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歌——」戒指從浩淇的手邊滑落,落進雪地里。舒愨鵡
櫻歌轉過身,擦拭了臉上的淚,「浩淇,不要再叫我了。」她怕他再叫她一聲,她會什麼都不管不顧撲進他的懷里,她怕她會控制不住自己。
今天,真不是個好天氣。雪花夾雜著雨水,還有小冰粒飄下來,街道兩旁本來就負重的櫻花骨朵被包的嚴嚴實實。
雨夾雪越下越大,地上的雪都被雨水打濕了,那種感覺讓人心情很不好。
站在櫻花樹下的兩個人,誰都沒有說什麼,再這樣下去,也待不了多長時間了。
「以後,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關系。」櫻歌的話,比空中的小冰粒更加尖銳。
「……」浩淇沉默著,什麼都沒有說。
櫻歌大步走著,盡快離開這里,越快越好。
遠處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朝這邊跑過來,已經不再那麼潔白了,被泥水濺的毛又髒又濕,就如第一次見到它那樣。
櫻歌一眼就認出了悠悠,「悠悠,你怎麼來了?」
它越過櫻歌,向浩淇那邊跑去。牙齒死死的咬住浩淇的褲腿,往前面拉。
爹地,你勸勸媽咪,不要讓她傷心了。爹地,你怎麼不動?
大概是今早又忘記關門,悠悠自己跑出來了。可是,門衛怎麼會讓狗隨隨便便進來呢?
「悠悠,我們回家。」櫻歌轉過身,視線避開浩淇,向悠悠喊道。
可是它還在咬著浩淇的褲腿不肯走,緊緊地咬著。
「悠悠,回家!」櫻歌又叫了一聲。
雨夾雪越來越嚴重,漸漸演變成雨水,淋濕了櫻歌的衣服,頭發也緊緊貼在身上。
「悠悠!」
「跟我回家!」
「好啊,你這只死狗,你跟著他,我不要你了。」櫻歌終于抑制不住感情,像洪水決堤了一樣爆發出來。事先想好的淡定、微笑什麼都不存在了,她大哭著、大喊著。
櫻花樹下的浩淇一動也不動,雨太大,霧太濃,她什麼都看不清,他想什麼她一點都不懂。
「別跟我回家了,別跟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
櫻歌大步向前走著,不再回頭。好啊,丟了好啊,一人一狗,她都不要了。她什麼都不在乎了行不行,她都不要了行不行?
大雨迷離了視線,灰色朦朧的天空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本可以瞬間轉移,可她太亂了,她忘記了自己的超能力,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只是一直在雨中跑著,一直往前跑著,似乎這條路永遠沒有終結。
回到家櫻歌鞋子、濕衣服都沒換,裹著一套毯子,坐在沙發上,縮成一團。
習慣性的想模模身邊的悠悠,可是悠悠已經不在身邊了。
櫻歌的頭枕在自己膝蓋上,眼淚止不住的留下來。不是說好和平的分手,微笑的祝福他們嗎?不是說好已經堅強了、會照顧好自己的嗎?一切都已經做到最好了,掩飾到最完美了,可是悠悠一出現,悠悠不跟她回家,她就崩潰了。
什麼你是爹地,我是媽咪都是假的。
listening之後,不是總會有carefully的。
桌子上擺著的相框里,她和浩淇靠在一起笑得那麼開心,那是去年在錫林格勒草原上拍的,他們倆還答應娜娜高考結束後一起去參加她的婚禮。可是才過了半年,事情就變成這樣了。
愛情,太近了不自由;太遠了會忘記,要保持適當的距離才好,可是什麼距離才是適當的?
櫻歌把相框摔到地上,拿起那張相片撕碎了。
他們的愛,就如同這張照片,殘缺不全。
可愛情不是面包,沒了愛情還得繼續過下去不是?凌櫻歌,拿出你的堅強來,這個時候,絕對不能輸。
櫻歌拿出紙巾,吹了吹鼻涕,深呼吸了好久,才撥打電話。一陣‘嘟嘟嘟’響聲之後,「老師,我決定去國外留學,現在準備還來得及嗎?」
「櫻歌,現在才開始準備嗎?」
「嗯。資料我會盡快弄好的,可以嗎?」
「可以。不過,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
「因為,我不想在國內待下去了,我想出去走走。」
「好。我把所需要的資料給你發過去,近幾日你得抓緊,把資料和簡歷整理好,給國外的老師發郵件,還有,把資料寄到大學。」
「謝謝你,老師。」
「不用謝。對了,最近拿證書、蓋章、簽字之類的事情會很多,你在安一往這邊跑也不方便,要不然回來吧。」
如果回萃英的話,再過兩三個月,之後就出國,也許今後就再也見不到浩淇了;如果繼續在安一待下去,雖然可以再和他多相處兩個月,不過會天天看到他和別人在一起,時時刻刻被提醒他身邊的那個人不是她。
還要不要留下?
