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冬天阴冷的小城市,年味儿很淡。平时热闹的街上现在只看得到稀稀落落的三两个蜷缩在大衣里孤单赶路的行人,仿佛整座城市**之间被掏空了似的,原本就阴冷的城市此刻失去了人群间混杂着的体温,冰冷得像座冰窖。
我把自己丢在这座城市里,寂静地隐匿在春节末日般的狂欢里。哈尼有时会趴在我最喜欢的哆啦a梦的拖鞋上,静静地看着躺在床上发呆的我。如此空白的时光,没有人可以通过任何通讯工具找到我。也好,有哈尼在我身边,已经很窝心了。爱狗狗的孩子多半是寂寞的吧,有时狗狗给你的温暖和信赖还有安全感居然可以超越那些你以为最在乎你的人。我用了很多时间发呆,一开始是想念着谁,想着想着就想到杂七杂八的完全没有逻辑,到最后连想什么都忘了,就那么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有时会让自己想到流泪,那时会不自觉地拿一根牙签咬在嘴里。哈尼看不懂,歪着脑袋看看我。其实这个习惯是有渊源的,又是和你有关,那天周末,你说你要加班。于是我约了柳然去逛街,在饭店,我和柳然shopping后的大餐刚刚享用完毕,柳然突然止住说话,看着橱窗外,像见了鬼一样。我顺着她的目光看了出去,你知道吗?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她挽着你的手臂,两人亲密的背影,神经错乱的我竟然以为那是我和你。我慌张地流下眼泪,大脑却跟不上手的节奏,本来应该拿纸巾擦眼泪的,却拿了牙签塞进嘴里。一边流泪,一边使劲地咬牙签。而神奇的是,我竟然很快平息了情绪。后来便养成了习惯,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咬牙签。现在我在想,也许这是来自于婴儿时期的本能反应吧,婴儿饿了或者情绪不安时只要含着女乃嘴就可以平息,心理可以得到满足感和安全感,也许我就是延伸了这种本能反应。
你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看到过她,本想着若干年后,我们都上年纪了,也许有一天,天气晴朗,我们想出去走走,我们已经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之下牵手,我也像那样轻轻挽着你的手臂,然后我调皮又骄傲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某年某月某天,我看到一个女孩子也是这样挽着你的手臂。”你听到一定很惊讶吧,你一定会问我:“那你当时为什么不说呢?”那我就会狡黠地一笑,说:“因为我爱你呀!”。美好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像我们想象那样发展,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相信你,你离开我的时候就不会这么悄无声息吧?
牙签被我咬的不堪入目,情绪也平息了许多,我从回忆里走出来,再看看哈尼,它已经趴在我的拖鞋上睡着了,还打着呼噜。原来不知不觉已经是夜里,我也关上灯睡觉了。