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的第二項控罪是我的當事人犯有故意殺人罪。我們知道,故意殺人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它的構成要件之一就是行為人主觀上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縱觀本案,雖然我的當事人因為過激i的行為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但他從來就沒有過要置被害人于死地的意念。本案中,事情的起因也是因為被害人因看到我當事人手機中儲存有一個女人的照片,心生妒忌產生歇斯底里的行為而引起的——警察調查後證實,我當事人與這個女人沒有任何不正當的關系。無中生有的指責,讓我的當事人非常惱怒。因此,兩人發生了爭執,繼而發展成為激烈的肢體沖突。為了阻止被害人的辱罵和喊叫,我當事人在激動中采取了一種極不恰當的方式至被害人死亡。我覺得這應該是一種過失行為。從警察事後的現場勘察報告中我們也了解到,現場完全是原始的,沒有任何收拾的痕跡,可見這種意料之外的結果讓我的當事人多麼慌亂。而且在離現場最近的茶幾上有一個水晶煙灰缸和水果刀,如果我當事人真的想置被害人于死地,借助這些工具將更有效。事情發生後,我的當事人因為自己犯下了如此重罪陷入到了無盡的悔恨和痛苦中。他母親也因為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而自殺。雖然最初的時候,我的當事人因為慌亂和恐懼選擇了亡命天涯,但他很快就意識到了自己這種做法的錯誤和荒誕。他對自己說,大錯已經鑄成,他不能再這麼逃避下去,無論法律怎麼制裁,他都應該給死者一個交代。于是,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他拋起所有雜念走進了公安局,並毫無保留地坦白了一切。不僅如此,他的這種行為也得到了死者家屬的認同,他們決定原諒他。我這兒有一封被害者母親寫給我當事人父親的信,信中明確表示她已經原諒了我的當事人。另外,被害者的父親也已經來到了法庭,他也將明確地把這種心情表述給法官。」
在進行完了一系列的審訊程序後,法庭對林一飛做出了無期徒刑的判決。
幾天後,林明章在監獄里見到了林一飛。林一飛穿著囚服,精神頭比以前好了許多。父子兩隔著玻璃坐下,拿起了對話的電話听筒。
「爸,你還好吧?」
「好。你呢?」
「我現在輕松多了。放心吧,爸,我一定會好好表現,爭取早點出來的。」
「爸相信你,希望你一直都堅強。小飛,經過了這件事,你真的長大了。」
「只是醒悟得太遲了。」林一飛的聲音里不無憂郁和惋惜。
「都怪爸,一直忙于工作,從不好好的和你溝通。」兒子的話,讓林明章的內心也變得沉甸甸的。
「這不能怪你,以前我也很任性,很不懂事。」林一飛對父親笑笑,表現出了從未有過的寬容。
見林一飛完全度過了艱難期,林明章覺得該把那件事對他說了。于是,他轉換了話題對林一飛說道︰「小飛,有一件事我一直沒對你說。現在我看見你的心情也差不多調整過來了,我想把它告訴你。」
「什麼事,您盡管說。」林一飛道。
「你還記得我曾經對你說起過,你有過一個丟失的姐姐麼?」
「記得。您不是一直在找她嗎?怎麼,有消息了?」
「我找到了。只是之前一直在忙著你的事,也沒機會見你,所以沒對你說。」
「這是好事啊,爸。她是誰?在哪兒?」
林明章停頓了一下,隨後看著林一飛道︰「你們應該認識。她就是潘曉陽的妹妹潘歡。」
「啊?」林一飛張大了嘴巴︰「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
「我知道你和潘曉陽的事弄得很尷尬,這對你接受潘歡這個姐姐多少有些影響。不過,他們倆都是好孩子,特別是曉陽,他一點也沒記恨你。法庭上的事你應該很清楚。」
林一飛搖了搖頭道︰「爸,我沒事。我高興,你在外面現在有人照顧了,這是多好的事啊。」林一飛笑道,兩滴眼淚從眼里流了出來,他趕忙用手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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