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荼蘼 第四十八章 成人禮,未成年的心願

作者 ︰ 狸追

那一年,我18歲,我信誓旦旦地跟浩和起義說,我生日那天,要逃一天的課。規規矩矩做了那麼多年的乖乖女,該做一回壞孩子了……

我一直在想,像櫻桃那樣經常性逃課的學生究竟在想些什麼,為什麼非要逃課。讀書上課是我們學生的天職,為什麼要做壞孩子呢?為什麼要成為大人討厭的小孩。

後來我明白了。我是晚熟了些而已。青春期來得太遲了。我覺得一定是被希特勒老媽的法西斯高壓政策給壓迫習慣了,從而忘記了反抗。之前還不明白,為什麼檸檬要在幫老媽疊衣服這類事情上不滿,還口口聲聲說我和她心里想的一樣。事實上,我那時確實覺得,我們幫大人做什麼都是應該的,除了被老媽用難听的髒話罵讓我很不舒服,但只要想著所有家長都這樣就好受些了,雖然心里其實知道,很少有家長像我們老媽一樣,罵敵人小三一樣罵自己女兒。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變了。我原本最向往的陶淵明式的平凡生活,在不知不覺中,漸漸淡化。我開始羨慕那些原本平凡,卻突然被告知要完成某種宏偉艱巨的使命的人。看著他們抱怨自己原本平靜的生活被破壞了,心里忍不住地鄙視他們,你不要給我吧,我還想要那種生活呢……

高中之後,我開始羨慕男生,可以在各種場合做各種女生不能做的事情。比如︰爬樹、翻牆,隨性二流地走路。再比如︰吃飯的時候,腳踩在食堂桌椅的支架上;看到關系好的哥們,竄到對方背上瘋鬧;說話不對盤,叫道校外的校場壩打一架……

而女生不能,即使再外向開放,也不會那樣。她們會在周圍沒有多少人的時候,尤其是男生,才能真正放開。我曾試過,學對面吃飯的男生把腳踩在桌椅的支架上,被葡萄把腿給我掰了下來,數落我會被人家笑話。

那時的我,只是偶爾想想自己像男生一樣隨性,還沒想過要當壞孩子。我有一次看到一個同學在看《左耳听見》,好奇地湊過去看了幾眼,看完就納悶,當壞學生有什麼好的,主人公到底在想什麼。

直到後來,有事沒事就被老爸老媽質疑這質疑那,我又亂花錢了,又沒認真讀書啦之類之類。我開始煩了。乖乖女有什麼用,再拼命節約,再拼命學習,還是收獲不到最起碼的信任。還不如徹底成為一個壞學生,徹底去放縱。

當然,這些只是想想,我也只能想想。做壞學生,當壞孩子,始終不能一下子就壓倒我當了這麼多年好學生的習慣。因為我知道,我不是櫻桃,人聰明,家境又好,不用擔心逃課上網造成的學習落後。她即使一學期不听課,期末考試前隨便翻翻書抱抱佛腳,依舊能夠及格。

于是,逃課成了我最大的心願。

我其實不會記生日,我對數字極其不感冒,我只記得老弟和浩的生日,老弟,是七夕那天,浩是六一兒童節那天。我自己的生日也不記得了。記憶中只有小學以前過過生日,煮一個雞蛋就算過生日了,後來爸爸出去打工去了,家里只有媽媽一個,媽忙著挑生活的擔子,完全不記得誰誰誰生日。所以我們家,已經很久沒有人過過生日了。

打電話去檸檬現在學校的宿舍(她們每間宿舍都有一個公用電話),聊了幾句,說起生日,才打听到了具體日子。

悄悄地告訴浩,我生日那天,要逃一天的課,作為成年紀念。

到我生日那天,我卻退卻了。我依舊沒膽子逃課,終是厚著臉皮又去了學校。被浩狠狠地鄙視了一番。

經過一天的糾結商議,在浩和起義的「慫恿」下,我決定了,在下午最後一節的體育課,逃課!浩和起義舍命陪我這君子。

點完名自由活動,我依然打起了退堂鼓,浩又送了我一記深深的,鄙視的白眼。最終,我在浩和起義的陪同下,悄悄離開了校場壩。由于太過緊張,我低垂著腦袋猛往前走,結果差點撞到了路燈,幸虧浩和起義叫住了我。

