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娛樂帝國的誕生 第三十三章 表演

作者 ︰ 愚樂

「我們知道,莎莎姐不是普通的酒吧駐唱歌手,她是發過唱片的知名歌手。」上次來這里,喬雅丹驚訝他居然不認識莎莎,回去之後,方曉就在網上查了查,對她的履歷有所了解,他舉了舉右手,說道︰「一共發過五張唱片,其中有四張是翻唱,翻唱就不提了,沒什麼技術含量,我來說說她的第一張唱片,也就是唯一的那張原創唱片,發行于十年前的《晚風》。」

莎莎顯然被他的諷刺氣得不輕,抬腿就要對舞台走,卻被身邊那個中年男子拉住了,示意她不要輕舉妄動,方曉看到昆哥也過去那邊了。

「這張專輯以同名主打歌為名字,但是很可惜,主打歌《晚風》表現的很糟糕,不管是詞曲還是演唱,都乏善可陳,沒有產生任何影響,就像被晚風吹走的塑料袋,消失的無影無蹤,整張專輯,只是歪打正著的紅了一首《回不去的愛人》,然後莎莎姐靠它吃了十年飯。」方曉講完莎莎的資料之後,環視了一圈酒吧,說道︰「我現在就用《晚風》做題目,寫一首歌,讓莎莎姐知道,這世界上,會寫歌的人很多,會寫好歌的人也很多,只是人家都不喜歡你而已。」

然後他開始點名︰「許可,藍小溪,喬雅丹,你們上來一下。」

這種大庭廣眾之下公開當面打臉的情況,即使是激情四射的搖滾酒吧也很少見,何況暮色這種沉穩低調的酒吧,沒有人不喜歡看熱鬧,客人們都興奮了起來,發出比剛才更大的響動,好像沙灘上拍著翅膀,正要起飛的鳥群。

「我是南師大的學生,大四,快畢業了,這三位都是和我一個學校的同學。」方曉指著拿著沙錘,依次上台的三個女生,介紹道︰「這位是許可,這位是藍小溪,這位大家都認識,喬雅丹,她在這里打工,是酒吧的侍應生。」

喬雅丹站在他右邊,許可和藍小溪站在左邊。

方曉先問喬雅丹︰「你的記憶力怎麼樣?」

喬雅丹已經見識過他現場寫歌的能力,笑著配合,說道︰「還行。」

方曉又轉頭問許可和藍小溪,兩女也都點頭,說還不錯。

「很好,三位同學都說她們記憶力不錯。」方曉端起吉他,橫在胸前,說道︰「天氣預報說台風‘姍姍’已經走了,但我覺得姍姍就像個婀娜多姿的美人,走是走了,卻留下了風情萬種的余韻,今晚各位來酒吧的路上,應該能感覺到,晚風習習,撲面而來,很舒服,很溫柔。」

「我就以今夜的晚風,寫一首歌。」他隨手掃了一個和弦,然後說道︰「我先唱一遍,讓三位同學記一下歌詞,然後大家再依次再唱一遍。喬雅丹,你最先,然後藍小溪,最後是許可。沒問題吧?」

听一遍就要記住歌詞並且演唱,可不是容易的事,但三個女孩子都沒有提出疑問,只是點頭。

整個酒吧鴉雀無聲,齊刷刷的看著舞台,連一直在和昆哥唧唧歪歪的莎莎也停止了呱噪。

方曉開始彈吉他,彈好前奏之後,就開始唱,歌詞很短,就五個句子。

「……

溫柔的晚風

輕輕吹過愛人的夢中

溫柔的晚風

輕輕吹過故鄉的天空

溫柔的晚風

輕輕吹過城市的燈火

今夜的晚風

你去哪里請告訴我

……」

女人如水,她們的嗓音可以用酒水飲料來類比,男人如山,很難用液體描述,方曉的聲音渾厚有磁性,像灰色的花崗岩,質地細密,入手微沉,帶有細細的顆粒感,但模起來又很順滑,貌似平凡,卻久看不膩。

他剛一開腔,所有人都感覺心神為之一震,隨著歌聲的展開,听眾仿佛置身和煦的春日晚風里,不由自主的露出舒服和滿足的表情。

阿達听了兩句之後,把調制好的酒推給寶叔,輕聲問道︰「寶叔……」

寶叔擺手,示意他別說話。

本來背對著舞台的昆哥側身轉頭,和莎莎坐在一起的中年男子也坐直了身體。

方曉唱完了之後,一邊彈間奏過渡,一邊目視喬雅丹,用身體語言和她互動,喬雅丹雖然到處打工,但專業從沒丟過,她跟著方曉的節奏,搖動著沙錘打拍子,等旋律一到,立刻毫厘不差的接上了。

她的聲音和方曉的完全不同,給听眾的感覺也完全不同,方曉的歌聲仿佛站在大廈天台上看城市燈火的男人,有淡淡的惆悵,她的歌聲仿佛在山頂小屋等情郎的女孩,有熱情的憧憬。

輪到藍小溪的時候,她的歌聲又不一樣了,仿佛海邊獨坐想家的小姑娘,有如水的思憶,最後是許可,她的聲音仿佛騎著自行車到處旅行的游客,有飄忽不定的未來。

等許可唱完之後,方曉繼續彈吉他,用一段和弦收尾,當最後一個音符消失之後,滿場響起了掌聲,比喬雅丹剛才的那個要熱鬧——可能這種直接打臉的行為,刺激了這些中產階級的腎上腺,又或者是因為新歌總是容易讓人驚艷的緣故。

