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孤兒 五十八、兩則尋人啟事

作者 ︰ 陳陋

農若寵以千里的速度回到祖國的南方,到處尋找她唯一的弟弟農苦思,但花了很久也沒有覓到線索,不知道苦思身上發生了什麼事。

其實自姐姐被擄去之後,厄運就一直降臨在他的頭頂揮之不去。

首先從兩年前的西聯街開始說起。

元宵節後,苦思第一次被人告上法庭,那是因為他老是寄信到織袋街的215號,構成騷擾罪。如果有看前面第三十五章的讀者肯定發現,他寄最後一封信的時候晚一點點才收到了對方的律師信,于時間上應該可以解釋。

然而法律便是法律,它以比較標準的計時方式算。

盡管有法律援助,但官司還是輸了,要賠償原告一些精神損失費。但是苦思還沒有成年,這些費用由他的老板支付。他的老板是出了名的吝嗇,不願支付不屬于自己的經費,結果一鬧被人揭發使用童工,而且還是黑戶。

連雇主也惹上了官司。

法律只有懲罰,沒有保證。農苦思被解雇,自由是自由了,法官卻沒有料到他以後的生活。

出工資的時候,他十分失望,僅有兩千多塊。給那個吝嗇鬼做了一年的雜工,沒功勞也有苦勞,怎麼扣剩這麼少不早說呢!哎!面對萬物騰升的價格,兩千元最多能支撐一、兩個月。

有些人拿著兩千元可以縱橫九州,那是特殊例子,極少人能做得到。農苦思這種低學歷且沒有社會經驗的少年,無論到哪里,都不會有人收留的。天地間能容得下他的是家,而他的家就是姐姐農若寵給的溫暖。

與相依為命的姐姐一樣,苦思也很想和她團聚,于是踏上了尋找姐姐的道路,一條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路。這似乎是一條不歸路。

要找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網友的人肉搜索,可他們關心的是丑聞,其次是委托全國遍地的鷹犬。

苦思去到一家私家偵探社,一問,價錢嚇了他一跳。「你們這些吸血鬼!」他大罵說。

社長︰「給老子滾!沒有錢學人家找人。」

結果苦思還是灰溜溜地走了出去,沒辦法,唯有再退一步,登一則尋人啟事︰適合長期,而價錢中等。

他又走到印刷公司,刊登了如下一則啟事︰

姐姐農若寵,我是苦思,看到這段文字請速和我聯系,我的手機號碼是13******187。(由于涉及通訊公司的運營,中間隱蔽了幾個數字,不過那個時代的人能看見全部號碼。)

……

值得一提的是,差不多同一時期,有一則非常出名的尋人啟事,大概如此︰

謦小姐,我等得你好辛苦,不管你結婚與否,請你到將軍府一聚。千言萬語說不盡。

……

農若寵終于趕回了中國,通過孤魂野鬼的一些小小的法力,在信息的海洋中獲得了弟弟的音訊,額外也看見了一則來自將軍府的告示。

她開心地笑了,終于能和弟弟團聚。

可怕的事情來了,這一信息出自兩年前,而兩年的時間可以發生很多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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