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起源雖歷來頗有爭議,但大致可概括為︰「人更三聖、世歷三古」。經過了三個聖人,即伏羲氏、周文王、孔子;經過了三個時代,即上古、中古、下古。
今本《周易》的內容主要包括「經」和「傳」兩個部分。
「經」
「經」部分,主要是六十四卦的卦形符號與卦爻辭。
所謂的「六十四卦」,是由「八卦」兩兩相重而得,「八卦」則是由「陰」、「陽」二爻三疊而成。
《周易》的「陰」、「陽」,分別呈中斷的與相連的線條形狀,即「——」與「—」。古人用陰陽範疇來表現寒暑、日月、男女、晝夜、奇偶等眾多概念,正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
在「陰」與「陽」的基礎上,聖人將其符號三疊而成八種不同形狀,分別命名為不同的卦名並擬取相應的象征,稱為「八卦」,也稱「經卦」。
接著,聖人再將「八卦」兩兩相疊,構成六十四個不同的六爻組,即「六十四卦」,也稱「別卦」。每卦中的兩個「八卦」符號,居下者稱為「下卦」,也稱「內卦」,居上者稱為「上卦」,也稱「外卦」。「六十四卦」每卦共有六條線條,稱為「爻」。《說文解字》雲︰「爻,交也。」王弼雲︰「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爻」的原意也就是陰陽之交變。因此「——」稱為「陰爻」,以「六」表示;「—」稱為「陽爻」,以「九」表示。六爻的位置稱為「爻位」,自下而上分別為「初」、「二」、「三」、「四」、「五」、「上」。
所謂的卦爻辭,即系于卦形符號下的文辭,其中卦辭每卦一則,總括全卦大意,爻辭每爻一則,分指各爻旨趣。《周易》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因而相應的也有六十四則卦辭和三百八十四則爻辭(由于《乾》《坤》兩卦各有「用九」和「用六」的文辭,故將其並入爻辭之中,即總計三百八十六則爻辭)。
「傳」實際上是闡釋《周易》經文的專著,即《彖傳》上下、《象傳》上下、《文言》、《系辭傳》上下、《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計七種十篇。因其闡發經文大義,如本經之羽翼,故漢人稱之「十翼」,後世統稱《易傳》。
《彖傳》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共六十四節,分釋六十四卦卦名、卦辭和一卦大旨。王弼曰︰「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象傳》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闡釋各卦的卦象及各爻的爻象,釋卦象者稱為《大象傳》,釋爻象者稱為《小象傳》。
《文言》共兩節,分別解說《乾》、《坤》兩卦的意旨,故也稱《乾文言》、《坤文言》。主要是在《彖》和《象》的基礎上作出進一步闡發與拓展。
《系辭傳》分為上下兩篇,主要敘說經文要領,貫徹卦爻辭的基本義理。文中對《周易》經文作了全面的辨析與闡發,一者抒發《易》理之精微,二者展示讀《易》之要例。
《說卦傳》是闡述八卦取象大例的專論,也是探討《易》象產生于推展的重要依據。
《序卦傳》是《周易》六十四卦排列次序的推衍綱要,揭示各卦之間的相承相受。前半段經《乾》至《離》共三十卦,主說天道;後半段自《咸》至《未濟》三十四卦,主說人倫。
《雜卦傳》猶言「雜糅眾卦,錯綜其義」。將六十四卦重新編為三十二對「錯綜卦」,旨在闡發事物的發展在正反相對因素中體現的變化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