天界之人的注意,錢雖不多可足夠我與辰兒生活了。我可以幾十年不吃飯,即使餓了,吃些花草,水果,吸收些自然的靈氣便可以了,辰兒那時還小,卻延繼了一身靈力,不過還不能運用,仍要像常人般吃飯,所以錢只需養活辰兒就行了,那時我們居無定所,唯恐在一個地方呆太久被找到,幾年過去,可卻不再發現他們的蹤跡,那時辰兒已八歲,卻懂了許多,儼然一個小大人,他不再讓我買彩票,只因那樣擅自窺探天機,奪了他人氣運,是要受到懲罰的,將來受劫時必會加重,我也就作罷。用積攢下的一點錢開了個小商店,與辰兒算是定居下來,規規矩矩,生意也不錯,漸漸有了一定的資本,辰兒自小聰穎,許多東西無師自通,對于那些書本皆是自學,偶有疑惑,我也可解釋一二,再不懂,不還有電腦嗎。
不過他那時顯是對商很有興趣,我估模著,是那小子覺得商場上的爾虞我詐,他比較喜歡。辰兒二十歲時從外面帶回一個名叫徐意的看起來亦是二十出頭的模樣,之後我才知道辰兒那幾年間會從家里拿一點錢在賭場用于賭博,自然即使他不贏,也不會將本輸掉。他是醉翁之意不在賭,而在于結識賭場中一些不一般的人,結果真讓他擁有了一些人脈。這徐意其實並非人,是剛剛修成人形的樹妖,實屬不易,算是被辰兒收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