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的甜美,夏笙歌在紙上寫下。心里空空的,無意識的將這五個字寫了好多遍。
周圍的座位,瞬間都空掉了。林雨蝶也轉醒了過來。
「咦,都走了?我們也走吧。」她姿勢優雅的伸了個懶腰,從小家教很嚴的她,即使連打噴嚏,都能做到優美兩個字。
夏笙歌將背包背著,「你先回宿舍吧,我今天有事,明天回去。」
「要去會哪個野男人?」林雨蝶不滿的嘟著嘴,作為笙歌的貼身小婢女,她怎麼能讓她做出對不起霍凱風的事情來。
「怎麼可能?我最愛的人就是你啊,小蝶。」笙歌回眸一笑,帶著屬于少女也屬于少年的迷人。
小蝶,是上一個給林雨蝶寫情書的男生對林雨蝶的稱呼。林雨蝶看起來清純,那個男生在寫情書的時候,用了無數的疊詞,來表明自己的風雅。諸如,今天有沒有吃飽飽?晚上要蓋被被哦。
在宿舍,笙歌每次無聊,都會拆一些陌生人寫的情書來看。
听得林雨蝶一陣惡寒,連連松開夏笙歌的手。仿佛她就是那個男生,隨時能來一段虐身虐心的愛的告白。
「走吧,走吧,明天早上必須回來。」
「好。」夏笙歌輕笑起來,唇紅齒白,仿佛沒有憂愁的狐仙。白女敕的皮膚,微卷的長發都散發出迷人的因子。
林雨蝶也微微怔愣了一下,如果,笙歌不是總忙著打工,早就被發現時校花了吧。
慌神之間,笙歌已經離開了。林雨蝶這才回過神,想起自己先前要說的話,無奈笙歌已經離開了,她只能收拾著東西,一邊嘟嚷著。「背著空包包,要到哪去?會不會是忘了把東西放到包包里了?」
走在路上,拿出手機給夏笙歌打電話,才發現,她的手機關機了。
這個笙歌,關鍵時刻,總是聯系不到人。這種情況很常見,每次她打工的時候,為了不被打擾,總是關機。沒有多想,林雨蝶回到宿舍。學習很重要,家人也很重要。爹地媽咪今天回國,說要一起度假。她得先回家把地點確定一下。
夏日的天氣,悶熱又多變。
笙歌將校服短裙換下,穿著便利的卡其休閑褲跟粉色緊身工裝背心,頭發也綁起來。在學校外邊,她還是習慣穿著褲子。
太陽的溫度,在她身邊,似乎隔絕了。即使人人都熱得不停在扇風。行人打著遮陽傘,水果攤老板也吹著電風扇,穿著大拖鞋,手上的扇子不停的搖動著,蛋糕店的收銀員,坐在空調間里喝著冰水。
夏笙歌也熱,她白希的皮膚是天生的,上邊細密的汗珠。她卻一點沒熱該有的反應。用手腕將臉上的汗擦掉,將錢遞給水果店老板,拿著買來的新鮮奇異果跟西瓜。
再跑到蛋糕店,挑挑選選,買了一個最好,卻也是最小的蛋糕。
背心全部濕透了,她將東西全部都裝好,表情卻還是沒有放松,相反,眉頭皺的更緊了。
拿出硬幣,在路牌旁等著公交車。這里,已經是城市的邊緣,處于遠離人們居住的地方。鮮少有人經過,她要去的,是一個很遠的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