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景初二年(戊午,公元238年)九月,吳改年號為赤烏。吳步夫人去世。起初,吳王任討虜將軍,駐守吳郡,娶吳郡人徐氏。太子孫登生母出身卑賤,吳王命徐氏撫養。徐氏十分嫉妒,所以失寵。等到吳王向西遷移,徐氏仍留住在吳郡。這時,臨淮人步夫人在後宮最受寵愛,吳王打算立為皇後,可是群臣議論應立徐氏,吳王猶豫不決,拖延了十幾年。恰好步氏去世,群臣奏請追贈步夫人皇後印信、綬帶。徐氏竟被廢,在吳郡去世。
吳王讓中書郎呂壹主管各官府及州郡公文,呂壹因此漸漸作威作福起來,援引法律條文進行狡詐的詆毀,排斥陷害無辜,誹謗朝廷大臣,連細微小事也稟聞吳王。太子孫登屢次規勸,吳王都不接受,群臣不敢再表示意見,對呂壹都深懷恐懼,側目而視。
呂壹誣告前江夏太守刁嘉誹謗譏諷朝政,吳王大怒,逮捕了刁嘉,下獄審問。當時被牽連的人都畏懼呂壹,都說听到過刁嘉誹謗之詞,只有侍中北海人是儀一人說沒有听到過,于是被連日窮追詰問,詔書也越發嚴厲,群臣都為他捏著一把汗,是儀說︰「如今刀鋸已經架在脖頸上,我怎敢為刁嘉隱瞞,自取殺身滅門之禍,成為不忠的鬼魂?只是要說听到、了解此事,必須有頭有尾。」是儀據實回答審問,供辭不改,吳王于是放了他,刁嘉也被免罪。
上大將軍陸遜、太常潘浚憂慮呂壹禍亂國政,一談到這件事,就止不住流淚。呂壹指控丞相顧雍有過失,吳王大怒,責問顧雍。黃門侍郎謝在閑談時問呂壹︰「顧公之事如何?」呂壹答︰「不能樂觀。」謝又問︰「如果此公被免,應當是誰代替他?」呂壹沒回答。謝說︰「莫非是潘浚?」呂壹答︰「你的話差不多。」謝又說︰「潘浚常常對你恨得咬牙切齒,只是沒有機會講罷了。今日他如接替顧公,恐怕明日就會打擊你了。」呂壹萬分恐懼,親自去建業,打算盡辭極諫。到達後,听說太子孫登已經多次揭發呂壹,而不被接受。潘浚于是宴請文武百官,打算在席間親手殺死呂壹,再以性命抵罪,為國除害。呂壹得到密報,聲稱有病不去赴宴。
西陵督步騭上書說︰「顧雍、陸遜、潘浚志在竭誠報國,睡覺吃飯都不安寧,思慮著怎樣安國利民,建立國家的長治久安之計,可以說是君王的心月復和肢體,國家的重臣了。應當對他們分別委以重任,不要讓其他官員監督他們主管的工作,考核他們的政績等次。這三位大臣思慮不到的事情就算了,豈敢欺騙辜負君王呢?」
左將軍朱據的部曲應領受三萬錢,工匠王遂將錢詐騙冒領。呂壹懷疑朱據實際將錢私取,拷問朱據部下主事的軍吏,將他打死在棍棒之下。朱據哀傷他無辜屈死,豐厚地為他入殮安葬。呂壹又上表說朱據軍吏為朱據隱瞞,所以朱據為他厚葬。吳王屢次責問朱據,朱據無法表明自己清白,只好搬出家門,坐臥在草席上听候定罪。幾天後,典軍吏劉助發覺此事,說錢被王遂取走。吳王深有感觸,省悟地說︰「朱據尚被冤枉,何況小小吏民呢!」于是深究呂壹罪責,賞賜劉助錢百萬錢。
丞相顧雍到廷尉審理和判決案件,呂壹以階下囚身分相見,顧雍面色溫和地審問他的口供,臨走出時,又對呂壹說︰「您是否還有什麼要講的?」呂壹叩頭無語。當時尚書郎懷敘當面責罵羞辱呂壹,顧雍責備懷敘說︰「官府有正常的法律,為什麼要這樣!」有關部門奏請處以呂壹死刑,有的認為應加以焚燒、車裂之刑,以表明他是罪魁禍首,吳王就此事請問中書令會稽人闞澤,闞澤說︰「盛明之世,不宜再有此刑。」吳王听從了他的意見。
呂壹既已處死,吳王讓中書郎袁禮向諸位大將道歉,同時詢問他們對時事興革的意見。袁禮返回後,又有詔書責備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等說︰「袁禮回來後說︰‘與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相見,同時向他們詢問時事先後安排的意見,各人都以不掌民事為由,不肯當即發表意見,全推給陸遜、潘浚。陸遜、潘浚見到袁禮,流淚不止,態度誠懇痛切,辭意辛酸痛苦,甚至心懷危懼,有一種感覺不安全的神情。’我听了不禁悵然,內心深感困惑。為什麼?天下只有聖人才能無過,只有聰明人才能自察。普通人的舉止行動,怎麼可能全部正確?自以為是而有傷害抵觸眾意的地方,一時忽視而沒有覺察,所以使各位心存疑忌畏難了。不然的話,有什麼緣由至于這樣?和各位共事,從年少至年長,如今頭發已經花白,自以為表里都可以和諸位坦誠相見,公私情分足以互保;大義上我們是君臣關系,但恩情上猶如骨肉至親,榮耀、福分、喜樂、悲戚,都共同分享和承受。忠臣不應該隱瞞實情,智士不應該保留謀略,不論事情是非如何,各位怎麼可以袖手旁觀,自得悠閑呢?我們是同舟共濟,還有誰能替代?古代齊桓公有善行,管仲沒有不贊嘆;有過失,沒有不直言規勸;如不被采納,則永不休止地規勸。如今我自知沒有齊桓公的德行,可是各位不肯開口直言規勸,仍然采取避嫌畏難的態度,就這一點而言,我比齊桓公還好一點,不知各位比起管仲來又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