等掌聲結束後,方曉扶了扶麥克風,說道︰「大家覺得如何,是不是比莎莎姐的《晚風》要好听?」

台下有十來個人回應叫好,但大多數人只是微笑,並不起哄。

沉默的大多數啊……

這群人不動起來,打臉如何能打的爽……

他正在考慮怎麼挑動這些溫和圍觀黨的情緒,莎莎好死不死的又冒了出來,大聲的鄙視道︰「這麼簡單的歌也好意思叫囂?拿一首不知道什麼時候寫的,也不知道是誰寫的歌出來,就說會寫歌,方曉,你的臉皮真是厚的沒邊了!」

方曉打了個響指,伸出右手,很有範的指著她,說道︰「莎莎姐說的太好了,我也覺得這首歌太簡單了點,沒什麼難度,玩的不過癮,你的臉還不夠紅潤。這樣好了,我根據我們四個人的嗓音特點,再寫四首歌,還是用晚風做題目,現場就寫。」

他語氣平淡,連一點重音都沒有,但這個海口夸的就太大了,全場為之嘩然,響動比剛才更大了一點,剛才像群鳥展翅欲飛,現在像熙熙攘攘的菜市場。

終于有了點人味……

「寶叔。」阿達有點擔心,說道︰「要不你去打個圓場吧,見好就收,沒必要搞的太大。」

「我看用不著,丹丹說他只用幾分鐘就能寫一首歌,看樣子是真的。」寶叔坐著沒動,嘖嘖贊嘆,說道︰「英雄出少年啊,這個小方,不簡單!老沈這是要給我們幾個老家伙臉上涂滿顏色啊。」

李伯是這些老頭里年紀最大的一個,他也贊同,說道︰「確實不簡單。阿寶,你發現了沒有,剛才唱歌的時候,雖然每個人的歌詞都一樣,但方曉根據每個人的嗓音特點,把旋律做了微調,再加上肢體動作,引導她們唱出了不同的味道,很難得,很不簡單!這幾個女孩子明顯都是第一次唱這首歌,能唱的這麼好,他功不可沒。」

寶叔輕輕點頭。

三個女孩子也非常驚訝,臨場寫一首歌還行,一下寫四首,而且根據每個人的嗓音特點寫,就太逆天了,于是不約而同的彎腰低頭,湊近方曉。

「方曉,你行不行?」這是許可。

「唱什麼?」這是藍小溪。

「方曉,你太厲害了!」這是喬雅丹。

「放心好了,風、花、雪、月是最容易寫的題材,風排名第一,寫和它有關的歌,再簡單不過了。」方曉看喧鬧聲漸漸平息了,連連擺手,說道︰「都站好,都站好。」

許可不忿被他呼來喝去,撇嘴哼了一聲,然後站直了身體,藍小溪很興奮,一個跨步就回到了剛才的位置,喬雅丹站好之後,側著頭,用比夏日驕陽還要炙熱的目光看他。

「各位,為了防止有人胡攪蠻纏,在寫之前,我要先說清楚兩件事。」

「第一件事,我總結一下我這三位同學的嗓音特點。」方曉挨個指了指三個女孩子,說道︰「喬雅丹,自然純粹,藍小溪,醇厚圓潤,許可,飄忽迷離,大家有沒有異議?」

客人們發出贊同聲,表示沒有問題。

方曉再指了指自己,說道︰「至于我自己,我覺得我是鐵漢柔情類型的,但是我這個紙片一樣的身板,似乎算不上鐵漢……」

自嘲的言辭惹來滿場笑聲,很熱烈,氣氛從三四十度的溫吞水升級到五六十度的洗澡水。

「好吧,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我就不總結自己的特點了,下面我再說第二件事,就是寫歌的時間。」方曉把目光轉向吧台,問道︰「阿達哥,我听說雞尾酒千變萬化,風味繁多,請問有和我們這四種嗓音風格類似的酒麼?」

阿達呆了呆,然後回答道︰「有的。」

方曉用手指從左到右,粗略的慶典了一下,然後說道︰「現在酒吧大概有100名客人,阿達哥,調制100杯雞尾酒,最快需要多少時間?」

「最快的話,30分鐘吧。」阿達說完之後,又加了一句︰「不過100杯數量有點多,或許要40分鐘。」

「k,我知道了。」方曉又轉頭面對場地中的客人,說道︰「我需要時間寫歌,她們需要時間熟悉歌詞。」

「這里是酒吧,美酒為先,其次才是音樂。不如這樣,我們四個人的聲音,大家剛才都听過了,喜歡誰的聲音,就去買一杯和誰氣質類似的雞尾酒。以100杯為限,只要阿達哥調制好了100杯酒,我們不管是準備好了,還是沒有準備好,都要上台來唱給大家听,各位覺得如何?」

來酒吧本來就是喝酒的,多買一杯雞尾酒,算不上什麼,但30分鐘內寫4首歌,而且有苛刻的限制條件,這種類似奇跡的事情,錯過了就很難再遇到了。

客人們紛紛贊同,無人反對方曉的提議。

莎莎姐又冒出來作死,冷言冷語的說道︰「方曉,別當我們是傻瓜,等會你胡亂編點東西,也說是歌,那能是歌麼?」

「既然莎莎姐這麼說,那等會搞個投票好了,各位要是覺得我寫的歌不好听,是胡編亂造出來湊數的,這酒錢,統統算我的。」方曉站起來,帶著笑容說道︰「要是都覺得好听,那這酒錢,莎莎姐你出,如何?」

ps1︰書中的歌是好妹妹樂隊與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合作的《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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