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妻无冕 第六章 突然之变

作者 : 逃跑的蔷薇

寺儿沟在檀州郊外的一隅。穿西固往里拐,丘塬跌宕,沟壑纵深,一条石子路沿着山沟顺势而上,就是寺儿沟的所在了。

马儿沿着石子路颠簸着。路边土墙灰瓦的院落散落在刺枣、酸梨的影子里。孩子们黝黑的皮肤上沾满灰尘,和家狗的毛身以及树上蒙受的灰尘一样,属于幽州,是幽州才特有的景致。

在进入两丘夹峙的峡谷之前,深深的沟底只见浊黄的一股泥流,从黄土的山脚下,沿着纵横的大壑,哼着缓慢厚重的歌声而来。它对到来的客人并不感到惊奇,也不表示冷漠拒绝,只是缓缓地流着,流着。

沟儿寺,既然称为寺,说明这儿曾经有寺。黄沙飞尘,深谷钟声,当不足奇。奇的是,几番风雨剥蚀,想像中的佛门净地,经历数十年的岁月,变为了军营。

山下,一处是军营,那将士的刺刀正在阳光下闪着清冷的丝光。另一处便是军事学府,集合的哨声在山脊回旋。立正!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一串串永不变更的音符:“一二一,一、二、三、四”脆崩崩地奏响了。整个大山便都处在这森严的旋律中。

“侯爷,”负责这一带护卫的统领张嗣宇看到了司徒延,连忙迎上前来。这段日子里,他觉得见到司徒延的次数仅次于见到他手下的兵。

“嗯,”司徒延点点头,表示跟他打个招呼。

见到司徒延迈步的方向是对着学府的地方,张嗣宇连忙凑近轻声说:“侯爷,我家都尉不在学府,今日是到军营那儿去了。”

“哦,”司徒延微微一笑,转身对张嗣宇道了一声:“谢了!”便抬脚朝军营那儿去了。

青言等人紧随司徒延身后,进入威武军的军营。

融融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一阵微风吹来,轻轻地拂在脸庞,淡淡的清香沁入心扉,感觉特别的舒适与惬意。

微风之中,淡淡的香气四处飘逸,片刻弥漫军营的角角落落。几位漫步在军营大道的官兵不由得停下脚步,静静地享受着花香;几位在石桌旁侃侃而谈的士兵不觉地把话题转移到花上。沸腾的促使战士好奇的心寻找香在何方?几经“寻花问柳”,终究“水落石出”。原来,不经意其间。营区一株不起眼的樱花树,听着军中的呐喊与将士们一同茁壮成长。虽经风吹雨,但坚强的樱花树已经在女敕绿的枝叶上绽放出鲜花朵朵,就如同士兵的脸上露出的笑容一样。美丽灿烂。

在这个晴朗的日子,樱花树正仰着头朝着太阳问好,片片白云也赶来相伴。此时的樱花树,从根到梢,披散着女敕枝绿叶,淡红色的花朵已悄悄地插满了枝头。一簇簇,一朵朵,就像微风中摇曳的风铃,惹人喜爱。但调皮的风却嫉妒地吹了过来。把樱花树吹得忽左忽右,摇头晃脑似的。为了保护身上的小花朵,樱花树紧缩着树冠,小巧玲珑,如少女般的羞怯。

也许风太调皮,但也有些可爱之极。它使樱花树变得更妖艳动人。朵朵樱花被风吹得依依不舍地向四处飘散。部分樱花落在女敕女敕的小草上,使草儿更增添了几份绿意与生机,同时也点缀了军营。部分花儿被风吹巨大胜利在营区,淡淡的花香索绕周围,温馨将士的生活。

也许是花太艳。掺杂着丝丝甜意,随着微风四处飘散,引得蜜蜂嗡嗡哼唱。久久不愿离去;也许是花太香,一阵阵清香,三五成群的将士对着樱花,默默地述说着赤子情怀;也许是花太美,使将士停下手中的娱乐,三三两两围绕着樱花啧啧称赞,不时见到士兵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时传来将士阵阵爽朗的欢笑声。

在单调的军营生活与紧张的训练之余,在闲时,倾听樱花的声音,感受樱花的容姿,闻着樱花的芳香,用心谛听,人就会感到血液的沸腾,感受到生命的律动,仿佛自己心里也开满了鲜艳的花。此时,体会到的是一种心境,一种渗透到生活点滴中的展示。

也许这樱花开得正好,开得正浓,开得正香。

此时,路遥正站在这樱花树下,司徒延立在她身旁。没有人去打扰,青言已派人守卫在周围。途经的将士,远远地瞄到了路遥,便什么话也不说地避开了。

“此时,正是草原马剽人勇之际,你去的不是时候?”路遥眼盯着飞舞的樱花,语气中带有浓烈的反对意味。

“我必须得去,”司徒延也丝毫不让步。“这北方草原不能永远是我的心头之患。”

