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芮丝!别管那果子酒了,要一整年才会好呢!你做马女乃酒给我们喝吧!”一位正在挤羊女乃,名为押忽的少女唤着那名美丽的女子。
萨巴-古芮丝——便是于曦存在突厥部落里的名字,意思是“早晨的阳光”,当部落里的酋长将她带回来,向大家宣布她的名字时,每个人都毫无疑问地认为,这个璀璨的名字她当之无愧。
于是,古芮丝便在这个部落里生活下来,她什么都不学,就只学了如何酿酒。
无论是羊女乃酒、马女乃酒、酪梨酒或是葡萄酒,她都学得很快、很好,久而久之,没有人的酒能酿得比她美味,于是部落里所有的酒都来找她酿。
除了这些,她也开始酿一些大伙儿见都没见过的酒,尤其是名闻遐迩的果子酒,更让每个喝过的人都回味再三。
“马女乃酒已经做了,正在等女乃发酸呢!”于曦存笑道。
“你这果子酒,做好了还不是卖出去,我们都喝不到呢!”另一名正在剪羊毛,名叫库儿的少女遗憾地道。
“这次好不容易从南边的商人那儿得到了桑葚,当然要快些酿。这果子酒若能卖出去,能换一整年的粮食哦!”
拿酒去换食物,是于曦存建议的,而第一次让南方的商人试喝后,果然造成轰动,也和他们达成共识,让他们分别由南方带一些酿酒的瓜果来。
于曦存所在的这个小部落,便是因为这酒,日子比其他部落好过一点。
“唉,虽然古芮丝连羊都不会赶,但酿出来的酒确实是没话说。我那没用的哥哥啊,成天想着你的酒,再加上古芮丝又这么漂亮,是我们草原之花,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想娶你呀!”押忽状似烦恼,下一刻却吃吃地笑了起来。
一谈到男女之间的话题,一群少女更热切了。
此时库儿暧昧地用剪子指着于曦存。“押忽,叫你哥哥死了这条心吧!谁不知道可汗的二王子有多喜欢古芮丝,来求亲几次都失败了呢!连二王子都不喜欢,还喜欢谁呢!”
“是啊是啊!迸芮丝,你究竟喜欢谁啊?”每个人都瞪大了眼,对这个问题很是好奇。
她喜欢谁?于曦存微微一笑。
“我喜欢的男人,武功很高,体格很壮,能一箭射穿百步外的柳树,力气大得能徒手扳倒一只牛。他可以为了国家舍生忘死,可以为了心爱的女人不顾一切,他是真正的勇士。”
“哇!听起来好迷人!”押忽停下了挤羊女乃的手,开始幻想这个男人。
倒是库儿皱了皱鼻子。“真的有这种男人吗?他比得过二王子?阿史那页丸才是真正的勇士啊!”
“库儿,是你自己喜欢他吧……”
一群女孩儿又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团,让于曦存的心情也不由得跟着愉快起来。
在塞外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难过,突厥人虽是敌人,但他们的平民和南边的人也没有什么差别,骨子里都是爱好和平,只期安稳度日。再加上他们更多了乐观爽朗的天性,令于曦存更容易融入这个环境。
只是再怎么好,毕竟不是故乡;再怎么习惯,平和的心境中总有着一股迷惘与惆怅。
那个男人,他会来找她吗?
出了长城,东向沿着呼延河越过休伦湖,进了瀚海,大漠的景致壮丽得令人目不暇给,天像是无边无尽的蔚蓝,地像是无穷无际的黄沙。
这种景色令人想到小时候常见到陷入沙坑中的蚂蚁,不管怎么尽力地爬,就是爬不出来,最后慢慢下滑,落入沙坑那个不知名的小洞里,被藏在黑暗中的敌人吞噬。
蚂蚁的天地,就是那一方沙坑,只能陷入绝望的孤寂;而大漠许久都不变的景色,也让海震觉得自己像只蚂蚁般渺小,孤独无依地行走挣扎,转眼便可能葬送在这个荒凉的天地。
辞官离开军队后,他一个人不知道在大漠走了多久,从灸热到几乎教人着火的夏天,至严寒到冷风刺骨的冬天,再到冷热分明的春夏,他见识过了满是碎石树木稀疏的砾漠,也停伫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甚至行商买卖的大市集、胡人部落的营帐,都曾留有他的身影。
应该好几个月过去了吧?为什么还是没有她的消息?满脸落腮胡的海震呼了一口气,全是冻人的白雾。他已换了一身突厥人的装束,穿着一身皮袄,戴着毛帽,不仅仅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更是因为这样的打扮,才能存活在这个严峻的环境。
可是他的脸还是冻僵了,脚步却没有停过,不断朝着未知的希望前进。
又走到阳光西斜,海震知道自己该找个地方度过今晚。虽然已经入夏,但大漠一到晚上仍如严冬一般,可以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瞬间冻成冰棍,他必须加快速度了。
朝着阳光的方向走去,据他的经验,自己的位置应该离商道不远。这时节是商旅刚开始行动的时候,运气好的话,应该可以让他遇到一些人。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海震很幸运地遇到一队商旅,而商旅的领队是名人称张老三的中年男子,为人十分风趣热情,见到海震一个人落单,知道他曾从军,入大漠想找人,便和其他的同行商人商量,邀他一起入伙。
入突厥的商道原就不平静,如果多了一个有武力的人,不啻多了一份力量,因此海震的加入十分受到欢迎,恰好这群商旅打算前去的地方和他的方向相去不远,他便干脆地答应。
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同伴一起行动的感觉了。
入夜前,这群商旅在一个大石形成的山坳处停了骆驼,架起了大棚子生了火,一群人便围坐在火堆旁烤肉喝酒,吃着自己带的干粮。
“海兄弟,你说你是京城人,那你以前是跟着镇北将军打仗的?”张老三一行人热络地和海震攀谈起来,只知他姓海,却不知其姓名。
“算是吧……”海震答得保留,因他不想欺骗,更不想泄露自己的名号。
“恰好你与镇北将军海震同宗,有没有与他挺亲近的?不知海将军是否如传说中般骁勇善战,以一挡百?”
