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終人未散盡 第二章 林銘之女友

作者 ︰ 靜子_

晚飯過後,林銘之居然紳士的送我回家,忐忑之間我還是接受了他的請求,一來別墅區不好打車,二來林銘之的便宜不佔白不佔。我屁顛屁顛的拉開車門,瀟灑地甩給林銘之一句,「你來當司機。」林銘之居然含笑應好。

高峰車流,車子如同蝸牛一樣行駛,慢得我的**一顛一顛的,換了個姿勢繼續看《曲終人未散》,**還是一顛一顛的,用手一模,林銘之的手機在震動,咬牙切齒的說,「喂,有人打電話給你。」

「掛斷。」林銘之一臉緊繃,專注地開車。

我從善如流的掛斷之後,手機繼續震動,如此重復n次之後,我終于忍無可忍的朝林銘之吼,「你他媽不會關機啊?」吼完之後,我發現我丹田分裂粉碎,筋脈斷盡,穴位被封,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太……作死了。

林銘之一反往常,沒有繼續毒舌月復黑的跟我杠起來。林銘之的毒舌月復黑可是深得溫梅琴的遺傳。反常必妖,我如此警告自己,一臉警惕的看著林銘之,不得不說林銘之長得真的好看,可惜的是下吧過于尖細,讓我不得不以為林銘之是整過容。

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林銘之生生的截斷了。

「下車。」東望西望,確定是是對我說之後,優雅地打開車門,伸出十二厘米的高跟鞋。林銘之開車呼嘯而去。我傻眼了,離公寓還有一段路。靠,好心送我純粹是為了整蠱我,那麼多年了,我還是沒有學乖,紳士無非就是有耐心的**,這麼形容好像不對,披著羊皮的狼。

遠遠地,我就看見林銘之和一個女的在拉拉扯扯,我一步一步的挪過去,打算偷听他們的對話,不湊巧的是,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居然斷根了, 的一聲斷了,兩人同時轉頭看我,干笑兩聲,把鞋子就這樣月兌了,赤腳上陣,反正到了公寓的門口了。

「明天我去找你。」林銘之轉回頭對那女的說。

那女的一臉高興,像個白痴咬著棒棒糖的樣子——傳說中戀愛的狀態。

目送她離開後,我像是想起什麼,驚恐地說道,「她是程盼?」剛剛無數了震得我**疼的電話一定是她打的,鍥而不舍鍥而不舍,只是程盼怎麼找到這里的,跟蹤!好驚悚,要是要是……我轉頭看林銘之。

「是程盼,該讓你認識認識的。」林銘之一臉幸福,泛著柔和的光。

「女朋友?」我緊緊追問。

林銘之沒有回答,而是提腳往公寓走去。這種情況下,一是林銘之不屑回答,二是默認。顯然是第二者。我沒有權利阻止林銘之去追求幸福的腳步,但絕對有義務去提醒他,畢竟他才23歲,年輕的像是長在樹上蒼翠欲滴的葉子,沒有見過風吹雨打,沐浴著陽光和著雨露,而我在沉沉浮浮那麼多年,像一帆千瘡百孔的巨船依舊不知疲倦的在海上顛簸著。

可後來的事證明我的錯誤,這些與閱歷無關。

于是我跟林銘之約法三章。

一,不準帶女性回家。

二,不準讓別人誤解我們的關系。

三,特殊情況下,帶異性回家過夜必須征得對方的權利。

林銘之跟我約法三章。

一,一日三餐由穆小小掌勺。

二,家務—洗衣拖地洗廁所,衣服除了貼身衣服。

三,不得違反以上的章法。

我覺得我太善良了,在這種情況下居然不提房租水電交通伙食保姆的費用,我看自己的錢包越來越扁,我只想說一句,錢包,這一刻,我多麼希望你能胖起來!

于是你可以看到以下的情況︰

林銘之和程盼你儂我儂,纏纏綿綿的在公寓門花前月下,最後依依不舍的道別,目送對方彼此遠去。我對林銘之怎樣說服程盼走人很好奇,幾番死纏爛打的拷問下,林銘之依舊歸然不動,問的多了,我也懶得好奇。在這種模糊,朦朧,神秘的情況下,林銘之和程盼的感情也越來越好,我也越來越擔心,像一個黑洞把我吞噬。除此之外,程盼雷打不動的接送林銘之上下班,當然是林銘之開自己的車送程盼,所以林銘之理所當然的把我拋棄,幾千瓦的電燈泡可以照亮整個地球,更何況是林銘之和程盼之間狹小的空隙。也是在此之間,我漸漸的從林銘之的口中了解到程盼這個人,比林銘之小一屆,攝影社社長,活潑好動,敢愛敢恨,愛似火恨似火,可以把一個人溫暖如天堂也可以把一個人給燒毀成灰燼。

而我,一早早的就起來弄早餐,林銘之的胃從小被養刁了,我不得不開車去餐廳里買回來,下班之後,馬不停蹄的到超市買各樣的食材,養腎的,養生的,養顏的,做奴做婢的付出,只換來林銘之一句不咸不淡,還不錯。直到後來,林銘之和程盼達到了如膠似漆的地步,我弄的早餐和晚餐成了博物館里的擺設,一點點風化成雕像。

就這樣,日子在林銘之和程盼的風花雪月,穆小小的買菜洗衣做飯中平靜地流逝。而林銘之和程盼的爭吵冷戰就如同一枚炸彈投入平靜的湖水,掀起狂瀾大波。

背後的作俑者,正是我穆小小。

起因很簡單,在林銘之第n次拋棄我做好的飯菜,選擇和程盼出去吃的時候,我終于爆發了。我滿身怒氣的坐在沙發上,等著林銘之一臉春風的打開門,我平靜地看他月兌鞋穿鞋,他看見我,準備打太極混過去。

「喂,桌子上的菜既然不吃,倒了吧。」我翹著二郎腿,一顛一顛的。

林銘之松了一口氣,乖巧的把菜倒了,收拾好飯桌。

這時,我才慢悠悠的開口,「我希望你幸福,沒人比我更希望你幸福。我不想看著你空虛的自我放逐,去追趕觸模不到的水中月。你年輕得看不懂愛與不愛,那種自以為是的愛情只不過是寂寞做的怪。」我不想你受一絲的傷害,哪怕你會怨我——這句話我沒有說出口,畢竟……太矯情了!

