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院出來過後,我跟付清遠道別,打車回家,不對,是打車到沈亦家取我的東西,半路上我給莫林打了電話,讓她過來幫我搬東西,她說林恆正好沒事兒,一起過來。我心想多個人多點力量,也好。陸芸在上班,我只給她發了短信說我和沈亦談好了,已經簽了離婚協議。
到的時候,公婆都在家,見我開門,婆婆欣喜地看著我,她以為我和沈亦和解了,回家來住。
我握住婆婆的手,心里酸酸的,「阿姨,我是來拿東西的,我和沈亦已經已經離婚了。」
「啊?什麼時候的事兒?孩子,你們真的離了?」婆婆明顯不知道沈亦突然的決定,呵,我想藍沁也還不知道吧。
公公听聞後也站過來,一臉凝重地看著我,「這就離了?」
我點點頭,說,「剛剛在醫院簽了字,等沈亦身體好了,我們就去民政局辦離婚證。」
公公冷哼了一聲,然後生氣地轉過背去,又到陽台上抽煙去。
「你們這」婆婆還想說什麼,卻也不知道怎麼說。
「阿姨,我是在搬東西的,除了我的衣服一些我自己用的東西,家里其他的一切,我一樣不帶走。這個沈亦是知道的。」
婆婆不好意思地看著我,臉上滿是著急的表情,她說,「孩子啊,你還是叫我媽吧,再怎麼說你也做了我七年的兒媳婦,我早就把你當做自己女兒了,就算你和那臭小子離婚了,你還是我媳婦兒,我這輩子就認你!」
這樣好的家人,怎麼就生了沈亦那樣的人渣?我想不明白。
「好,媽。」我吸了吸鼻子,還是繼續叫婆婆媽。說實話,婆婆比我媽,對我好太多。
婆婆淚眼朦朧,抹了眼淚回到餐桌上,卻再也吃不下東西。
我上樓收拾東西。我的東西不多,兩只箱子基本上就能裝完,只是書房的書有點麻煩,我四處找了紙箱子來裝,還是有許多沒裝完。搞得滿頭大汗的時候,樓下忽然傳來陸芸的聲音,還有莫林的,這陸芸不是在上班麼?
我在樓道上看見他們,招呼他們上樓來幫忙,陸芸特意換了跑鞋,裝備都換了,真是周到。
「你不是在上班嗎?」我一邊裝書到箱子里,一邊問,「怎麼來幫我?莫林和林恆就夠了。」
「閉嘴啊,姑女乃女乃放下工作來幫你,你要高興,要感動。」她一面幫我弄,一面自言自語,「孟孟,這麼歷史性的一刻,怎麼能少了我?我要帶你離開這鬼地方,咱們開始新生活。」
「好。」我認真地說。
人多,動作快,三兩下就弄得差不多,最後還有書裝不下,陸芸說別要了,一堆破爛,留著干嘛?倒不如丟了,以後再買就是了。我死活不肯,但是又找不到裝的。陸芸看著角落里我放的箱子,指著問我,「那里面你裝的什麼東西?」
「衣服啊。」
陸芸看了我一眼,二話不說走過去打開箱子,把里面的衣服都倒到沙發上,一件一件地挑揀著,最後分開一堆,留下幾件,塞到另外一個箱子里,說,「這些事剛買不久的吧?」我點點頭,她又說,「那留著這些就好了,以前的衣服那麼舊了,還留著做什麼?孟孟啊,要知道舍棄。」
我心想陸芸說的也是,留著那些衣服用處也不大,就別帶走了。索性把剩下的書放進箱子里,書是精神食糧,不可拋棄。
林恆幫忙把箱子全都搬下去,我們女的再搬到車上去,公婆一直站子啊一邊看我們弄,也沒說什麼。
搬完最後一箱子書的時候,我和公婆道別,然後沒多看這個我住了兩年多的家一眼。
這兒以後再不是我家。
臨走的時候婆婆問我,沈亦給了我多少錢,要是有困難,記得回來找她,我永遠是她兒媳婦。婆婆的話讓我感動不已,我如實相告,然後感傷地和婆婆抱了一下,轉身離開。
莫林和陸芸都開了車過來,因為放了東西,我只好做陸芸的車,路上我跟她說了,沈亦最後還是給了我五十萬,然後撤銷對我的起訴。我倆從此算是路人了,井水不犯河水。
「孟孟啊,你說那人渣怎麼就想通了,給你錢呢?你上次不是說你弟弟借了他十萬嗎?這個事兒怎麼說?」陸芸一邊開著車一邊問。
「我也不知道他怎麼就改變想法了,前天還義正言辭的,我都做好了準備長期作戰,他呢,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那十萬塊錢他說如果我追的回來,就是我的,孟志偉不用還給他,要是追不回來,就算了唄。」我冷笑,看著陸芸說,「你想,孟志偉知道我和沈亦離了婚,還會還錢嗎?就算他肯還,我媽能讓他還嗎?我媽巴不得再從我這兒拿點去。」
陸芸明了地點點頭,諷刺地說,「也是,你媽那樣的人,哎,算了,咱們不說這些破事兒了,走,今晚上姐妹兒帶你去瀟灑一次,算是慶祝你離婚!從今以後,咱們的新生活就要開始了,是不?」