他們本來就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也許這次不留下,此生此世都沒有機會再見面了。
「老師,我還是留在安一吧。」
「那好吧。」
「謝謝老師。」
夏威夷大學,雖然是什麼排名靠前的大學,以她的榮譽和成績,完全可以申請加州大學。不過櫻歌現在所想的,只是在未來的日子里,回到自己所屬的世界,大學好不好沒關系,什麼都沒關系。
既然媽媽把住址選在夏威夷,她相信,那就是她該在的地方了。
心里像是有根繩子在擰,好糾結。想離開這兒,逃得遠遠的;可是卻想在這兒多待一段時間,這是在中國、在安泉的最後時光了。
明知留下會受傷,卻還是不舍得走。
沒關系,一切順其自然吧。等時間到了,該來的總會來。
……
櫻歌課桌上的書摞得更高了,把整個上半身全部擋住。這些天,她一直忙著寫簡歷,準備高中時候所獲的獎項,聯系老師以及學校蓋公章之類的事情,一刻都沒有閑過。幸虧有了這些事,把她的心填的滿滿的、忙忙的,讓她沒有時間去想失戀的傷痛。
「好的老師,體育課後我就過去蓋章。」櫻歌掛掉電話,手里拿著一份材料向辦公樓走著。
柳樹下,圍欄外,又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他的背擋住了櫻歌的視線,看不到後面的女生。他一只手撐在圍欄上,一只手摟著她的腰,脖子被她的雙手環著。
櫻歌傻傻的站在那兒,竟忘記了自己要做的事。心狠狠地刺痛著,指甲剜進肉里,傷痕又很快的愈合。留下的鮮血,讓地上的野草開了花,顏色殷紅,透著致命的魅惑。
你們接吻,好啊,沒問題,為什麼要在她看到的地方呢?她退出,已經下了很大決心了,不要再一次次的傷害她了行嗎?這種感覺,就像是把你的心撕開,再縫上;等愈合後,再撕開,再次縫上。重重復復,來來回回,無窮無盡的傷痛。
面前的人,像是有所察覺,慢慢轉過身。
櫻歌在他轉身之前,瞬間轉移了,瘦弱的身影,在條條垂柳叢中,煙消雲散。
忘記了剛剛要干的事,看到手里被血染紅的白紙,櫻歌才記起來,她是要去蓋公章的。
這份已經用不了了,只好另打印了一份,蓋上公章。
事情都辦好了,櫻歌把資料和簡歷裝在檔案袋里,發了份ems。
現在,沒有事情可做,又閑起來了。
不讓自己忙著,就會想到他抱她上車的場景、他們接吻的場景以及那份醫院的報告單。每當想起這些,就特別難受。
櫻歌撥打電話,「臨淵,和我出來喝酒吧。」
「凌大小姐,你現在在哪兒呢?我們下午還有課啊。」
「那好吧,我等你晚上再喝。」櫻歌的話說的直白平常,沒有一點感情,更沒了平日里的玩笑。
「別啊。是不是又傷心了?好兄弟是做什麼用的,我就算翹課,也要舍命陪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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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好。我在籃球場外等你。」
「嗯。」
櫻歌掛掉電話,瞬間轉移買了兩箱啤酒,在籃球場外等著。
她發現最近自己越來越懶了,連走路都懶得走。其實不是她懶了,只是連走路都沒心情了。
「嘿!櫻歌,我來了。」臨淵一**蹲在台階上,靠著欄桿,「這次買的啤酒啊?」
「上次喝酒鬧事了,這次不再胡鬧了。」櫻歌拿起一瓶扔給他。
「嗯,啤酒也好。兩箱,我奉陪到底。」
櫻歌拉開易拉罐,「干杯!」啤酒又咕咚咕咚往嘴里灌著。
「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能喝了?」
「一直都很能喝啊。」櫻歌向臨淵笑了笑,笑得很苦澀。
「那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喝酒的?」
「就是在酒吧那天晚上啊。」
「厲害,剛開始學喝酒,就喝得這麼猛。」臨淵拉開易拉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櫻歌停下喝酒的動作,像想到什麼似的說道,「呵,要是讓浩淇知道了,又該說我學壞了。」
臨淵的動作也停了下來,他看著櫻歌,沒有說話。
「呸呸呸,說他干嘛。」櫻歌搖了搖頭,一提起浩淇,表情就很不自然、很不輕松。
「他看到了,還會說我是被你帶壞的,他不讓我跟你混在一起;他看到我暴飲暴食,會攔住我,說這樣對身體健康不好;他看到我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打鬧,會生氣會吃醋,他就是那樣一個別扭又霸道的人,他這麼多毛病,這麼討人厭,說他溫文爾雅,其實都不是,不是!」櫻歌手里拿著易拉罐,眼楮放空的自言自語。
愛上一個人,為什麼想到他的時候總會心痛呢?
明明是好的回憶,為什麼會心痛?
臨淵長嘆了一聲,「唉……你還是放不下他。」
「放不下又怎樣?他的女朋友是顏夕,他們會結婚的,她有孩子了,他不喜歡我了,不要我了……」也許,在其他人面前,她都是那麼無所謂、不在乎,只有在臨淵面前,她才能真正的哭一場,把自己想說的都想說出來。
「臨淵,我要走了……我要去美國了,可能以後再也見不到他了……」櫻歌的聲音因為哭泣變得抽抽噎噎、斷斷續續,好不容易才把一句話說完。
「你要去美國?」臨淵瞪大了眼楮看著她,怎麼這麼突然,都沒和他商量一下?
「嗯。」
櫻歌吸了吸鼻涕,我不會忘記你的,我以後會去找你的。可是,當我再想見他的時候,沒有機會了。我有上百種想見他的理由,只是缺少了一種能見他的身份。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臨淵拍拍櫻歌的背,安慰著她。
櫻歌,你三句話離不了浩淇。我一直都在你身邊,可你卻怎麼都無法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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