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電腦面前,雲初望著電腦顯示屏,雙手放在鍵盤上,卻敲不出一個字來。最近她總是沒有靈感,寫不出一部她認為好看的小說來。
有半年時間了,她足足有半年時間沒有交過稿了,剛剛她的責編才打電話催稿,她答應責編,一個月後就交稿,可是現在她真的寫不出一個字來。
腦里都是漿糊,空白一片,平時的流暢早已離她遠去。
她不知道為什麼,最近總是想起媽媽。
她媽媽佩玉是個可憐的女人,自小便是孤兒,在孤兒院院長的支持下,半工半讀完大學,然後找了一份好工作,沒想到出眾的外貌帶給她媽媽的不是幸福而是傷害。
她的爸爸,台灣傾雲集團的總裁,一眼看中她媽媽的外貌,那時候媽媽是爸爸的秘書。爸爸花言巧語欺騙了媽媽,在媽媽懷孕後,媽媽就不上班了,專心在家養胎。生下她的時候,她的爸爸才告訴媽媽,他在台灣有老婆了,還有三個女兒。原本是想她媽媽幫他生個兒子的,沒想到媽媽又是生了一個女兒。失望之下,她的爸爸拋下她們母女回台灣去了。
她的媽媽傷心得差點就要瘋了,雖然勉強熬過了情傷,自此卻有點精神失常,在她十六歲的時候,出車禍死了。
雲家明知道她的存在,但是從來沒有想到過讓她認祖歸宗,因為她是見不得光的私生女。其實她知道她的爸爸還有不少女人的,那些女人大都生了孩子,爸爸也一樣疼愛那些孩子,唯獨對她是例外的。
媽媽出車禍死了,肇事司機賠了一點錢給她,那點用媽媽生命換來的錢供她走過了讀書生涯,畢業之後,她走上了寫作之路,靠寫文為生。
她不知道爸爸為什麼不喜歡她,她也不想知道。在她的記憶中,爸爸只是一個代名詞,對她沒有什麼意義。
媽媽死後的這九年來,她都是一個人熬過來的。她跟別人說,她是孤兒,她拒絕與那個爸爸有任何的關聯。
如果真要她感激爸爸的話,那就是她現在居住的這套一百坪大的三室一廳的公寓,是爸爸當年買給媽媽的。過了二十多年了,都已經成為了老房子。最近政府找上門來,說這里要拆遷了。
「鈴鈴鈴……」放在電腦桌上的那台諾基亞7020翻蓋手機,在她最沒有靈感的時候還要來湊熱鬧。
雙手自鍵盤上移開,從電腦桌上拿起那台在市場上只需七百元就能買到的手機,打開了手機蓋,按下接听鍵,淡淡地問著︰「天雪,什麼事?」
電話是雲初的好朋友刑天雪打來的。刑天雪是個優越的女孩子,家里雖不敢說很有錢,卻衣食無憂,有疼愛她的父母,有深愛她的未婚夫。
相對來說,雲初則是個獨立性強,非常自主的女性。
「雲初,你窩在家里做什麼?快點來‘錦豪酒店’這里湊熱鬧。」刑天雪甜美的聲音自手機里面傳過來。
「那里發生什麼事了?」雲初涼涼地問著,似乎對熱鬧並不感興趣。
「段氏集團的總裁,段家大少爺,在商場上被稱為‘太子爺’的段子龍今天結婚呀,新娘听說是個離婚女人,叫做什麼凌玲的,哇 ,這場婚禮呀,真是空前絕後呀,婚車一共有九十九輛,都是世界名車呀,就像名車展覽一樣,壯觀到極點。」刑天雪把她看到的滔滔不絕地說了出來,語氣里滿滿是羨慕。
「人家結婚,我湊什麼熱鬧,我又不認識他。」雲初對那種豪門婚姻不感興趣,也不看好。在她的意識里,豪門男人都是花心無情的,就像她那個爸爸一樣。
「哎呀,你就來看看吧,真的很熱鬧的,還有記者拍攝呢。」刑天雪在電話那端撒起了嬌來。她有她的目的,因為她知道唐家六位少爺也參加了婚宴,如果有人讓唐家大少一見鐘情的,那真是比飛上枝頭的鳳凰還要像鳳凰。
反正唐家放了話的,誰能讓唐大少爺對她一見鐘情的,不管她是什麼出身,就算是街頭乞討的,他們唐家一樣會風光娶進門。
這種誘惑真的太大了。
再說了,那唐家大少爺長得也不賴,雖然冷了點,總比那唐二少爺好一點,那唐二少爺呀就像個「啞巴」一樣,只會指手劃腳。除了唐家大少爺長得真的不賴之外,還有最讓女人動心的便是,一旦醫好他的寡情病,他一生一世的愛全都給了你,那是多麼唯美幸福的愛呀。
刑天雪有了未婚夫,很幸福,她不想讓好友二十五歲了還是孤單一人,她希望雲初也幸福。雖然說讓唐大少爺看上,這種幾率是幾萬分之一,不過總是有一丁點希望的。如果好友是那個幸運兒,那麼她也放心一點。
「天雪,我要寫稿呀,我的責編又催稿了,如果我再不交稿,只怕她會親自上門了。你也知道的,我那個責編嘴巴厲害得很,我呀,真的怕她的口水轟炸了。」她是個三流的言情小說家,靠寫文為生,對她來說寫稿才是最重要的。
「又不會佔用你很多時間。雲初,我不管了,如果你在半個小時內沒有出現在我面前的話,那麼我們就一刀兩斷!」她是雲初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她就不信她的威脅沒有效果。一說完,她也不給雲初反駁的機會,直接掛了機。
把手機重新放回了電腦桌上,雲初苦笑著搖搖頭,刑大小姐都下了命令了,她哪敢不從呀。
一只手握著鼠標,點了一下「開始」菜單,她把電腦關了。
起身離開電腦桌前,雲初隨意地換了一套衣服。
她一百六十公分的苗條身材,穿什麼衣服都能把她的身材發揮到恰到好處,後腦隨便披著及腰的長發,或許是寫文的緣故吧,她喜歡寫女主長發飄飄,然後她自己也長發飄飄。
她有著清秀的五官,明亮的大眼,不過戴著一副近八百度的眼鏡,鏡框是金色邊的。她隨意的打扮把她的美掩蓋了稍許,不過依然能引起不少男人的注意,因為她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書香味。
雲初穿著一雙拖鞋,隨手拿來一個發夾,把滿頭青絲夾了起來,那發夾像是很快就要斷了似的,不過她懶得再去找新的發夾,而且有沒有新的發夾,她都不記得了。夾好頭發之後,再隨手拿起擺放在桌上的公寓的鎖匙,就出了門,認命地趕往「錦豪酒店」看熱鬧。
雲初的公寓在S市東街的新景舊花園,這里面的公寓都是二十多年前建的。在二十多年前,住在這里的人就是有錢人。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如果當年的那些人還住在這里的話,說明那些人從有錢人變成了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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