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梦花都 第94章我自横刀向天笑

作者 : 芝麻汤圆

高枫突然想起,自己右手大拇指上还戴着那个翡翠扳指,刚才心里太紧张,忘了把这个也埋进去了。有心挖出来把扳指装进去,工程量实在是太大,而且高枫也确实没力气了。

反正这个扳指的材质一般,不值太多钱,丢了就丢了吧……只可惜,这是谭嗣同送的啊,就这么不见了也确实心疼。

算了,等回到源顺镖局之后,把扳指送给大刀王五好了,总比凭空的消失在时空之中要强的多!

高枫斜倚在柏树上抽烟,又累又惊,心脏砰砰的狂跳,远处不时传来动物的吼叫声,也搞不清到底是什么东西。荒草中,时而又鬼火闪现,时而有寒光一闪而过,估计是野兽的眼睛。

在这种似梦非梦的梦境中,高枫听到的声音都有些虚无缥缈,似乎是从云端飘下来的,动物的吼叫声在这样的环境下,听起来格外的阴森恐怖。

高枫后悔自己忘记带弓箭了,凭借从成吉思汗的苏鲁锭长枪上获得的能力,高枫现在绝对是弯弓射雕的好手,只要弓箭在手射击五十米之内的目标,肯定是百发百中,而且抬手就射,根本不需要像射箭运动员那样长时间的瞄准。

滴答滴答滴答高枫的耳边响起了熟悉的表针走字的声音,先是低如蚊呐,渐渐就变得清晰,然后越来越响,如同雷鸣般令高枫的脑子都要炸开。

眼前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高枫的脑子也混沌起来,渐渐眼前发黑失去了知觉。

在距离中官坟乱葬岗三五里的地方,守坟的老太监晚上喝多了稀粥,走出门解手,突然发现在乱葬岗上冲起一道星芒,直窜云霄!

··············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戊戌年农历八月十三生肖属狗喜神在北财神在南诸事不宜养蜂夹道刑部大牢里面,谭嗣同形容憔悴双眼赤红,看得出很久都没睡过好觉了,衣服倒还干净,也没有带手铐脚镣等刑具。

牢房里有一张小桌一盏油灯还有文房四宝,这是天牢里难得的优待,为了让谭嗣同过的稍微舒服一点,结拜兄弟大刀王五把黑道白道的关系都用尽了,银子更是花的如同流水一般。

牢头皮笑肉不笑的推进来一个食盒,里面是四盘菜,一盘红烧肉一盘烧鱼一盘子韭菜炒蛋一盘子青菜,还有一壶酒。

“谭大人,小的给您道喜了!”

监狱里最怕听的就是这句话,谭嗣同关押进来之后,每次听见牢头说给某某人道喜,这个人就会吓的魂不附体,然后就会被拖出去押到菜市口砍头。

谭嗣同不动声色的道:“我的日子到了,对吧?还有谁陪着我?”

“回谭大人的话,还有御史杨深秀大人,军机处行走杨锐、刘光第、林旭,还有康有为的弟弟康广仁,您听听,那边哭叫着喊冤的就是康广仁!”

牢头幸灾乐祸的道。

谭嗣同苦笑:“康广仁又没有参与变法维新,他这是无妄之灾啊!今天就杀我们六个吗?”

“六个还少啊?往日菜市口最多一天也就杀三五个,当年太后老佛爷杀肃顺的时候,也没一次杀六个啊!”

谭嗣同心里暗道一声侥幸,好友梁启超和老师康有为算是逃月兑虎口了,有他们在海外,维新事业还会后继有人。尤其广东神童梁启超,那是一支笔能横扫五千军的绝世大才子,笔尖儿长带感情,文章的感染力强大无比,令谭嗣同佩服的五体投地。

牢头也觉得奇怪,别人知道要被杀头的时候,要么是哭天抢地,要么是吓的瘫软成泥,谭嗣同却神色不改,一点异常的表情都没有……视死如归,估计那些酸腐文人说的视死如归,就该是谭嗣同这种模样。

谭嗣同看到牢头诧异的表情,心中暗暗好笑,如果自己怕死,就不会夤夜去天津找袁世凯,让他起兵勤王。如果自己怕死,在日本公使通知自己政变失败光绪被囚禁的时候,完全有时间逃跑。如果自己怕死,前两天五爷就派人通风报信,说是买通了守卫,五爷要里应外合劫刑部大牢。

大刀王五不是官,但是在牢狱这种地方,他的势力比那些官府的大多了,刑部里的差役不少都是五爷的徒子徒孙,只要五爷一句话,这些侠肝义胆的江湖好汉就会扔掉官帽,抄起大刀劫牢反狱。

江湖人物在清末的影响力,怎么高估都不为过,鼎鼎大名的天津飞贼吴秃子,劫了户部的饷银,这可是劫皇杠的大罪。清廷对他无可奈何,请来了更加声名远播的津门大侠尚云祥,这才抓住了吴秃子。慈禧从太监耳朵里听说了吴秃子飞檐走壁的本事,又看多了金镖黄天霸这样的戏文,慈禧一时头脑发昏打算御审吴秃子……一般情况下,如果老佛爷御审,那就肯定死不了啦,否则怎么体现皇恩浩荡呢?当年小白菜毕秀姑,就是在慈禧手下超生的。

结果慈禧审问吴秃子的时候,吴秃子居然用yin邪的眼光看着慈禧身边的那一群王府福晋等大清命妇们,而且说出一句令所有人胆战心惊的话:“咱天津卫的爷们,要劫就劫皇杠,要操,就操娘娘!”