“我来守卫这里,”路遥挺胸仰面,直视着司徒延。“保你这一世永无这后患。”

“唉,可我不能永远呆在幽州啊!”司徒延长叹了一声。

“你去那儿,到底所谓何事?”听到这话,路遥只得话锋一转。

“我记得史书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司马延则抬首望向四周那青悠悠的群山,缓缓述道。“赵王用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为将。赵括的母亲坚决反对。她对赵王说:昔日,赵奢为将时,国王赐赠的钱财丝帛,他统统都分给军吏;从接受出征命令的日子起,就不再过问家中私事,住在军营与士卒同甘共苦。而赵括作了大将后,越多所赐赠的金银钱帛,他统统拿回家收藏起来。每天,他寻欢作乐,还忙着置田购屋,这样的人能带兵打仗吗?后来,赵括领兵出征,果然全军覆没。赵母虽是妇道人家,却不乏远见卓训,从父亲与儿子的细微差别,就看出儿子不是个将才,用之必遭大祸。”

“还有一个故事,话说刘邦入关的时候,来到了秦皇宫,看到了数不尽的财宝、酒肉、美女,就纵情享受起来,把军国大事扔在一边。将军樊哙劝之:主公,你不能住在这里了。这是什么地方,是以前暴政秦君住的地方,你难道想成为了第二个暴秦吗?你要不想得天下也就罢了。你如果想得天下,就赶快离开这些金钱美女。刘邦翻然醒悟,立刻搬离秦宫,封好府库,屯军坝上。项羽的谋士范增知道后,大吃一惊,说: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无疑,樊哙也是个有眼光的人。别看他是个杀狗的出身,没读过书,可他知道一味追求享受,沉溺于金钱美色中的人,是成不了大气候的,人必须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最后一个故事源于昔者纣为像箸而箕子怖。话说商纣王让人给自己做了一双象牙筷子。他的大臣箕子就感到很可怕。箕子认为,用象牙筷子吃饭就一定不肯用粗碗具,必将用犀玉杯盘,食山珍海味,进而穿绫着缎,建高阔殿宇楼台,如此下去将一发不可收拾。正如箕子所料,不过五年,纣王就建酒池肉林,设炮烙之刑,大兴土木,为所欲为,最终身陷周武王重兵重围,**鹿台而亡天下。箕子是个有战略眼光的人,从一双小小的象牙筷子看到国家兴亡的大势所趋。”

“平心而论,无论是箕子还是赵母,樊哙,都不是什么先知先觉的圣人,但他们却朴素地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必然性,贪欲无止境,从俭入奢易。一个人如果追求奢侈的生活,贪图享受,必然会消磨斗志,难以身负重任,迟早会腐化堕落。”

听了司徒延这么一说,路遥也不好再劝什么,只得说:“既然这样,你就去吧!不过,我这儿有些人曾经出入过万里草原。你带他们去,路上也方便。”

“嗯,”司徒延一笑。“你亲手训练的兵,其能力之强,我从不置疑。”

“什么时候走?”司徒延最近越来越喜欢跟她调侃了。路遥还是制不住地脸红。

“今晚,”风吹过,樱花再次四处飘散。司徒延看着它们的飞离,同时将一个玉佩塞到了路遥的手中。“这是我的信符。拿着它,凡是听命于我的人,都会听命于你。”

“哦,”路遥的手紧紧地握着这还带有司徒延体温的玉佩。“那今晚,我送送你。”

“我来这儿,”司徒延笑了,那笑中带着惬意。“就是想要你送我。”

山沟的夜色,带有萤火虫的点点星光,飘散着翠竹中淡淡的清香。路遥仰首观望,高渺澄澈的夜空中,银白色的圆月虽被一丝浮云遮挡。但它的清光仍洒在这大山深处,给万物都披上了一件轻柔的薄纱。

山路越来越崎岖。终于,他们在一瀑布前停了下来。眼前一池深潭,长满了青苔的石壁上,一带晶莹剔透的瀑布顺流而下,流到岩壁底时,玉带已变成了千万颗银白色的珍珠,跃入潭中,又回荡起欢乐的银色余光,叮叮咚咚,仿佛在歌唱,仿佛在赞扬。

路遥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年前经过这里时,这儿倒处是冰川雪山。如今,雪化了,冰融了,显露出它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是一座瀑布。

“就到这儿吧,”司徒延喘口气说,“你手边的事太多了,早点回去。”

“是,”路遥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在靠近青言时,她低声道:“无论有什么事发生,你要尽快通知我。我会亲自带人进入草原……”

“遥儿小姐,放心,”青言点点头。“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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