我們一路來到了落水湖(因為我們找不到別的地方可以去。)。我把事先疊好的五只代表葡萄、櫻桃、檸檬、草莓,還有布丁的紙船,放到了水里。還準備了五顆相對應口味的阿爾卑斯,準備放進船里載到湖中心去(沒有櫻桃和布丁口味的,就用了香蕉和香草可可代替。)。

這是小學時候,我、櫻桃,還有葡萄小學時候曾經一起做過的事情。當時還有兩個玩得比較好的男生,和我們一起。我們五個人用廢紙折了好多好多的小船,一起去了小湖邊上。雖然小船沒漂多遠,就被水浸透了,沉沒了,而且我也因為害怕回家晚了挨罵,沒呆一會兒就先離開了。那段記憶卻一直留在了心里最深處的角落,沉澱下來,不願抹去。

所以我矯情地選擇了這種浪漫的方式,與我的少年時代告別。

而結果卻是——

那天我們選錯了方向,我們去的那個湖岸邊,逆風,船未出航便已夭折。而那幾顆棒棒糖,也被我們三個分了。浪漫的成人禮,得到了一個喜劇的過程。

那天,我們一起聊了很多很多,全是心里話。還聊到了喜歡誰的話題。

之前一直躲躲閃閃不肯承認的浩,終于承認了,他喜歡「二班的」(我和起義不知道他叫什麼,只知道是二班的,于是只要一提起那個男生,直接用「二班的」代替。)。

起義也提到了她高一同桌,對她莫名其妙的表白,也承認,對那男生有好感。

談到我時,起義直接曝出我喜歡胡雪飛。汗,我只當他是朋友的說。因為他是我第一個男生朋友,算起來,我不再懼怕和男生交流,也是被他的開朗和陽光感染的。所以,其實他也算是對我來說比較特別的存在。至于她們追問我喜歡誰,呵呵,二次元不解釋。

那天,我也收到了兩份生日禮物。

浩送了我一雙白色的帆布鞋,起義送了我一件粉色的卡通t恤。也是後來很久很久之後,我才突然明白,為什麼生日前幾天,浩突然問我穿多大的鞋,當時還沒明白過來,生日那天也沒想起那事,直到畢業後才突然想起。而她們送我的禮物,我也一直沒舍得穿,放了好久才拿出來穿。直到前幾個月,一個朋友告訴了我,我才知道,原來送禮物的,最喜歡看收禮物的馬上就把東西穿出來。

晚自習時候,勞動(因做了一學期勞動委員而得此外號的同學)送了我一顆阿爾卑斯(不管誰生日,送阿爾卑斯準沒錯!)。胡雪飛才知道原來我生日,于是趁下課去買了顆阿爾卑斯送我。

那時候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有朋友,確實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沒有華麗的禮服,沒有盛大的宴會,簡單的祝福,簡單的慶祝,一顆小小的阿爾卑斯,就可以滿足我們最龐大的心願。年少的我們總是這樣,心再大,也敵不過棒棒糖的甜蜜,世界再大,也敵不過那一方小小的課桌。成年再久,也敵不過,最真實最溫馨的回憶,最真實,最天真的幼稚。

而當我們成年,生日的禮物,卻成了攀比的資本。名貴的衣服,名貴的手機,名貴的首飾……再多,再名貴的禮物,卻再也滿足不了我們小小的空洞的心靈。虛榮心上去了,真心卻不見了蹤影。

很多時候看著商店里的阿爾卑斯,買下一顆放進嘴里,卻不見了當年的甜蜜味道。原來成年之後,最多的味道是苦澀。

開始埋怨自己,當初為什麼要那麼急著長大,長大其實並不那麼幸福。而幸運的是,時過境遷之後,我們還記得最初的自己長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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