光绪的皇后当时就“嗷”的一声背过气去了,当场昏过去的王府福晋有好几个,慈禧气的浑身颤抖,立刻下令,吴秃子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吴秃子被关进刑部大牢等候凌迟,可临死之前的日子却过的无比滋润,只要吴秃子不逃跑,想干什么都行。各路的江湖好汉纷纷给吴秃子送钱送衣服,也不忘给牢头们分上一份儿。

刑部的牢头们得了好处,又忌惮江湖人物报复,每天四菜一汤的伺候着吴秃子。北京八大胡同最知名的三大红倌人听说吴秃子的事迹,主动买通了牢头,进刑部大牢里陪吴秃子睡觉。这件事儿在燕京城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这三个妓女也被称为“风尘三侠”一时间名噪京师。

谭嗣同是官宦子弟,根本就想不到,在大清朝廷还有这么一个庞大的地下势力,到了刑部大牢听见牢头们闲聊,才不禁咋舌。谭嗣同不禁暗暗思忖,如果有朝一日,大清皇权最后的那点威慑力都没了,全国各地的地下势力蜂拥而起,恐怕大清王朝会像风中残烛一样,瞬间熄灭。

吴秃子的江湖地位和名声,比起大刀王五又远远不如,五爷在燕京城和整个北中国都如雷贯耳,他的徒子徒孙遍及京师各个衙门。刑部大牢的牢头,哪里敢得罪谭嗣同?若是惹恼了大刀王五,自然会有人让牢头死的不明不白。

所以谭嗣同进了大牢之后,好吃好住。

如果谭嗣同真的想逃出刑部大牢,靠着大刀王五的人脉,这绝对不是可能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天牢是铜墙铁壁,可一旦这铜墙铁壁有了内应,那就是一张窗户纸。

可是谭嗣同冷静的拒绝了,刑场杀头,正是他一直期盼的,各国变法都由流血开始,而中国却无一人因为变法流血……如果变法维新必须要用人血来祭奠,那么就由我谭嗣同开始吧!

“谭大人,这酒里下了‘鹤年堂’的‘鹤顶血’,您喝下去就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到时候出红差的时候,您一点痛苦都没有。”

牢头谄媚的笑道。

‘鹤顶血’是一种烈性麻药,吃下去之后就成了活死人,不再有恐惧也不再有任何知觉,砍头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痛苦。为了送这瓶药进来,估计大刀王五又花了不少的银子,这些日子,王五为了谭嗣同,钱花的如同流水一般!

五哥啊,你还是不懂我啊……我谭嗣同要的是用自己的血唤醒麻木的民众,而不是让自己也变得麻木不仁!

最后一天在这个牢房了,留下点纪念吧!谭嗣同看到桌上的文房四宝,沉下心磨好了墨汁,拿起那管硕大的羊毫笔,蘸饱了墨汁,刷刷刷在墙上写了两句诗。

望门投趾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张俭是东汉名臣,被谗臣诬告不得不仓皇逃奔,就如同现在的康有为、梁启超,希望他们也能像张俭那样,所有的大门为他们打开,给他们提供庇护。

杜根也是东汉名臣,为了国家忍辱偷生,希望维新党的同道能忍辱负重以待来日东山再起,为国家留一些新生的种子。

两句写罢,谭嗣同的笔停了下来,后面写什么?

“手掷欧刀仰天笑,留将公罪后人论?”

似乎豪气不足,而且维新事业功耀千秋,有什么罪可论?

突然,谭嗣同的眼睛亮了,他想起自己随身的那块鸡血田黄印章。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写罢,谭嗣同掷笔狂笑:“为国而死,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一连串的“快哉”之声在牢房里回荡,洞金裂石,令人心碎!

在牢房的外面,一个身披黑色劲装头戴斗笠,遮住容颜的虬髯大汉,闻言恸哭失声。

他边哭边喃喃自语道:“复生,你何其迂腐,高兄弟明明告诉你,袁世凯不可信,你非要去找他,高兄弟明明告诉你,朝廷不会放过你,你却偏偏不肯走……你这是何苦,这是何苦啊!”

王五不禁想起那个失踪了的高枫兄弟,高枫曾经对自己说过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侠之大者,比起从容赴死的谭嗣同兄弟,比起剪辫易服冒死报讯的高枫兄弟……我这个昆仑大侠,真配的是大侠二字吗?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王五在天牢里,反复的咀嚼着这两句话的味道,两行热泪流干,目眦欲裂,虎目中流的不再是泪,而是殷红的鲜血!

(

(快捷键 ←)上一章   本书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
窃梦花都最新章节 | 窃梦花都全文阅读 | 窃梦花都全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