在一般百姓的心中,镇北将军是如天神般的人物,张老三一提到他,双眼便闪闪发亮。
“听说海将军持刀单骑冲向突厥兵马,刀子就这么一挥——”张老三比出一个砍杀的动作,“莫利可汗便从马上坠了下来,结束了突厥对我朝的抵抗。想不到战后,海将军毫不恋栈,选择寻爱千里,这才是真男人、真汉子!”
听到张老三的赞赏,海震只能苦笑。他总不能在这时候亮出旗号大叫“我就是海震”,然后站起来接受众人欢呼吧?
此时,其他商贾也跟着张老三开始赞颂起海震的功勋,逼得他这个唯一真正待过抗突厥军中的人,不得不说几句话。
“我只能说,一年前的那场仗,打得太过惨烈了。”他遥想起戎马沙场的生活,那种沉甸甸的负担似乎仍压在心里深处。“每天一张开眼就是杀人,一闭上眼就怕被杀,我们死了上万个弟兄,但突厥人却用更多的战马与人头来填长城的沟壑。战场上的血,恐怕到现在都成了黑色的污渍,永远去不掉。就算是海震将军,应该也觉得这样的血流成河是一场恶梦,而不是对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吧?”
尤其这其中可能还包含了于曦存的性命,海震的语气不由得沉重了些。
张老三长年在外头跑,自然是见多识广,对于海震口中的情景不难想象,只能幽幽地叹口气。“是啊!亏得我朝战士们的鲜血,我们这些商人也才能安心地做生意啊!”
他的话,激起了在场众人的大义之心,回应附和声此起彼落。
张老三豪气万千地举起杯子,“让我们敬勇敢的海震将军,也敬无数牺牲的战士英灵!”
“敬海将军,敬战士英灵!”
人人举杯狂饮,特别是海震,像在发泄什么苦闷似的,一口气便将一大碗烧刀子喝干,还脸不红气不喘。
“海兄弟,好酒量!”张老三竖起了大拇指,突然拉过自己随身行囊,边往里头掏东西,边向海震意犹未尽地道:“我这儿呀,有种胡人新酿的美酒,又香又浓又烈,待我拿出来让兄弟尝尝!”
他掏出一个酒瓶,珍惜的在海震的碗里倒了约一小杯的量。“别怪老三我小气,只能让你喝这些。这酒得来不易,原只有突厥王帐里喝得到,我还是因为跟突厥王庭关系好,才得了这么一小瓶。”
海震道了声谢,没注意闻闻酒香、品评一下是什么酒,便大口地往嘴里灌。其实现在什么酒对他来说都一样,永远不可能比得过于曦存亲酿的果子酒。
酒才入喉,他突然怔住,不敢置信地闭上眼回味一下口中余香,猝不及防地抓住了张老三的膀子。
“这酒是谁酿的?”他的目光无比清明,甚至有些过份的灸热。
“啊?”张老三吓了一跳,不太自然地想挣月兑海震的手,心想这相貌堂堂的家伙,该不会发起酒疯了吧?“兄弟……你、你怎么了?可千万别激动啊!”
“不,我……抱歉,张老三,只是这酒的味道,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怕是故人酿的。”海震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放开手。
因这酒的味道、香气,还有浓郁,分明就是于曦存的果子酒,只不过可能因酿酒的时日不足,香气与浓度比起他过去所喝的差了一截罢了。
“那你也别如此激动。”张老三抚了抚被他握痛的膀子,寻思海震口中所谓的故人,可能就是他在找寻的人,和这酿酒者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无怪乎他会那么着急。想着想着便能释怀了,原被惹得有些不快的脾气,也消了不少。
“这问题你问别人,可能还得不到答案,问我就算问对人了!”他一拍胸脯,望着海震如星星般的双瞳,石破天惊地说出答案。
“这是一个小部落里的姑娘酿的……只不过这部落我也没去过,可不好找啊!传闻中那位姑娘美若天仙,酿酒的技术堪称一绝,还有个美丽的名字,叫萨巴-古芮丝,在突厥话里,便是指‘早晨的阳光’!”
“古芮丝!”押忽突然跑进于曦存的帐篷里,“外头来了一群中原的商旅,说要在这儿过一个晚上,你要不要出来看看?”
“中原的商旅?”于曦存眯着眼冲着她笑,“你又可以多买些胭脂水粉,勾引你的情郎阿塞雷了。”
“讨厌!阿塞雷哪里是人家的情郎呢?”娇笑着冲过去,押忽抓着于曦存的手就往外跑。“快快快,动作不快点,好东西就被挑光了!”
“不是说他们会待一个晚上吗?这么急做什么?”于曦存好气又好笑,但仍是顺着她的意,到了帐篷外。
由于中原的商旅很少来到这个没什么买气的小部落,通常是迷路或是顺路才会进来一下,因此部落里的人见到商旅都十分开心,纷纷拿出自家的好东西和商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