「瀟灑?怎麼瀟灑?」我問。以前我的生活循規蹈矩,每天在家做好家務,為沈亦洗衣煮飯,空余的時間學點插畫,廚藝,茶道,然後就是看看小說,每天都是這麼度過的。現在離婚了,有了自己的生活,新生活,怎麼開始呢?我很期待。
「晚上你就知道了。」陸芸神秘兮兮地看了我一眼說,「帶你感受一下北城的夜生活。」
好吧,當我被陸芸拐著到酒吧,面對面前兩打啤酒的時候,我完全傻了。要知道,我是一點酒也不會喝的,看著陸芸意味深長的眼神,我忽然覺得,這女人真可怕。
陸芸打開一瓶酒,我悻悻地遞上杯子,被她一眼瞪回來,「誰給你倒杯子啊,來,拿著。」我的媽呀,她的意思是要我一瓶一起嗎?這也太恐怖了吧。不過,在陸芸犀利的小眼神兒下,我還是顫抖著接過來,然後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這天晚上,我如願體驗了陸芸口中的北城的夜生活,兩個單身女人在酒吧喝得爛醉,最後酒保無奈,拿了手機,撥了我手機里的最近聯系人,是莫林。可憐的莫林半夜錄完節目還來收拾我們兩個瘋婆子。
第二天一早,我頭疼的醒過來,陸芸呢,爛醉,根本起不來,我打電話去她公司給她請假,從房間出來發現莫林一驚煮好早餐,沖了兩倍蜂蜜水放在一邊晾著,等我們起床喝了解酒。
「你們倆昨晚上瘋夠了吧?之柔啊,這是第一次這麼瘋吧?」
我點點頭,偷笑說,「以前哪里這樣子過?酒吧壓根兒不敢進去的。不過我看陸芸那女人倒是經常去的樣子。」
「她經常應酬的人,肯定會去的,酒量也是練出來的,你忘記啦?」莫林笑著說,「她當年可是出了名的三杯倒?你呢,被沈亦護著,一杯都不喝。額對不起,不小心提到那渣男的名字了。」
「沒事兒,都離婚了,不計較了。我過我的日子。」我一口喝掉蜂蜜水,然後正兒八經地問莫林,「你幫我看看你們小區那邊有沒有合適的房子,幫我留意下,我要租套房子。跟你家差不多大就行了,價格呢」
「好好的不住在我這兒,你要干嘛?」陸芸從房間出來,听到我們的談話,打斷說,「你錢多啊?干嘛浪費房租?」陸芸端起桌上的蜂蜜水,對莫林笑笑,「謝謝啊親愛的。」
「不是,我老是住你這兒也不是辦法啊?你以後也是要談戀愛的,加上房間就一個,不太方便嘛。」我說。
我給莫林使眼色,要她幫我說話。
「的確也是這樣子。租個房子也好,本來她就要面對新生活的。這樣子,我先幫你看看,有的話再找你去看房子,你看行吧?」
我點點頭。
陸芸開玩笑說,「算了,我是注定留不住你這不要錢的保姆咯。」
「你瞧,她算盤打得多精!」莫林說。
陸芸不理我和莫林,拿了桌上的面包啃了兩口便進屋子里繼續睡覺,我和莫林一邊吃早餐,一邊談心。
和沈亦離婚,明明是昨天的事情,怎麼我覺得好像過了很久一般?每天早上醒來,我再看不見那張看了好多年的年,也不必為了他洗手作羹湯,不用等他下班,不用為他熨燙衣服。
我往後的生活里,再沒有這個人。
「習慣嗎?」莫林忽然問我。我抬頭看著她精致小巧的臉,忽然十分感謝上帝送我這樣一個貼心的閨蜜,我心里想什麼,她都知道。
「以後會慢慢習慣的,畢竟和他在一起那麼多年,忽然間抽離了我的生活,難免不習慣。」我低頭喝粥。我沒喜歡過其他人,初戀和婚姻都給了沈亦,十年,可能情分已經沒了,但有些東西不是說沒了就沒的,比如記憶。
「嗯,慢慢就好了。對了,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莫林遞給我一顆剝好的雞蛋。
「不知道呢,先找房子,然後等沈亦出院我們就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然後最重要的是找工作。雖然沈亦給了我五十萬,但五十萬能干嘛?其實,我想先租著房子,然後再買一套小的,」我看著莫林,有些悵然地說,「其實,經過這麼多事情,我最想要一個安穩的家。你看,我媽那樣子的人我離婚了能回娘家媽?既然靠不住別人,不如我自己滿足我自己罷。」
經過離婚這件事,我對愛情和婚姻都已死心,但,我內心深處仍然想要一個家。即使只有我一個人,但只要在這個城市,有一個地方是屬于我自己的,不管我過得多苦,我都會覺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