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三五個獄友被傳訊。
今天的傳訊名單里有了我。
上午九點多的時候,我穿著黃馬褂被帶到了那間地下室一般陰暗、潮濕,空落落的屋子。
也許是屋子太陰暗了,我內心里僅有的一點螢火燭照也溶在這黑暗的海里了。
兩位辦案警察開始例行公事。比如,姓名、年齡、籍貫、學歷、婚姻之類的訊問。
我一一作答。
訊問的警察是個陌生的面孔,他很瘦,顯得修長。
右側並立著另一個陌生的警察,目不轉楮地看著我,或許是端詳吧!
我有點訝異,怎麼又換人了,而且是兩個全換。
「醫學證據表明,你已經傷害了蘇某某?」修長的警察迫不及待地問我,好像這句話已經在喉嚨里梗了很久,幾近噴薄而出。
我兀的楞了一下,立即明白了此中的含義。這是要置我于死地的潛台詞,這是枉法者沆瀣一氣想要構築的基本層面……
我忽然對這位修長的警官產生了蔑視。
我朗朗道︰「「一夜之間,醫學證據發生了變化,這樣的說法才更合適!」
警察道︰「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打了就是打了,有什麼不好承認的?」他采用了激將法。
「我被帶到看守所之前,你們找的證明人都跟我說了。」
「說什麼?」我的話還沒說完,他又連問。
「說你們辦案人員要求他們簽字,證明他們看到我打了蘇某某。」我表現出不屑和冷靜。
「那就是因為你打了。」訊問的警察似乎要鐵定這個事實。
「那些證人對我說了,他們沒有看見我打。」我相信所有證人不會歪曲事實,不會為利益所誘,也不會因為威逼屈服。
「沒有看見不等于沒打。」他在邏輯里繞圈子。
「四五個人在場,沒看見我打,我怎麼就打了呢?」我覺得他的問訊已經接近荒謬。
「那蘇某某的傷怎麼來的?」他又重新正視問題,回到問題的起點。
「寫的,她不是在鐵道醫院跟醫生磨了半小時要寫點傷嗎?」我有點斬釘截鐵。
「你怎麼知道?」他反而有點犯悶,好像事前不知道這個情節。
「去看病的時候,我派了兩個人一起去的,鐵道醫院的醫生應該也可以證明這點。」我把蘇某某在醫生面前強烈要求在病史卡寫上病情的丑態一語道破。
我的話音剛落。
問話的警察臉色明顯難看起來,跟身側的警察互視了一眼,交換了一個眼色。
我感覺他們的信心產生了詬病。
真理越辯越明,果然不假。
之前,他們太希望得到一個結果了——一個簽字,一個我自認為有罪的簽字。
現在,或許他們已經說服不了自己再去得到那個簽字了。
我相信他們還有良心,還有職業道德,還有尊重事實或者基本事實的一點人而為人的自我需求。
不如說他們還是正義的,因為正義的力量在于敢于還原事實,是他們在誘導事實浮出水面。
他們制止了自己再提問那些遠離事實的無聊的問題,他們制止了繼續提問那些假想我有罪我一定有罪的問題……
好在傳訊室里沒有老虎凳、鐵鏈、棍棒之類的刑具,畢竟是人民的監獄,不像渣滓洞、白公館,歌樂山,殺人的意志可以自由地轉換成為殺人的行為。
兩名辦案人員收起卷宗,不作任何的語言交流,轉身走了。
我感覺他們的默契程度高達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