我準備跨進房門的那一刻,似乎听見林銘之在喃喃自語,「誰知道我愛不愛呢,我自己都不知道。小小,你不年輕了,所以你也不懂得年輕時候的愛情是需要一個缺口來宣泄寂寞。」後面那句,聲音高了幾分,明顯是說給我听的。

我一個踉蹌,扶住了門框,道,「我年輕過。」但確實,我不年輕了,沒有愛人,沒有結婚,沒有孩子,沒有家庭,多不完整的人生,我依然在模索著,探索者,尋找著,堅持著。我回頭看了一眼在鏡子中的我,一頭很久都沒有修理的黑發,皺紋,雀斑,黑眼圈,再厚再重的粉底都蓋不住瑕疵,究竟是沒有愛情的滋潤而變得暗淡無光還是因為等一份愛情等到頻臨死亡滅絕?

我突然悲傷起來,好像十七八歲那般的多愁善感。年輕的時候總是在想以後的生活,年輕過後總是在懷念年輕的事,大概是因為對于現在生活的迷茫和以後的躊躇。

放在梳妝台上的手機一響再響,程盼在給林銘之打電話的時候也在響。屏幕上閃爍著的號碼舍不得刪,舍不得拉黑,更舍不得關機,卻不能接听。我拒听之後,走到衛生間里洗了把臉,出來的時候,看到林銘之坐在我的床上,對此,我早就習以為常,我可以經常看見林銘之**出精瘦的上身和長滿腿毛的腿。

他在沉思,露出智者般思考時的面容,準確的來說是,發呆。

我用手在林銘之的眼前晃了晃,用長輩般的語氣跟他說道,「喂,別傻了,很多女的看中的是你的錢。」

林銘之不語,半響才回過神,說,「為什麼這樣說。」

「女人的直覺。」我按了按煩人的手機。

「小小,我跟程盼在一起三年了,大二,大三,大四,如你所說,程盼很愛我的錢,因為愛我才愛我的錢。」林銘之完完全全的情感專家。

我頓時呆住,我只是想找個借口把他們的關系弄得僵一點,電視里不是都是這樣演的嗎,完全不安劇本出演。我定了定神,說道,那我們打個賭。

巧的是,手機又響了起來,而且被我接通了。

一秒兩秒還是更久的時間,我凝住了呼吸,林銘之不知道什麼時候出了去,還貼心的幫我帶上了門。林銘之是知道宋讓的,我敢和宋讓明目張膽的談戀愛就是因為林銘之的掩護,我和宋讓許多的第一次都是林銘之見證,第一次擁抱,第一次逛街,第一次看電影,即使林銘之是個光明正大的電燈泡,我和宋讓還是情意綿綿,當時林銘之一口一個表姐夫叫得我心花怒放的,也許那個時候的林銘之是認同宋讓的,以至于到後來宋讓出國了,他還一邊罵宋讓一邊又替宋讓找理由,還時不時的安慰我,真的是難為林銘之了。

我害怕,更多的是欣喜,完全壓抑不住的高興,多害怕宋讓一開口就是我結婚了我有孩子了之類的,算起來我和宋讓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見面了,大四那年,宋讓選擇了出國留學,考研考博,而我,在人才招聘市場里擠來擠去,最後在一家小公司里渾水模魚的過日子,後來被林銘之的老爸拉回自家公司,美名曰,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和宋讓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卻有了十年在一起的時間,初中,高中,大學。後來從別人的口中听說宋讓當上了服裝設計師,並非考研考博,那時我就悵然的意識到,我和宋讓之間的關系已經隔了很多個別人。

「小小,你還會回頭嗎?」宋讓的聲音有點沙啞。

我握著手機,不知該作何回答。宋讓繼續自顧自的說道,「還記得分別時說的話嗎。」

我是記得的,卻不願提起。

那天,宋讓說,小小,你願意等那就等,不願意等那就往前走,因為後面已經沒有什麼值得你留戀的了,只是你要記得,你一回頭就是全世界的我。

要我等多久呢。當時我一直沒問宋讓,所以沒有答案供我選擇,看來如今有了唯一的解。我眨了眨眼,發現滿臉的淚水,哽咽道,「我一直沒有回頭,卻一直在等,只是宋讓你可知道,我不年輕了。」我怕宋讓愛的只是那個大學畢業青女敕的我,記憶一直停留在那年的夏天。

手機那頭的宋讓痴痴的笑出聲,「小小,我也不年輕了。」

我和宋讓叨叨絮絮的說了很多,以前的,現在的,未來的。最後才戀戀不舍的掛了電話。

這時,林銘之悄悄地潛入我的臥室,像一只披著狼皮的羊。

看官看到這,應該明白,林銘之和程盼的吵架冷戰就是來源于這個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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